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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法律实现 被引量:44
1
作者 张素华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3-85,共13页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是“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化配置的必然选择,其法律实现首先需对数据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数据产权的结构化分置,具体表现为产权内容的结构性分置与产权客体的类型化实现。在产权内容上,应根据数据来...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是“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化配置的必然选择,其法律实现首先需对数据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数据产权的结构化分置,具体表现为产权内容的结构性分置与产权客体的类型化实现。在产权内容上,应根据数据来源的广泛性和数据价值的成长性特征对数据价值形成中的不同利益主体进行权利构造,以充分体现数据生命的全周期特征,数据逐步呈现出从单一的权利义务关系趋向复合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平面的权利样态发展为立体的权利样态、从静态赋权走向动态界权的趋势与特点。在产权构建上,应以企业数据和公共数据为分类基础构建数据产权,不涉及个人数据;在与商业秘密区分的基础上将企业数据限缩在公开数据上,并将其区分为企业数据集合和企业数据产品两类,分别以邻接权模式和著作权模式构建其产权配置方案;公共数据上则应创设公共数据国家所有权,并形成国有公用公共数据与国有私用公共数据两类不同的产权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要素 数据产权 结构性分置 企业数据 公共数据 数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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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据要素流通价值链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被引量:13
2
作者 黄丽华 杜万里 吴蔽余 《大数据》 2023年第2期5-15,共11页
数据产权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构成三权结构性分置。目前学术界讨论的实用论、赋权论、结构论3种产权制度设计思路都缺乏实践支撑,“回应赋权”的设计思路也不能解决目前... 数据产权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构成三权结构性分置。目前学术界讨论的实用论、赋权论、结构论3种产权制度设计思路都缺乏实践支撑,“回应赋权”的设计思路也不能解决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失灵的问题。基于数据要素流通实践,总结了数据要素流通的两种典型逻辑,即架构逻辑和市场逻辑。提出了基于市场逻辑的数据要素流通价值链模型,在“创生赋权”的设计思路下为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提供了一种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要素 数据产权 市场逻辑 数据要素流通价值链 结构性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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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下的权利内涵探析
3
作者 李亮伟 李梦雅 《河南科技》 2023年第24期114-119,共6页
【目的】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没有明确其具体权利内容,亟须通过探析数据二十条对于分置三项权利的权利内涵,为其有效指导数据市场主体的具体行为提供参考。【方法】通过解读该制度的文字表述,基于数据产业的特点,对... 【目的】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没有明确其具体权利内容,亟须通过探析数据二十条对于分置三项权利的权利内涵,为其有效指导数据市场主体的具体行为提供参考。【方法】通过解读该制度的文字表述,基于数据产业的特点,对比知识产权等现存法律范式,并结合数据登记制度等方式,对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下的应有权利内涵进行探析。【结果】认为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整体上要求利益平衡原则,分置权利中包含禁止权、特定的财产权、来源合法性证明等权利内涵。【结论】可以对数据市场行为提供更准确的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结构性分置 权利内涵 知识产权 数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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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运行逻辑与实践机制——以统筹数据保护和利用为目标 被引量:2
4
作者 陈兵 林思宇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6-50,共15页
基于我国数据保护和利用不足的现实问题、产权制度对资源利用的正反两面影响,以及数据相关政策导向,我国应将统筹数据保护和利用作为数据产权制度的目标。“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通过数据权利束分割实现“权能分离... 基于我国数据保护和利用不足的现实问题、产权制度对资源利用的正反两面影响,以及数据相关政策导向,我国应将统筹数据保护和利用作为数据产权制度的目标。“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通过数据权利束分割实现“权能分离”,基于数据产业链、供应链运行需求,对“三权”进行模块化整合和结构性分置,正是遵循了平衡数据保护和利用的运行逻辑。为进一步推动数据“三权”分置有效运行,首先,须基于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理念和原则,建立动态赋权与限权结合的确权机制,以及严格授权与附条件默认授权结合的授权机制;其次,在分别完善场内和场外数据流通交易规范的基础上,还需推动场内外数据交易规范及标准的互联、互验、互认;最后,建立分类分级数据信息安全机制,构建多法协同的数据财产安全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结构性分置 数据权益保护 数据开发利用 数据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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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权结构性分置下数据课税模式转向
5
作者 陈荣新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5-61,共7页
数据作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其课税以产权结构性分置为前置条件。通过解析数据产权结构化态势与类型化确权涵义,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数据作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其课税以产权结构性分置为前置条件。通过解析数据产权结构化态势与类型化确权涵义,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创设的“三权分置”场景中完成权利配置。从税收对数据流转收益的再分配以及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入,数据课税的正当性能够得以证成。如今虽尚可依托增值税与所得税框架进行数据课税,但仍有难以调和之局限,未来亟须适时转向以数据资源税和数据使用税为重心的专门数据税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课税 数据资源税 数据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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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逻辑、基本路线与具体路径
6
作者 陈润恺 李卫东 麻栋策 《新型工业化理论与实践》 2024年第3期35-44,共10页
数据产权制度以数据上升为生产要素为背景。构建数据产权制度需要符合数据特征与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方式,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目标。构建数据产权还要处理好数据处理者与数据来源者的权益关系,明确数据财产性利... 数据产权制度以数据上升为生产要素为背景。构建数据产权制度需要符合数据特征与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方式,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目标。构建数据产权还要处理好数据处理者与数据来源者的权益关系,明确数据财产性利益与其他信息权益的不同层次,以此采取不同的调整手段。在此基础上,确认与保护数据资源持有利益,明确加工使用等数据处理行为的权限与合法性边界,并构建数据产品的多元经营收益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要素 数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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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持有者的权利配置——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法律实现 被引量:29
7
作者 高富平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26-40,共15页
数据是社会资源,任何数据产权配置必须保持数据的开放性或可获取性。数据来源者、数据持有者与数据使用者利益的协同是基于利益而非客体界定的权利配置框架。数据持有权是对数据事实状态的承认,但对持有者配置以什么权利需要依赖其对数... 数据是社会资源,任何数据产权配置必须保持数据的开放性或可获取性。数据来源者、数据持有者与数据使用者利益的协同是基于利益而非客体界定的权利配置框架。数据持有权是对数据事实状态的承认,但对持有者配置以什么权利需要依赖其对数据加工使用形成的数据形态和价值而配置不同的权利。数据产品化(价值实现)是一个过程,因而数据权利配置是动态的。这一过程中的数据可区分为作为要素的数据资源和作为产出物的数据产品。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其可不断汇集而满足不同计算分析的目的,确认持有者的流通权即可以实现其价值;而一旦形成形态和价值相对固定的数据产品,则需要给数据持有者配置稳定的、具有一定排他性的产权。只有形态和价值相对固定的数据产品的持有权才具有产权分置的条件,即数据产品持有者授权形成分权体系,而在要素化阶段,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体现为对其各自加工使用结果的独立分享——相互独立的数据要素持有权(流通数据使用权)。这是符合数据要素特征最大化实现数据社会价值的一种制度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需要对数据流通行为的法律规范,以创制合规高效利用数据资源的治理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持有者权 数据要素 数据产品 数据流通 结构性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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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框架下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冲突及应对 被引量:4
8
作者 黄婷 《湖湘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93-102,共10页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价值实现关键在流动。但因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零成本无限循环复制等复杂特性,在传统权利框架模式下,数据流动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经常引发不同数据主体各方权利冲突并阻碍数据...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价值实现关键在流动。但因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零成本无限循环复制等复杂特性,在传统权利框架模式下,数据流动确权难、定价难、监管难,经常引发不同数据主体各方权利冲突并阻碍数据价值实现。在“数据二十条”确立的结构性产权分置框架下,进一步释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细则、破除数据开放壁垒、界定不同主体数据可抓取的合法化边界、规范数据交易市场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商业化利用 数据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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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 被引量:2
9
作者 孙莹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3-37,共15页
对数据权益客体的识别是数据确权的前提,也是数据产权制度建构中不能回避的基础性问题。对“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及“数据集合”等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进行严谨界定,意义重大。作为数据权益客体的数据仅针对电子数据,... 对数据权益客体的识别是数据确权的前提,也是数据产权制度建构中不能回避的基础性问题。对“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及“数据集合”等数据权益客体中的基本范畴进行严谨界定,意义重大。作为数据权益客体的数据仅针对电子数据,指向其中的数据符号层。数据资源是指可作为生产资料投入生产之中形成数据产品的数据的总称。数据产品是指原始数据经实质性加工形成的衍生数据以及数据衍生产品,属于数据资源。原始数据产权激励“数据收集劳动”,而数据产品产权激励“数据加工劳动”。数据集合符合实质性加工要件时成为数据产品。数据服务不属于数据产品,应当区分两者并为其建构不同的法律规则。数据商品和数据资产的形成本身并不经过劳动,因而并非数据权益客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权益 数据资源 数据产品 数据服务 数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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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理据与进路 被引量:8
10
作者 刘鑫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42-59,共18页
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是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领域的全新立法动议。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合理性源自知识产权调整范畴和结构框架与数据财产赋权的契合性,知识产权劳动学说和契约学说对数据财产赋权正当性的理论证成,以及知识产权的开放法律体系... 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是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领域的全新立法动议。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合理性源自知识产权调整范畴和结构框架与数据财产赋权的契合性,知识产权劳动学说和契约学说对数据财产赋权正当性的理论证成,以及知识产权的开放法律体系和已有数据保护经验所提供的法律支持。在此基础上,以公开性数据集合为权利客体并以数据集合制造者为权利主体的基础法律关系,以专有使用权和内容拓展权为实体权项并以登记为权利取得程序要件的授权模式,以及涉及权利效力认定、权利限制规则和权利救济体系等多个维度的确权机制,共同构成了数据知识产权基础性规范构造。鉴于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在使用和流通上的巨大差异,数据知识产权立法过程中应对数据财产予以分类分级保护,在一般性法律规则的基础上以特别条款、行业指南或指导意见等形式,实现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知识产权赋权的结构性分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知识产权 合理性阐释 基础性构造 结构性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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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二维目标及其制度实施 被引量:1
11
作者 唐要家 《社会科学辑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6-164,共9页
数据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由于数据要素的独特经济属性,数据产权制度设计需要确保数据深用性和数据泛用性二维目标的平衡,并根据数据的不同价值形态进行分类设计。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契合了数据价值形态的变化及相关主体的权益保... 数据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由于数据要素的独特经济属性,数据产权制度设计需要确保数据深用性和数据泛用性二维目标的平衡,并根据数据的不同价值形态进行分类设计。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契合了数据价值形态的变化及相关主体的权益保障,有利于实现数据深用性,但可能相对忽略数据泛用性,为此需要完善数据接入权制度设计,创新多元数据开放共享体制机制,促进数据泛用性。数据产权二维目标指导下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应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并实现数据要素的价值共创与收益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据深用性 数据泛用性 产权结构性分置 接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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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权运行机制的理论建构与实施路径 被引量:4
12
作者 张会平 薛玉玉 《电子政务》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2-13,共12页
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权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基于已有研究和多地实践,从理论层面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方案,初步理清了三种权... 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权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基于已有研究和多地实践,从理论层面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方案,初步理清了三种权利的内涵;指出由于当前的方案是基于行政逻辑而不是完善的法律机制,所有权问题会影响结构性分置方案的实施,需要数据管理机构承担起责任,发挥多重作用。公共数据范围的划定,个人、企业信息的困扰,数据分类分级,数据提供单位的供给意愿,流通和交易生态环境的打造,安全保障体系的调整优化等也会限制、阻碍甚至冲击产权运行机制的实施。需要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整体逻辑出发,坚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破除认识误区,以数据资产化为牵引推进地方实践,持续推进顶层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协同创新机制,多方位助力产权运行机制的实施,为数据产权制度探索出可实施的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产权运行机制 产权结构性分置 数据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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