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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提升小学语文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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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爱娟 《文理导航》 2014年第36期60-61,共2页
教学有效性是评价语文教学绩效的重要标准,在小学一、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是教学有效性提升的前提基础语文教学工作中,教师要重视教育理念的转变和教育模式教学方案在整个小学语文教学活动中具有导向和引领的优化,立足学生语文学习基础、... 教学有效性是评价语文教学绩效的重要标准,在小学一、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是教学有效性提升的前提基础语文教学工作中,教师要重视教育理念的转变和教育模式教学方案在整个小学语文教学活动中具有导向和引领的优化,立足学生语文学习基础、身心发展特点,打造更为作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案能够提高教学活动的科学高效的教学模式,这是提升小学语文教学有效性的重要前性、周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教师应当充分重视提与基础。笔者多年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在这一方面进教学方案设计环节,潜心研究提高教案设计的有效性。行了初步探究,本文将做简要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学媒体 语文教学工作 学语文 语文教学活动 身心发展特点 教案设计 教育理念 教育模式 前提基础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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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逻辑”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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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春晖 《理论导报》 2016年第2期33-33,22,共2页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重大的创新性理论概括,总结了中外发展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更建立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基础上,是为了解决我国现实经济社会问题提出来的。因此,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能简...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重大的创新性理论概括,总结了中外发展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更建立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基础上,是为了解决我国现实经济社会问题提出来的。因此,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能简单套用教科书中的理论,也不能简单比照别国的发展历程,而应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出发。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构性改革 理论概括 经济发展 社会问题 矛盾的主要方面 经济下行压力 逻辑前提 改革 趋势变化 科技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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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明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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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海宽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4,共4页
拥有高度成熟而发达的制度文明是现代化国家必备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规定彰显了制度文明建构的必然性及其基本理念的修正和更新。要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与国家治理实践的内在统... 拥有高度成熟而发达的制度文明是现代化国家必备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规定彰显了制度文明建构的必然性及其基本理念的修正和更新。要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与国家治理实践的内在统一和深刻联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过程中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推进和创新过程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和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其更高更深层次的功能和价值,应关切其内在蕴涵的四种平衡。要完成改革总目标,在坚决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外,还应重视相关外源性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文明 国家治理 基本理念 外源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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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 被引量: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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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杭生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10,共10页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这两种含义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结构性前提是社会三大部门(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构成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理念性前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这两种含义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结构性前提是社会三大部门(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构成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理念性前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以及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所阐明的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一些深层理念,如以人为本的理念,共赢互利的理念,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理念,现代治理和善治的理念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涉及结构和功能两方面的调整。发展民间组织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建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结构性前提和理念性前提 民间组织 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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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刑法风险的应对逻辑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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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盼盼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77-183,共7页
在互联网金融犯罪中,关于作为前置法的行政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抑制金融创新、违背刑法谦抑性的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前置法的缺失抑制了金融创新,影响了刑法谦抑性的表达;另一种是前置法的缺失并未抑制金融创新,"立罪... 在互联网金融犯罪中,关于作为前置法的行政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抑制金融创新、违背刑法谦抑性的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前置法的缺失抑制了金融创新,影响了刑法谦抑性的表达;另一种是前置法的缺失并未抑制金融创新,"立罪至后"的立法逻辑并非刑法的谦抑本性。通过还原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刑法风险以及理论争议的梳理,以入罪前提和刑法规制理念为切入点,认为有"具体数额"表征的社会危害性之入罪前提具有妥当性;坚持二次违法性的金融刑法理念,兼顾金融创新与金融秩序的利益平衡以及倡导"定性+定量"的金融刑法立法模式,凸显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刑法风险 刑法谦抑 入罪前提 规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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