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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中的集体利益与给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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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鸿潮 周俊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5-75,共11页
在灾害救助中,介于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集体利益存在着如何界定与代表的难题。对灾害救助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可识别出不同类型的集体利益,从而明确救助的授益指向。由此可进一步探讨补偿的四类给付请求权,即因灾害应对所作特别牺... 在灾害救助中,介于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集体利益存在着如何界定与代表的难题。对灾害救助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可识别出不同类型的集体利益,从而明确救助的授益指向。由此可进一步探讨补偿的四类给付请求权,即因灾害应对所作特别牺牲的补偿请求权、复建社会基础设施请求权、复建经济基础设施请求权,以及必要的程序性集体给付请求权。灾害救助与重建的公共基础设施具有极强的“属人性”特征,集体成员可将“个人权利及其实现的必要条件”作为其代表主张实体请求权的基础,并参与到救济程序中。集体给付请求权的实现未必需要“增量”的救助资源,只需要优化“存量”资源的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灾害救助 集体利益 给付请求 应急管理 国家补偿 特别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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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给付请求权的宪法依据及其规范效力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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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法治社会》 2023年第4期64-76,共13页
探讨社会给付请求权的概念内涵、宪法基础及其如何保障和实现,对国家、个人以及社会法的发展来说都是一个崭新而重要的议题。学理上,社会给付请求权在我国宪法上可以依据社会权条款直接导出,也可以依据自由权条款和平等权条款间接导出... 探讨社会给付请求权的概念内涵、宪法基础及其如何保障和实现,对国家、个人以及社会法的发展来说都是一个崭新而重要的议题。学理上,社会给付请求权在我国宪法上可以依据社会权条款直接导出,也可以依据自由权条款和平等权条款间接导出。学界对社会权是否同时具有主观法上的效力多持保留态度,进而基本上否定社会给付请求权具有可诉性。究其缘由,主要在于司法机关在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时会面临四重障碍: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国家财政资源有限、权利本身的抽象性、法院侵蚀分权。尽管制度局限确实存在,但是徒以形式之制度原理概括地否定所有社会给付请求权的可诉性,有过于速断之嫌疑,且忽视了司法机关的特有价值和功能。为防止我国公民的社会给付请求权成为充饥之画饼,可从财产权保障和程序保障两个方面探寻其可能的司法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给付请求 公法请求 宪法依据 基本生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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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给付请求权困境的破解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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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彦君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42-49,共8页
退休金的给付与养老金给付并不是同一概念,因此其请求权也存在不同的性质,基于此,退休金请求权也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即退休金给付是具有强行法效力的公法规范的直接规定,而非取决于退休者与其单位的意愿表达和自由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 退休金的给付与养老金给付并不是同一概念,因此其请求权也存在不同的性质,基于此,退休金请求权也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即退休金给付是具有强行法效力的公法规范的直接规定,而非取决于退休者与其单位的意愿表达和自由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生成没有任何条件。我们应着眼于对退休者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摆脱仲裁前置和仲裁时效的束缚,并提供司法救助。将单位工龄置入单位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发生条件之一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标准和常态养老金给付请求权应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养老保险缴费模式的变革问题——"费改税"的机制转型;二是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强化之道——忠实义务之实质化与立法型塑;三是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司法保障途径之拓展——公益诉讼机制的引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退休金给付请求 退休权 退休制度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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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理论基础与实践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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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凤荣 张凌竹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60-65,共6页
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属于社会保障给付行政内容。通过权利来源、法律依据论证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提出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具体成立要件包括明确的给付标准和规定社会救助给付机关实施具体行政给付行为。由于社会救助给付请求... 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属于社会保障给付行政内容。通过权利来源、法律依据论证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提出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具体成立要件包括明确的给付标准和规定社会救助给付机关实施具体行政给付行为。由于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面临司法实践困境,建议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应规定社会救助行政复议前置制度,启动行政复议的纠错机制,保障社会救助给付请求权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行政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给付请求 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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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给付请求权——海峡两岸保险法相关内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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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炜 《台湾法研究学刊》 2003年第2期22-24,共3页
2002年10月大陆《保险法》修改中未能全面完善保险合同法,甚为遗憾。作者通过比较2001年修改的台湾地区“保险法”和现行大陆《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法中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给付请求权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对大陆《保险法》的修... 2002年10月大陆《保险法》修改中未能全面完善保险合同法,甚为遗憾。作者通过比较2001年修改的台湾地区“保险法”和现行大陆《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法中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给付请求权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对大陆《保险法》的修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第三人 直接给付请求 保险法 中国大陆 台湾省 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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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给付的正当性基础及适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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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梦娇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28-137,共10页
以“非申即享”为典型应用场景的自动化给付再造了给付流程,倒逼行政给付理念革新,但自动化给付的正当性及适用等重要问题尚缺乏学理回应。立法概括授权可为自动化给付提供合法依据。自动化给付契合敏捷治理的内核,既简化行政相对人的... 以“非申即享”为典型应用场景的自动化给付再造了给付流程,倒逼行政给付理念革新,但自动化给付的正当性及适用等重要问题尚缺乏学理回应。立法概括授权可为自动化给付提供合法依据。自动化给付契合敏捷治理的内核,既简化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义务,又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具有正当性基础,但亦与依法行政原则、辅助性原则等存在张力,产生深层次法律风险。将给付权利的价值位阶和裁量基准的技术构造作为自动化给付的构成要素,可以组合成四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给付场域。自动化重塑了给付程序,使法定申请要件向电子化默认转变,福利调查方式从直接向间接转变。随着自动化给付的广泛覆盖,因给付信息迟滞或者不准确引发的行政给付争议将大幅减少,数据污名化、数据信息泄漏将成为行政给付争议的新增长点。在给付请求权的判断上,自动化不会导致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和诉权丧失,但影响当事人程序请求权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化给付 敏捷治理 分配行政 依法申请 给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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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法请求权视域下的给付之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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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潇潇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80-87,共8页
作为给付之诉实体法权利基础的给付请求权,囊括了实体法上所有以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类型,而非仅为债之给付。通过分析不同的给付请求权,既有助于识别给付之诉的“诉的利益”,亦有助于判断“诉的变更”的法律理由。在确定将来给付之诉的... 作为给付之诉实体法权利基础的给付请求权,囊括了实体法上所有以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类型,而非仅为债之给付。通过分析不同的给付请求权,既有助于识别给付之诉的“诉的利益”,亦有助于判断“诉的变更”的法律理由。在确定将来给付之诉的诉的利益问题时,需要结合具体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救济方式等实体法上的法律构造。公益给付之诉可以实现金钱给付,但其请求权基础应为“恢复原状请求权”而非“损害赔偿请求权”,该金钱给付可以定性为具有惩罚性质的“公益修复补偿金”。通过设立“公益修复基金”并将其视为受领给付的主体,可以实现公益诉讼主体的金钱给付主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之诉 给付请求 诉的利益 将来给付之诉 公益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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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给付请求权与养老金债权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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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梓良 《中国社会保障》 2022年第3期64-65,共2页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分,其核心是养老金给付。养老金给付请求权是参保人员的核心权利,对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乃至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无论...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分,其核心是养老金给付。养老金给付请求权是参保人员的核心权利,对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乃至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无论是立法规范还是理论研究,对养老金给付请求权的关注和探讨均不足。本文尝试对养老金给付请求权进行界定,并基于其财产权属性探讨与债权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请求 核心权利 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金 立法规范 有序运转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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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申报下基础养老金给付请求权与技术保障
9
作者 周静波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8期58-59,共2页
延迟申领养老金遭遇损失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延迟申领养老金遭遇损失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础养老金 给付请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保障 技术 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
原文传递
论行政给付诉讼及其构造 被引量:4
10
作者 熊勇先 李亚琼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1期84-90,共7页
行政给付诉讼伴随着给付行政的兴起而出现,它可以克服传统行政诉讼之不足,应对新型行政纠纷,为公民公法给付请求权提供无漏洞之司法保护。作为一种兜底性诉讼,它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形态。区别于其他行政诉讼类型,行政给付诉讼在... 行政给付诉讼伴随着给付行政的兴起而出现,它可以克服传统行政诉讼之不足,应对新型行政纠纷,为公民公法给付请求权提供无漏洞之司法保护。作为一种兜底性诉讼,它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形态。区别于其他行政诉讼类型,行政给付诉讼在诉讼要件以及审判上有其特殊的规则与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给付诉讼 给付请求 诉讼形态 诉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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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探析 被引量:4
11
作者 李凤宁 《湖北社会科学》 2007年第7期142-144,共3页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并不是一种新型的独立权利,它在强制责任保险中是一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任意责任保险中则属于保险给付请求权。作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合同履行请求权的一种,它们又属于债权请求权以及救济性请求权的范畴。
关键词 责任保险 第三人直接请求 损害赔偿请求 保险给付请求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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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违约责任规范与请求权基础 被引量:9
12
作者 姚明斌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第5期39-45,共7页
整理请求权基础的规范体系是后民法典时代解释论工作的重要议题。在民法典合同编的违约责任规范方面,原给付请求权具有独立意义,其请求权基础可以是典型合同分编的特别规范或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合同约定;形式上属于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请求... 整理请求权基础的规范体系是后民法典时代解释论工作的重要议题。在民法典合同编的违约责任规范方面,原给付请求权具有独立意义,其请求权基础可以是典型合同分编的特别规范或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合同约定;形式上属于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请求权,只是原给付请求权在违约阶段的规范表达。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典型合同分编的具体规范或民法典第577条以下的一般规范;第581条的替代履行费用规则属于实体法规范,其要件与第713条第1款第2句有所不同。违约金的请求权基础是当事人的违约金约定,违约定金双倍返还的请求权基础则是第587条第2句后段。基于第468条,合同编通则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规范对非合同债务关系具有体系辐射效应,具体形态依请求权类型之不同而各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基础 给付请求 继续履行 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金 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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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被保险人请求权之结构、性质及功能——兼论我国《保险法》第65条、66条规定之缺失 被引量:2
13
作者 刘玉林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79-85,共7页
责任保险属广义财产保险范畴。依"损失补偿原则",早期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后金钱减少之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仅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现代责任保险为诉讼保险,其具有权利保护功能... 责任保险属广义财产保险范畴。依"损失补偿原则",早期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后金钱减少之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仅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现代责任保险为诉讼保险,其具有权利保护功能,保险人要为被保险人排除因受害第三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所形成的"消极不利益状态",该不利状态即为被保险人的损失。此时,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享有的请求权为"法律保护请求权",其内涵一为请求补偿被保险人赔偿责任之"免责请求权",一为请求协助防御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之"防御请求权"。"法律保护请求权"理论是我国责任保险被保险人请求权理论未来构建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保险金给付请求 免责请求 法律保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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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报酬请求权与抗辩权 被引量:1
14
作者 胡玉浪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64-69,共6页
根据劳动给付和劳动报酬给付时间的不同,劳动报酬有预付、后付和期中支付等不同给付方式。当劳动者行使劳动报酬请求权时,雇主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但是可能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对于同一期次的劳动给付请求,劳动者不享有... 根据劳动给付和劳动报酬给付时间的不同,劳动报酬有预付、后付和期中支付等不同给付方式。当劳动者行使劳动报酬请求权时,雇主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但是可能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对于同一期次的劳动给付请求,劳动者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雇主未支付前一期次的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拒绝当期的劳动给付请求;当雇主发生财务困难以致有不能给付劳动报酬之虞时,劳动者应享有不安抗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报酬请求 劳动给付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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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不当得利的几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4
15
作者 李伟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113-117,123,共6页
不当得利是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不当得利的类型化问题是不当得利的基本问题 ,涉及到如何界定不当得利的地位。本文在探讨区分给付不当得利的重要性及其意义的基础上 ,提出我国立法和司法应采纳非统一说以构建不当得利请求权 。
关键词 债权 给付不当得利请求 构成条件 类型化 受领人不当得利 给付关系 给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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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共同灾难中保险金之给付
16
作者 黎璞 《商情》 2013年第19期5-5,共1页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竞争愈发激烈,保险理赔金额逐渐增加,风险也逐渐增大。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保险事故,需要花费保险人及有关执法机关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竞争愈发激烈,保险理赔金额逐渐增加,风险也逐渐增大。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保险事故,需要花费保险人及有关执法机关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两者同时死亡或无法确定其死亡先后顺序的,如何确定保险金的给付成为社会上一大争论。本文将对比新旧《保险法》的不同,针对此类现象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灾难 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金给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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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般给付判决适用之厘清
17
作者 周鹏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92-98,共7页
正确适用一般给付判决的关键在于"依法"和"给付义务"的厘清,前者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给付请求权来源,后者涉及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2018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用不完全... 正确适用一般给付判决的关键在于"依法"和"给付义务"的厘清,前者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给付请求权来源,后者涉及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2018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用不完全列举的例式性规定对给付义务客体范围予以规定,但并没有对给付请求权来源予以释明。通过分析法院适用一般给付判决的情况可知,给付请求权来源并不限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还源于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规定,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突破了《司法解释》所明确列举的三类以及与其他判决类型适用混乱。为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有必要对一般给付判决的适用进一步厘清。就给付请求权的来源而言,不仅应包括法规范的明确规定,也应包括法规范所认可的义务;对于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应包括财产给付、事实行为给付以及预防性不作为给付,而应排除履行法定职责给付、行政协议给付、颁布规范给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般给付判决 给付请求权来源 给付义务客体范围 适用之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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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给付权利之宪法保障与社会政策之形成空间: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於年金财产权保障及最低生存权保障之判决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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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孫迺翊(Nai-Yi Sun) 《臺大法學論叢》
宪法社会福利国之实现,需要立法者制定法律、建立社会安全制度加以落实,而社会安全制度之维系,与国家财政能力以及社会、经济、人口等因素密切相关,经常需要修正或调整。在此前提下,社会给付权利究竟应该受到多少程度之宪法保障、... 宪法社会福利国之实现,需要立法者制定法律、建立社会安全制度加以落实,而社会安全制度之维系,与国家财政能力以及社会、经济、人口等因素密切相关,经常需要修正或调整。在此前提下,社会给付权利究竟应该受到多少程度之宪法保障、是否可能因此限缩立法者的政策裁量空间,进而阻碍必要的调整与改革,我国学说与大法官解释对此讨论不多。本文以社会保险年金请求权之财产权保障以及符合人性尊严之最低生存保障为例,介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之论理方式,详细说明法院如何将社会政策动态调整需求纳入宪法论证过程、法院判决又如何成为制度改革的推动力,而人民的社会给付请求权究竟获得何种程度的宪法保障,以为我国之借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會給付請求權 生存權 基本國策 年金權利 財產權 社會政策 最低生存標準 人性尊嚴
全文增补中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格论——以我国《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为中心 被引量:35
19
作者 崔建远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8-72,F0003,共6页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一定赋予第三人直接的给付请求权,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与否亦非认定这种合同类型的标准,我国《合同法》第64条所规定的仍然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此定性与定位利大于弊。作为立法论,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宜赋予第三人...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一定赋予第三人直接的给付请求权,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与否亦非认定这种合同类型的标准,我国《合同法》第64条所规定的仍然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此定性与定位利大于弊。作为立法论,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宜赋予第三人直接的给付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给付请求 《合同法》第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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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执行效力公证债权的确定和救济 被引量:10
20
作者 马登科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0-90,共11页
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并非在债权人取得公证债权文书时就可明晰,而是需要经过先对将来给付请求权的债权文书公证、再由债权人单方申请后出具执行证书时才能确定。赋予公证债权以强制执行效力,在于其程序正当性和实体正确性。若公证... 具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并非在债权人取得公证债权文书时就可明晰,而是需要经过先对将来给付请求权的债权文书公证、再由债权人单方申请后出具执行证书时才能确定。赋予公证债权以强制执行效力,在于其程序正当性和实体正确性。若公证债权的确定程序存在错误,应分别情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执行申请或者不予执行;公证债权存在实体错误,公证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应通过诉讼救济。若存在“虚假”公证债权的履行和执行,致债务人的他债权人有债权不能实现之虞时,他债权人应可代位提起债权不成立之诉和不予执行之诉。若出现主体变更、扩张争议,因公证债权无判决既判力的标准时限制,应设立独立的主体变动诉讼予以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将来给付请求 单方审查 程序错误 实体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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