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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申请司法终止权:质疑回应、规范解释与漏洞填补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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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富鹏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30-46,共17页
我国《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确立了违约方的申请司法终止权,严格适用该条款,不会使债务人不当获利、激励债务人恶意违约,也不会不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终止,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存续仍存在正当利益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不... 我国《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确立了违约方的申请司法终止权,严格适用该条款,不会使债务人不当获利、激励债务人恶意违约,也不会不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终止,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存续仍存在正当利益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应终止合同。对债权人主张代偿请求权、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请求权或主张继续履行对待给付义务等情形,不应依照债务人申请终止合同;债权人应承担价金风险或对该条第1款除外情形的发生具有可归责性时,不应依照债权人申请终止合同。此处的司法终止,应参照情势变更的程序。针对金钱债务或其他无法通过该条款解决的合同僵局,可通过对我国《民法典》第899条、第1022条的参照适用、个别类推乃至整体类推处理。裁判者应注重实质评价,充分进行利益衡量,谨慎进行价值判断,避免裁判的武断和方法论的不诚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 重大事由终止 类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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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同终止制度的证立与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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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亚斐 《民商法争鸣》 2023年第2期72-87,共16页
代理商合同具有实践典型性和规范抽象性,是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性质上是继续性合同。基于继续性合同的特性,不定期代理商合同当事人享有随时终止权,定期代理商合同有重大事由时,无须通知可立即终止。代理商合同终止后产生的损害赔偿的... 代理商合同具有实践典型性和规范抽象性,是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性质上是继续性合同。基于继续性合同的特性,不定期代理商合同当事人享有随时终止权,定期代理商合同有重大事由时,无须通知可立即终止。代理商合同终止后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范围要视合同是定期还是不定期而有所不同。不定期代理商合同当事人通知终止合同后,须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直接损失。定期代理商合同因重大事由终止的,重大事由归责方应赔偿对方履行利益损失。基于代理商行业的特性,代理商合同终止后,代理商可主张商誉补偿请求权,即委托企业在合同终止后基于代理商的前期努力仍能与代理商吸引的客户进行交易获得利益而代理商已无法要求佣金,基于公平原则而赋予代理商的补偿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理商合同 随时终止 重大事由终止 损害赔偿 商誉补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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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注销登记争点问题讨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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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玉林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49-57,共9页
注销登记是商事主体终止的法定程序。在立法和理论上,对解散、注销、终止等概念的意义未能形成统一的认识,混淆了商事主体终止的事由与注销登记的效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统一了商事主体的注... 注销登记是商事主体终止的法定程序。在立法和理论上,对解散、注销、终止等概念的意义未能形成统一的认识,混淆了商事主体终止的事由与注销登记的效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统一了商事主体的注销登记制度,不仅创设了简易注销程序,而且试图形成注销登记的规范体系,总体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有关解散与终止的原因、清算的司法意义、注销登记的效力、注销登记申请人的确定以及简易注销登记中当事人承诺的法理等问题,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主体登记 终止事由 注销登记效力 注销登记申请人 当事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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