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清末法律解释制度:中国法律解释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尝试
1
作者
李相森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63-69,共7页
清末变法改制过程中形成了由中央主管机关解答下级机关法律疑问的问答式法律解释制度。此种制度具有解释权力集中而解释主体多元、行政指示色彩浓厚、倾向于立法以及实用主义等特征,适应了当时法制变革的需要,有其独特性及现实合理性,...
清末变法改制过程中形成了由中央主管机关解答下级机关法律疑问的问答式法律解释制度。此种制度具有解释权力集中而解释主体多元、行政指示色彩浓厚、倾向于立法以及实用主义等特征,适应了当时法制变革的需要,有其独特性及现实合理性,但也存在以解释代行立法、指挥行政及审判活动、解释前后不一等种种问题。清末法律解释制度承上启下,既带有中国传统法律解释实践的影子,又为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确立及发达做了准备,是中国法律解释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尝试,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
解释
制度
宪政编查馆
问答式
解释
统一
法令
解释
案件请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异化与回归:近代中国判例发展演变的轨迹
被引量:
4
2
作者
李相森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年第1期54-64,共11页
近代中国判例制度经历了清末的初创、北洋政府时期的发展以及国民政府时期的成熟三个阶段。清末法律初步确立了大理院及高等审判厅以发布判例方式统一法律解释的判例制度。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垄断了判例创制权,编纂判例要旨;判例承担...
近代中国判例制度经历了清末的初创、北洋政府时期的发展以及国民政府时期的成熟三个阶段。清末法律初步确立了大理院及高等审判厅以发布判例方式统一法律解释的判例制度。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垄断了判例创制权,编纂判例要旨;判例承担起规范创制功能,获得了形同法律的效力,异化为立法,其法律解释功能反而被遮蔽。至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制度更加完备,在事实上发挥着统一法律解释的功能,渐趋回归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本来形态。近代判例制度异化与回归的历程启示我们:准确定位判例制度的功能、处理好判例与法律解释的关系是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例
案例指导制度
统一解释法令
最高法院
大理院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清末法律解释制度:中国法律解释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尝试
1
作者
李相森
机构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出处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63-69,共7页
文摘
清末变法改制过程中形成了由中央主管机关解答下级机关法律疑问的问答式法律解释制度。此种制度具有解释权力集中而解释主体多元、行政指示色彩浓厚、倾向于立法以及实用主义等特征,适应了当时法制变革的需要,有其独特性及现实合理性,但也存在以解释代行立法、指挥行政及审判活动、解释前后不一等种种问题。清末法律解释制度承上启下,既带有中国传统法律解释实践的影子,又为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确立及发达做了准备,是中国法律解释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尝试,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
法律
解释
制度
宪政编查馆
问答式
解释
统一
法令
解释
案件请示
Keywords
the law interpretation system
the Constitutional Compilation Bureau
question - answer interpretation type
theunified interpretation of law
case requesting system
分类号
D9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异化与回归:近代中国判例发展演变的轨迹
被引量:
4
2
作者
李相森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年第1期54-64,共11页
基金
江苏省2014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民国判例制度与我国当下案例指导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KYZZ_0005)
司法部课题"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SFB1002)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判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ls(2014)D012]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近代中国判例制度经历了清末的初创、北洋政府时期的发展以及国民政府时期的成熟三个阶段。清末法律初步确立了大理院及高等审判厅以发布判例方式统一法律解释的判例制度。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垄断了判例创制权,编纂判例要旨;判例承担起规范创制功能,获得了形同法律的效力,异化为立法,其法律解释功能反而被遮蔽。至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制度更加完备,在事实上发挥着统一法律解释的功能,渐趋回归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本来形态。近代判例制度异化与回归的历程启示我们:准确定位判例制度的功能、处理好判例与法律解释的关系是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
关键词
判例
案例指导制度
统一解释法令
最高法院
大理院
Keywords
Precedent
System of Directive Cases
the Supreme Court
Unified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Daliyuan
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清末法律解释制度:中国法律解释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尝试
李相森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异化与回归:近代中国判例发展演变的轨迹
李相森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