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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市场和公众协同促进绿色发展机制构建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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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书生 晋晓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93-98,共6页
推动绿色发展的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环境管理机制、市场驱动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其中,政府环境管理机制要建立推动绿色发展的科学规划与决策机制、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保障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市... 推动绿色发展的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环境管理机制、市场驱动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其中,政府环境管理机制要建立推动绿色发展的科学规划与决策机制、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保障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市场驱动机制要充分利用市场需求的杠杆倒逼企业绿色发展、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构建市场化多元的投融资机制等;公众参与机制要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环境监管、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建立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等。政府环境管理、市场驱动、公众参与三种机制协同推动才能使绿色发展机制良性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发展机制 政府环境管理 市场驱动 公众参与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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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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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辜穗 党录瑞 +4 位作者 杜啸天 杨雅雯 敬代骄 曾诚 肖鑫 《天然气工业》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17-123,共7页
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是适应能源革命要求、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战略选择与内生需要,过去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环境分析、形势研判与政策建议,其研究结果不能有效地应用于天然气产业链独具特性的一体化、可持续发展过程... 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是适应能源革命要求、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战略选择与内生需要,过去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环境分析、形势研判与政策建议,其研究结果不能有效地应用于天然气产业链独具特性的一体化、可持续发展过程。为此,在天然气产业链系统与可持续发展系统耦合视域下,建立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模型,探讨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系统的稳健运行机制,以期为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新的管理思路。研究结果表明:①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系统平稳运行与平衡发展需要依靠天然气资源安全保供机制、天然气市场配置机制、天然气产业链绿色发展机制、天然气和谐发展机制协同作用;②天然气资源安全保供机制通过对以天然气资源为介质的物流链、责任链、管理链进行集约化管理来实现;③天然气市场配置机制必须综合考虑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与监管机制;④天然气产业链绿色发展机制需要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与政策体系、产业链技术生态化发展体系、绿色发展文化体系;⑤天然气和谐发展机制需天然气企业、天然气用户和政府三方各自践行责任共同努力。结论认为,四大机制协同作用能够为促进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耦合系统的有序演进与跃迁提供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然气产业 可持续发展 耦合系统 安全保供机制 市场配置机制 绿色发展机制 和谐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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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碳汇交易治理的规范现状及法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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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旻丹 《特区经济》 2024年第12期53-57,共5页
作为蓝碳交易先行区的经验,南海碳汇交易治理的规范对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实证的数据显示南海碳汇交易规范现状面临以下来问题:低位阶法规范或技术规范被普遍适用、我国规范未在治理中普遍适用、域外规范反而在我国治理中... 作为蓝碳交易先行区的经验,南海碳汇交易治理的规范对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实证的数据显示南海碳汇交易规范现状面临以下来问题:低位阶法规范或技术规范被普遍适用、我国规范未在治理中普遍适用、域外规范反而在我国治理中被产生路径依赖。问题形成的关键是,南海碳汇交易治理造成了法规范效力的“三个失灵”,即治理模式导致法规范效力位阶“失灵”、治理路径导致法规范效力范围“失灵”、治理主体导致法规范效力认定标准“失灵”。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完善法制,以使法规范符合南海碳汇交易治理。法制方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围绕理念规范、主体规范和责任规范构建规范内容体系。二是围绕多国主体协商的责任规则、国家干预的责任规则和市场运行的责任规则构建具体的责任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汇 碳交易 南海 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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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蓝碳交易的法制进路——以红树林碳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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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旻丹 许佳慧 《低碳世界》 2024年第11期175-177,共3页
红树林碳汇交易作为蓝碳交易的代表,研究其法制现状及完善具有典型意义。目前,红树林碳汇交易存在交易项目规范不统一、计量标准不一、市场主体参与不足、监管机制不顺畅等法制问题,剖析导致法制问题的主要原因发现,红树林碳汇交易的法... 红树林碳汇交易作为蓝碳交易的代表,研究其法制现状及完善具有典型意义。目前,红树林碳汇交易存在交易项目规范不统一、计量标准不一、市场主体参与不足、监管机制不顺畅等法制问题,剖析导致法制问题的主要原因发现,红树林碳汇交易的法制存在“两个混同”,即红树林保护与红树林碳汇交易的混同以及红树林所有权与红树林碳汇交易项目产权的混同。基于此,提出完善红树林碳汇交易的法制进路,包括明确红树林碳汇交易的法制定位、明确红树林所有权与红树林碳汇交易项目产权、构建红树林碳汇交易的其他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汇 碳交易 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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