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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1
作者 王森 《决策探索》 2009年第8期66-67,共2页
一、代位权权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代位权制度的概念及价值取向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以下简称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 一、代位权权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代位权制度的概念及价值取向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以下简称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制度的起源,学者们见解并不一致。如史尚宽先生认为,债权人代位权,罗马法及德法均未承认此制,唯法国之民法设有规定。胡长清先生则认为代位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之强制执行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 次债务人 代位权制度 制度起源 怠于行使 到期债权 执行方法 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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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评注
2
作者 张潆之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23年第5期63-75,共13页
《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的规范意旨在于,赋予债权人在符合一系列严格条件时方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所享有的权利,以正确平衡债权人保护与维护交易安全之关系,使“各人得其应得”。债权人代位权应满足四大要件方可成立:第一,债权人... 《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的规范意旨在于,赋予债权人在符合一系列严格条件时方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所享有的权利,以正确平衡债权人保护与维护交易安全之关系,使“各人得其应得”。债权人代位权应满足四大要件方可成立: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合法、到期、确定,且该债权不限制种类与发生原因。第二,相比于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无需确定,且应当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其中,本条款规定的“从权利”为新增内容,主要规范保证与担保物权。第三,债务人应当怠于行使权利,本条款将其限定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权利。第四,本条款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应当与“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具有因果关系。而针对其具体影响程度的判断,本条款适用“无资力说”与“特定物债权说”并存模式。唯有满足上述条件后,债权人代位权方可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 从权利 怠于行使 无资力 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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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3
作者 许洋林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01年第3期21-23,32,共4页
税收代位权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已为新征管法所确定 ,这对于当前及今后税务机关依法及时将国家税款征收入库 ,防止税款流失具有重大的现实及长远意义。本文拟就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要件作简要概括 ,以便税务机关在具体工作中 ,严格... 税收代位权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已为新征管法所确定 ,这对于当前及今后税务机关依法及时将国家税款征收入库 ,防止税款流失具有重大的现实及长远意义。本文拟就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要件作简要概括 ,以便税务机关在具体工作中 ,严格把握 ,依法行使 ,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 代位权 要件 纳税人欠缴税款 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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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之司法认定 被引量:1
4
作者 王伟 卢薇薇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0期90-93,共4页
针对某些不诚信的债务人负债后对自己对外的到期债权消极履行,以不作为的手段规避债务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代位权制度。按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债务人未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作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 针对某些不诚信的债务人负债后对自己对外的到期债权消极履行,以不作为的手段规避债务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代位权制度。按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债务人未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作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认定标准。实践中,对如何界定"未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存有一定争议。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标准进行量化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次债务人 怠于行使 到期债权 司法认定 主张权利 认定标准 仲裁方式 代位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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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债权人的代位权
5
作者 王韵 《绥化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33-34,共2页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但是,由于债务人的财产已成为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因而必须对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加以约束,即准许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 次债务人 解析 债权债务关系 到期债权 责任财产 法律特征 怠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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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认定
6
作者 付永雄 杨红平 《判解研究》 2021年第4期163-176,共14页
案情概要①2019年6月11日,张某以杨某怠于行使其对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电信学院)的债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电信学院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240万元及利息。电信学院、杨某辩称,杨某对电信学院的债权尚未到期,该笔债权已转为附条... 案情概要①2019年6月11日,张某以杨某怠于行使其对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电信学院)的债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电信学院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240万元及利息。电信学院、杨某辩称,杨某对电信学院的债权尚未到期,该笔债权已转为附条件支付的债权并可能被抵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到期债权 债务人 怠于行使 附条件 电信学院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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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权
7
作者 闵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07S期93-94,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厶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厶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仳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债务人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人民法院 行使范围 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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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房地产公司应收账款风险防御控制体系研究 被引量:1
8
作者 孙伟艳 胡士集 《金融》 2021年第6期512-520,共9页
基于传统财务观点将财务风险归纳为企业资金链断裂主导因素的误解,针对上市房地产公司转型发展中地产业务应收账款总量难控、风险日益突出并由此牵引出公司债务负担加剧、债务风险日益突出的客观实际,采用判断推理、因素分析、归纳演绎... 基于传统财务观点将财务风险归纳为企业资金链断裂主导因素的误解,针对上市房地产公司转型发展中地产业务应收账款总量难控、风险日益突出并由此牵引出公司债务负担加剧、债务风险日益突出的客观实际,采用判断推理、因素分析、归纳演绎等方法,概要分析了应收账款风险的创新含义,总结了上市房地产公司常见的应收账款风险类型,设计了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体系,重点探索了上市房地产公司应收账款风险控制措施。研究认为,应收账款风险是企业筹资风险及债务危机的重要导源之一,上市公司应设立财务风险控制专门委员会,建立实施比债务风险控制更高更强的防控措施和机制,实行债权问责追责制度,并切忌采取“风险规避”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收账款风险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风险 风险责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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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抗辩事由
9
作者 李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4年第6期132-137,160,共7页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之抗辩事由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既包括依其对债务人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又包括依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理由抗辩,还包括依代位权不成立向债权人抗辩。债权数额不确定、是否享有到期...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之抗辩事由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既包括依其对债务人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又包括依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理由抗辩,还包括依代位权不成立向债权人抗辩。债权数额不确定、是否享有到期债权的事实不确定、债务已清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互负债务相互抵销以及债权债务已罹于诉讼时效均可成为次债务人抗辩债权人之代位权的理由。在认定代位权是否成立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之认定应理解为债务人应行使客观上能行使而不行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 债权到期 债务清偿 债务抵销 怠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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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代位权制度
10
作者 余秀丽 《求实》 北大核心 2003年第z2期51-52,共2页
关键词 债务人 第三人 抗辩事由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合同法解释 代位权制度 债权人代位权 间接诉权 债权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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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与规制探析
11
作者 孙艳梅 《中国审判》 2021年第13期96-99,共4页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设置目的是为了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直接以自身名义向人民法院行使原属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从而避免债权人利益受损。在破产法范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设置目的是为了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直接以自身名义向人民法院行使原属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从而避免债权人利益受损。在破产法范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时,债务人全部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也即在破产受理时,债务人相关债权已经具备代位行使的客观条件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申请 债权人利益 到期债权 代位行使 债务人 代位权的行使 怠于行使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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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代位权制度
12
作者 王晓非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8年第15期75-75,共1页
代位权也称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从而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该制度源于古罗马后期的代位请求权或称间接诉权,《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但债权人得行... 代位权也称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从而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该制度源于古罗马后期的代位请求权或称间接诉权,《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但债权人得行使其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惟权利和诉权专属于债务人个人者,不在此限”的规定是现代意义上的代位权制度的最早表述。我国近代1915年《民国民律草案》和1929年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对此都有过规定。但完整的制度化的立法却到20世纪末才出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制度 《法国民法典》 人的权利 代位请求权 债权 债务人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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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债务人索债吗
13
作者 邹杨 《东北之窗》 2006年第7期52-53,共2页
说到三角债,今天的人们不会感到陌生,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你欠我,我欠他,大家连环拖欠,结果越陷越深,最终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国设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以防止这种怪圈... 说到三角债,今天的人们不会感到陌生,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你欠我,我欠他,大家连环拖欠,结果越陷越深,最终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国设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以防止这种怪圈的形成。但令人遗憾的是,该项法律制度设立至今,似乎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 怠于行使 到期债权 债权 财产保全 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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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债务未确定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 被引量:2
14
作者 任悦 《人民司法》 2017年第5期56-59,共4页
【裁判要旨】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其中,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必... 【裁判要旨】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其中,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已届清偿期,代位权诉讼本身并不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但是对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并不要求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到期,而此本应是在代位权诉讼中解决的问题,不能因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未确定而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诉讼 次债务人 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合法 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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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条件与推定规则的运用
15
作者 晏芳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4期85-89,共5页
【裁判要旨】债权人行使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撤销权的前提是债务人有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债权人行使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撤销权的前提是债务人有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撤销权 推定规则 行使条件 债权 债务人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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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催收的法律实务
16
作者 郑志彬 《中国农村金融》 2016年第20期54-56,共3页
银行应重视贷款催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切实保全信贷资产,维护自身权益贷款逾期后,对贷款进行催收是银行的重要工作。催收是债权人依法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对逾期贷... 银行应重视贷款催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切实保全信贷资产,维护自身权益贷款逾期后,对贷款进行催收是银行的重要工作。催收是债权人依法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是银行保全信贷资产、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法律实务中,有时会因为无效的催收导致诉讼时效丧失,最终导致胜诉权的丧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时效中断 怠于行使 银行债权 法律实务 债务人 保证期间 债权 放债人 保证人 代位权 到期债权 撤销权 否认权 贷款 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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