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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个案:信用支付背景下偷换二维码案的教义学重塑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腾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4期47-60,共14页
偷换二维码案件的实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收错误信息,并基于错误认识,向被告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理应构成诈骗罪.既有的“被告人、商家、顾客”的分析模式存在误区.在信用支付背景下,电子支付的流程本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
偷换二维码案件的实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收错误信息,并基于错误认识,向被告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理应构成诈骗罪.既有的“被告人、商家、顾客”的分析模式存在误区.在信用支付背景下,电子支付的流程本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委托,处分自己的财产以代为清偿付款人债务的行为.虽然现代化支付系统不能被骗,但系统背后的职员可以被骗.职员的错误认识,或来自借助机器系统认识的错误推断,或来自借助人力认知的真实性误导.对于被害人的判断,刑法应从民事责任分担的泥沼中挣脱出来,以素材同一性与法益归属性为原则,确立刑法被害人判断的独立标准.自此,可以形成网络支付财产犯罪的统一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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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偷换二维码
信用支付
交易信息
素材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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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盗窃财产性利益——以作为积极利益的权利实现“可期待性”为视角
2
作者
夏朗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20-26,共7页
我国刑法应将财产性利益解释为“财物”,这是对“财物”必要的扩大解释而非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对于财产性利益型盗窃罪,一方面财产性利益可在规范层面被“占有”;另一方面,应对原本着眼于狭义财物,并以“转移占有”为核心的...
我国刑法应将财产性利益解释为“财物”,这是对“财物”必要的扩大解释而非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对于财产性利益型盗窃罪,一方面财产性利益可在规范层面被“占有”;另一方面,应对原本着眼于狭义财物,并以“转移占有”为核心的盗窃罪进行构造修正。权利实现“可期待性”应被评价为积极利益,因此破坏“可期待性”并满足“素材同一”条件时,双方利益对应增减,即符合盗窃罪构造。盗窃欠条行为造成债权丧失强制执行力、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破坏对债权实现的“合理、合法期待”等具体危险。因此,债务人盗窃欠条符合盗窃罪构造,成立盗窃罪;无关第三人盗窃欠条,不符合盗窃罪构造,可能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外,欠条是否为债权唯一凭证是判定既未遂犯罪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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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性利益
规范占有
可期待性
素材同一性
盗窃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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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腾讯公司被“老干妈”欺骗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
3
作者
童心怡
《海外文摘》
2020年第22期22-24,共3页
前不久,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的印章,欺骗腾讯与其签订了广告服务合同,目的是为了取得腾讯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倒卖获利。笔者认为,三名嫌疑人可能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对诈骗罪和合同诈...
前不久,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的印章,欺骗腾讯与其签订了广告服务合同,目的是为了取得腾讯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倒卖获利。笔者认为,三名嫌疑人可能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分析,本案中三名嫌疑人应当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否能构成该罪有许多理论上不能调和的矛盾。网络游戏道具这种虚拟财产应当能够属于财产性利益范畴,受害人处分的财物与行为人获得的财物必须有同一性。本案的后续发展值得关注,并对相关规范的完善和修补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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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老干妈事件
伪造公章
诈骗
虚拟财产
素材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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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债务人保护案件中三角债权诈骗的认定
被引量:
4
4
作者
徐万龙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66-76,共11页
根据民商法中的债务人保护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债务人的错误给付也具有履行效果,可使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刑法中,与债务人保护规定相连的典型例子是二维码案、冒领存款案。债务人保护案件应成立三角债权诈骗。...
根据民商法中的债务人保护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债务人的错误给付也具有履行效果,可使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刑法中,与债务人保护规定相连的典型例子是二维码案、冒领存款案。债务人保护案件应成立三角债权诈骗。虽然这一结论会在"处分行为""认识错误"以及"素材同一性"三个要件上遭遇困难,但通过准确把握这些要件的内涵,困难可迎刃而解。首先,根据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法理,被骗人致使债权消灭的错误给付可归属于债权人,因而是三角诈骗中适格的财产处分行为。其次,债务人保护规定并不会影响诈骗罪中认识错误要件的判断,因其成立不以积极的错误想象为必要,单纯的不知已足。再次,即使行为人的财产获利并非直接源于被害人的财产,也不影响素材同一性要件的认定。因为,在经济财产说的语境下,不应再在"对象一致性"的意义上理解素材同一性。只要"财产获利可归属于财产处分行为",素材同一性要件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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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务人保护
三角债权诈骗
认识错误
素材同一性
二维码案
原文传递
题名
走出个案:信用支付背景下偷换二维码案的教义学重塑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腾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4期47-60,共14页
基金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立体刑法学视角下网络空间治理的刑事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8FXC008)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偷换二维码案件的实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收错误信息,并基于错误认识,向被告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理应构成诈骗罪.既有的“被告人、商家、顾客”的分析模式存在误区.在信用支付背景下,电子支付的流程本质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委托,处分自己的财产以代为清偿付款人债务的行为.虽然现代化支付系统不能被骗,但系统背后的职员可以被骗.职员的错误认识,或来自借助机器系统认识的错误推断,或来自借助人力认知的真实性误导.对于被害人的判断,刑法应从民事责任分担的泥沼中挣脱出来,以素材同一性与法益归属性为原则,确立刑法被害人判断的独立标准.自此,可以形成网络支付财产犯罪的统一分析框架.
关键词
偷换二维码
信用支付
交易信息
素材同一性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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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盗窃财产性利益——以作为积极利益的权利实现“可期待性”为视角
2
作者
夏朗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20-26,共7页
文摘
我国刑法应将财产性利益解释为“财物”,这是对“财物”必要的扩大解释而非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对于财产性利益型盗窃罪,一方面财产性利益可在规范层面被“占有”;另一方面,应对原本着眼于狭义财物,并以“转移占有”为核心的盗窃罪进行构造修正。权利实现“可期待性”应被评价为积极利益,因此破坏“可期待性”并满足“素材同一”条件时,双方利益对应增减,即符合盗窃罪构造。盗窃欠条行为造成债权丧失强制执行力、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破坏对债权实现的“合理、合法期待”等具体危险。因此,债务人盗窃欠条符合盗窃罪构造,成立盗窃罪;无关第三人盗窃欠条,不符合盗窃罪构造,可能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外,欠条是否为债权唯一凭证是判定既未遂犯罪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财产性利益
规范占有
可期待性
素材同一性
盗窃欠条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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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腾讯公司被“老干妈”欺骗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
3
作者
童心怡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海外文摘》
2020年第22期22-24,共3页
文摘
前不久,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的印章,欺骗腾讯与其签订了广告服务合同,目的是为了取得腾讯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倒卖获利。笔者认为,三名嫌疑人可能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分析,本案中三名嫌疑人应当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否能构成该罪有许多理论上不能调和的矛盾。网络游戏道具这种虚拟财产应当能够属于财产性利益范畴,受害人处分的财物与行为人获得的财物必须有同一性。本案的后续发展值得关注,并对相关规范的完善和修补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关键词
老干妈事件
伪造公章
诈骗
虚拟财产
素材同一性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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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债务人保护案件中三角债权诈骗的认定
被引量:
4
4
作者
徐万龙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出处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66-76,共11页
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201706010384)资助。
文摘
根据民商法中的债务人保护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债务人的错误给付也具有履行效果,可使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刑法中,与债务人保护规定相连的典型例子是二维码案、冒领存款案。债务人保护案件应成立三角债权诈骗。虽然这一结论会在"处分行为""认识错误"以及"素材同一性"三个要件上遭遇困难,但通过准确把握这些要件的内涵,困难可迎刃而解。首先,根据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法理,被骗人致使债权消灭的错误给付可归属于债权人,因而是三角诈骗中适格的财产处分行为。其次,债务人保护规定并不会影响诈骗罪中认识错误要件的判断,因其成立不以积极的错误想象为必要,单纯的不知已足。再次,即使行为人的财产获利并非直接源于被害人的财产,也不影响素材同一性要件的认定。因为,在经济财产说的语境下,不应再在"对象一致性"的意义上理解素材同一性。只要"财产获利可归属于财产处分行为",素材同一性要件即成立。
关键词
债务人保护
三角债权诈骗
认识错误
素材同一性
二维码案
Keywords
debtor protection
the tripartite fraud of credit
cognition error
material identity
the case of QR Code
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走出个案:信用支付背景下偷换二维码案的教义学重塑
王腾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盗窃财产性利益——以作为积极利益的权利实现“可期待性”为视角
夏朗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腾讯公司被“老干妈”欺骗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
童心怡
《海外文摘》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论债务人保护案件中三角债权诈骗的认定
徐万龙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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