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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纳税申报瑕疵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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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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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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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1期30-3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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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申报纳税是现代税收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我国税收征管法也规定了纳税申报制度。税收是公法之债,纳税人与国家居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纳税人不仅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更有主动申报纳税以确定税收之债具体内容的权利,在发现纳税申报瑕疵之后,也有权利对之进行修正。本文通过阐述纳税申报瑕疵修正的理论基础,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制度,探讨我国纳税申报瑕疵修正如何完善,以期贯彻税收平等理念,保护纳税人在税收征收中的权利,提高税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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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纳税申报瑕疵修正
纳税申报权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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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x return defect amendment
tax return right
theoritical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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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0.423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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