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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的给付不适用遗嘱变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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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素霞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C00期206-207,共2页
本案提出了很有意义的问题,即遗嘱变更后是否可以改变保险合同的原受益人?持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否可以作为变更受益人的证据?这里有两个问题:《保险法》的受益人与民法中有关遗嘱公证的继承人是否一致?根据《保险法》第63条之规定,变... 本案提出了很有意义的问题,即遗嘱变更后是否可以改变保险合同的原受益人?持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否可以作为变更受益人的证据?这里有两个问题:《保险法》的受益人与民法中有关遗嘱公证的继承人是否一致?根据《保险法》第63条之规定,变更保险合同须书面通知保险人,这属要式条款,没有必要手续,保险人是不能随意变更受益人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保险纠纷案 《保险法》 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金 给付申请 遗嘱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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