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略论借鉴和引进外国经济民事法律问题
被引量:
1
1
作者
苏惠祥
郑成良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37-40,32,共5页
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需要尽快制订大量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之法。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和引进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外国法(主要指发达国家及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民事法律、法规。下同)。因...
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需要尽快制订大量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之法。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和引进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外国法(主要指发达国家及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民事法律、法规。下同)。因为“发达国家有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成熟的法律,具有世界通用性”。本文仅就借鉴和引进外国法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
法规
法律
环境
外国法
引进
商品
经济
关系
经济民事法律
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
发达国家
法制建设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学术规范与交叉研究——《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述论》编后记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扬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83-189,共7页
关键词
学术规范
交叉研究
《唐代
经济民事法律
述论》
编后记
法律
文化
契约制度
民法
经济
法
唐代
原文传递
试论建立中国区际私法的必要性
3
作者
费开文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49-51,共3页
在中国区际私法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新课题。这里所说的区际私法包含两重意思:一是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另一是研究该部门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性等问题的法律科学。前者是指特定种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特部门;...
在中国区际私法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新课题。这里所说的区际私法包含两重意思:一是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另一是研究该部门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性等问题的法律科学。前者是指特定种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特部门;后者是指整个法律科学中的一个独立分支。但是至今中国既没有建立起区际私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区际私法问题开展研究。本文仅对建立中国区际私法部门和完善区际私法学的必要性发表些个人浅见。一区际私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解决同一国家内部各地区经济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律。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是由于跨地域性的经济民事交往频繁,而一国内各地区又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民事立法权,因此经济民事关系所涉及各地的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相互歧异的情况。区际法律冲突可能发生于联邦制国家。例如:在美国除五十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必要性
法律
部门
经济民事法律
民事
立法
区际
法律
冲突
类
法律
规范
法律
体系
区际私法
民事
关系
部门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略论借鉴和引进外国经济民事法律问题
被引量:
1
1
作者
苏惠祥
郑成良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37-40,32,共5页
文摘
建立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需要尽快制订大量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之法。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和引进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外国法(主要指发达国家及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民事法律、法规。下同)。因为“发达国家有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成熟的法律,具有世界通用性”。本文仅就借鉴和引进外国法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
法律
法规
法律
环境
外国法
引进
商品
经济
关系
经济民事法律
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
发达国家
法制建设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学术规范与交叉研究——《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述论》编后记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扬
机构
法律出版社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83-189,共7页
关键词
学术规范
交叉研究
《唐代
经济民事法律
述论》
编后记
法律
文化
契约制度
民法
经济
法
唐代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试论建立中国区际私法的必要性
3
作者
费开文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49-51,共3页
文摘
在中国区际私法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新课题。这里所说的区际私法包含两重意思:一是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另一是研究该部门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性等问题的法律科学。前者是指特定种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特部门;后者是指整个法律科学中的一个独立分支。但是至今中国既没有建立起区际私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区际私法问题开展研究。本文仅对建立中国区际私法部门和完善区际私法学的必要性发表些个人浅见。一区际私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解决同一国家内部各地区经济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律。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是由于跨地域性的经济民事交往频繁,而一国内各地区又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民事立法权,因此经济民事关系所涉及各地的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相互歧异的情况。区际法律冲突可能发生于联邦制国家。例如:在美国除五十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外。
关键词
必要性
法律
部门
经济民事法律
民事
立法
区际
法律
冲突
类
法律
规范
法律
体系
区际私法
民事
关系
部门法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略论借鉴和引进外国经济民事法律问题
苏惠祥
郑成良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学术规范与交叉研究——《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述论》编后记
王扬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3
1
原文传递
3
试论建立中国区际私法的必要性
费开文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