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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经营者集中救济中监督受托人职责制度及其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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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日新 《行政与法》 2015年第5期97-105,共9页
欧盟经营者集中救济中监督受托人的职责主要有:剥离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剥离程序的监督,定期提交有关报告。欧盟监督受托人的职责集中反映了监督受托人的双重性、独立性、专业性、中立性和时限性等本质特征。借鉴欧盟的经验,我国应从细化... 欧盟经营者集中救济中监督受托人的职责主要有:剥离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剥离程序的监督,定期提交有关报告。欧盟监督受托人的职责集中反映了监督受托人的双重性、独立性、专业性、中立性和时限性等本质特征。借鉴欧盟的经验,我国应从细化剥离业务的维持和独立性、新设代替董事会成员职责、强化独立性的保障措施、增设行为性救济中的职责、增加争议仲裁解决机制和明确法定资格条件等方面完善监督受托人职责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救济 剥离业务 监督受托人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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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营者集中救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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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晶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5期117-118,共2页
经营者集中救济对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能够发挥经营者集中的优势作用,又能够规制不正当竞争,是市场有效竞争的一种手段。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背后往往有很多参考因素,例如产业整体类型、市场的特点和状况、竞争的危害... 经营者集中救济对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能够发挥经营者集中的优势作用,又能够规制不正当竞争,是市场有效竞争的一种手段。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背后往往有很多参考因素,例如产业整体类型、市场的特点和状况、竞争的危害性、救济措施的效率和有效期限等。我国在经营者集中救济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因此,文章认为,有必要从救济的类型和救济的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救济 结构性方法 行为性方法 委托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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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路径选择之掣肘--基于商务部公告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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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振华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第7期253-255,共3页
自反垄断法实施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5月,商务部已经累计公告29起经营者集中附加救济措施批准案例。经营者集中救济就是通过附加救济措施,达到既消除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限制竞争效果,又不妨碍参与经营者集中可以带来收益的目的。本文... 自反垄断法实施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5月,商务部已经累计公告29起经营者集中附加救济措施批准案例。经营者集中救济就是通过附加救济措施,达到既消除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限制竞争效果,又不妨碍参与经营者集中可以带来收益的目的。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试图分析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案件执法问题,以期洞悉救济措施选择上的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救济 结构性条件救济 行为性条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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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抑理念下互联网服务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调适 被引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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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晋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51-171,共21页
互联网服务行业有着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明显特征,决定了其在竞争效果评估、救济措施选择及其实施三个阶段的适用中与传统行业大相径庭。“市场决定论”蕴涵了政府干预的“谦抑理念”;互联网服务行业适用经营者集中救济,在执法原则上宜确... 互联网服务行业有着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明显特征,决定了其在竞争效果评估、救济措施选择及其实施三个阶段的适用中与传统行业大相径庭。“市场决定论”蕴涵了政府干预的“谦抑理念”;互联网服务行业适用经营者集中救济,在执法原则上宜确立谦抑理念实现包容审慎监管。在第一阶段的竞争效果评估中,宜弱化市场份额因素,加强市场进入和效率等因素的考量;在第二阶段的救济方式选择中,市场结构上天然具有“冒尖效应”的互联网服务行业,应当优先选择行为性救济;第三阶段的救济实施,应开放网络平台和关键基础设施、持续信息披露、引入监督受托人;最后,当行为性救济实施过程中出现法律争议时,除了传统的诉讼和调解外,可优先考虑适用仲裁机制。当下反垄断执法体制重组为理念转型和执法改进提供了契机和便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服务行业 经营者集中救济 谦抑理念 竞争效果评估 行为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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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救济类型位阶性的理论反思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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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日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59-69,共11页
经营者集中救济通常划分为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两种类型。结构性救济具有简单、明确并且易于监督等优点,但其设计、实施和监督也具有不可忽视的缺陷,因此其并不具有绝对优先性。行为性救济具有设计困难多、实施风险大和监督成本高等... 经营者集中救济通常划分为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两种类型。结构性救济具有简单、明确并且易于监督等优点,但其设计、实施和监督也具有不可忽视的缺陷,因此其并不具有绝对优先性。行为性救济具有设计困难多、实施风险大和监督成本高等弊端,但这些弊端是完全可以消除的,因此其不只是具有辅助性。在经营者集中救济商谈过程中,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类型选择取决于对救济目标能否实现的判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要考虑本国具体情况,并且要接受效果评估。因此,立足于本国、本地区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将市场环境、竞争损害、产业类型、效率、期限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凸显执法的实践理性,选择对具体个案最合适的救济类型,是比救济类型位阶性更为重要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救济类型 结构性救济 行为性救济
原文传递
经营者集中结构性救济与行为性救济的效率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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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雪华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46-50,共5页
现在各国对经营者集中采取原则准许、例外禁止的做法。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基本分为结构性救济措施和行为性救济措施,在面对救济措施的选取时,集中救济措施的效率应是执法者首当考虑的重要因素。目前,学界对二者的效率看法不一,结合二者... 现在各国对经营者集中采取原则准许、例外禁止的做法。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基本分为结构性救济措施和行为性救济措施,在面对救济措施的选取时,集中救济措施的效率应是执法者首当考虑的重要因素。目前,学界对二者的效率看法不一,结合二者的博弈力量,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可以得出行为性救济措施更有效率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 结构性救济 行为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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