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共有人先买权的发生:约定抑或法定——兼评《物权法草案》第106条
1
作者 王明成 唐娅兰 张松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11S期36-37,共2页
共有人先买权的发生制度模式有采法定制和采约定制。基于私权自治的诉求,共有人可以约定先买权是不言自明的。从比较法的角度,借助经济学,社会学及民法哲理,对共有人先买权的发生制度予以分析,探讨我国共有人先买权发生制度的立法... 共有人先买权的发生制度模式有采法定制和采约定制。基于私权自治的诉求,共有人可以约定先买权是不言自明的。从比较法的角度,借助经济学,社会学及民法哲理,对共有人先买权的发生制度予以分析,探讨我国共有人先买权发生制度的立法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先买权 《物法草案》 共有人 自治 立法构建 比较法 经济学 社会学
下载PDF
论先买权若干问题 被引量:2
2
作者 李敬从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639-643,共5页
我国现行法缺少先买权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定,与先买权有关的许多问题尚不明确。先买权应为物权取得权,依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可以分为物权先买权和债权先买权。我国制定物权法时,应把物权先买权作为特殊物权加以规定。
关键词 法定 约定先买权 顺位
下载PDF
先买权制度论纲——兼评我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的先买权制度 被引量:8
3
作者 廖焕国 严浩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77-84,共8页
先买权的性质具有多面性 ,既可体现为财产权、期待权 ,又可表现为附条件的形成权。法定先买权与约定先买权可作为先买权的基础性分类。先买权成立于先买权合意达成或者法律规定情形出现之时 ,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先买权具有规避风险的... 先买权的性质具有多面性 ,既可体现为财产权、期待权 ,又可表现为附条件的形成权。法定先买权与约定先买权可作为先买权的基础性分类。先买权成立于先买权合意达成或者法律规定情形出现之时 ,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先买权具有规避风险的社会功能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仍具有现实意义。但我国涉及先买权的相关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在立法体例、交易安全、先买权顺位以及相关立法技术等方面存在若干不足 ,应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 中国 法定 约定先买权 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