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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段还是经济手段让年轻人“常回家看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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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维良 《北方经贸》 2015年第3期47-50,共4页
老龄化背景下社会转型期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和亲情赡养是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国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款的修订内容,从社会伦理上角度看,本质是用法律保障子女对父母尽孝的社会道德,... 老龄化背景下社会转型期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和亲情赡养是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国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款的修订内容,从社会伦理上角度看,本质是用法律保障子女对父母尽孝的社会道德,维护儒家传统的家文化价值观和孝道文化。从经济学视角上看,传统家庭兼具有经济功能和亲情功能,现代家庭中经济功能衰退后亲情功能占据主导地位,倡导子女行孝、弘扬孝道文化仅通过法律手段是不够的,必须辅之以经济手段。政府应设计一套包括住房、税收、补贴、社保在内的经济机制激励公民行孝、企业支持行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家庭经济功能和亲情功能 经济手段行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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