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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再犯罪监管民警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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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飞 胡伟东 《方圆》 2013年第22期77-77,共1页
被判缓刑的河南灵宝人强东升在缓刑期间再犯罪一案,由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灵宝市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强东升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绑架罪、强迫卖淫罪,被依法判决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被判缓刑的河南灵宝人强东升在缓刑期间再犯罪一案,由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灵宝市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强东升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绑架罪、强迫卖淫罪,被依法判决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同时,检察机关对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名公安民警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玩忽职守犯罪 缓刑期间 监管民警 判决撤销 强迫卖淫罪 提起公诉 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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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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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秋良 《法学》 1984年第9期30-30,共1页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对不是再犯新罪.而是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法律未明文规定。对此...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对不是再犯新罪.而是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法律未明文规定。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期间 我国刑法 刑罚 漏罪 缓刑考验 犯罪分子 新罪 适用法律 新发现 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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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缓刑期间失控,缓刑考验期满后是否仍需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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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2期73-73,共1页
关键词 罪犯 缓刑期间 缓刑考验期 刑罚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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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可以担任党内领导职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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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110-110,共1页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贪污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其后某县县委下文任命张某为某乡党委专职副书记。请问,国家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可以任职吗?
关键词 国家工作人员 缓刑期间 党内领导职务 贪污罪 中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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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执行
5
作者 董光 《山东劳动》 1998年第7期35-35,共1页
山东劳动编辑部:去年,我单位一职工因经济问题,被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刑后在本单位执行。现特去信询问在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执行利津县电业局姜振祥1998.4姜振祥同志:关于你来信中提到的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仍... 山东劳动编辑部:去年,我单位一职工因经济问题,被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刑后在本单位执行。现特去信询问在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执行利津县电业局姜振祥1998.4姜振祥同志:关于你来信中提到的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仍执行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复函》(劳人干[1984]17号)的规定,即: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工作人员的工作安置和工资待遇问题,应按1964年内务部(64)内人工字第143号文第四条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期间 工作人员 工资待遇 判处徒刑 待遇问题 执行 县电业局 经济问题 劳动人事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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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缓刑制度的再完善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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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许成磊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9年第4期18-22,共5页
缓刑作为救济自由刑之欠缺而设立的制度,是指对初犯轻微犯罪行为者,犹豫其刑的宣告或暂缓其宣告刑的执行,若行为人在法院宣告缓刑期间能够改恶从善不再危害社会,则不再为刑之宣告或不再执行已宣告之刑,并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由于其具... 缓刑作为救济自由刑之欠缺而设立的制度,是指对初犯轻微犯罪行为者,犹豫其刑的宣告或暂缓其宣告刑的执行,若行为人在法院宣告缓刑期间能够改恶从善不再危害社会,则不再为刑之宣告或不再执行已宣告之刑,并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由于其具有避免短期自由刑之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罚金刑缓刑 缓刑保证金 缓刑监督 缓刑考验期 未成年犯 安机关 缓刑考察 保护管束 缓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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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缓刑的适用及其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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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家永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995年第3期19-22,共4页
关键词 缓刑 人身危险性 重新犯罪 危害社会 监督考察 收监执行 犯罪分子 缓刑期间 缓刑制度 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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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缓刑制度比较研究
8
作者 冯英菊 《山东法学》 1996年第4期49-51,共2页
海峡两岸缓刑制度比较研究○冯英菊一、立法模式缓刑制度在世界上有两种立法模式:暂缓宣告主义(暂缓宣告有罪判决)和暂缓执行主义(暂缓执行刑罚),其中后者又分为附条件赦免主义和附条件有罪宣告主义两种。附条件赦免主义指犯罪分... 海峡两岸缓刑制度比较研究○冯英菊一、立法模式缓刑制度在世界上有两种立法模式:暂缓宣告主义(暂缓宣告有罪判决)和暂缓执行主义(暂缓执行刑罚),其中后者又分为附条件赦免主义和附条件有罪宣告主义两种。附条件赦免主义指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未犯新罪,考验期满,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陆刑法 缓刑制度 海峡两岸 附加刑 有期徒刑 附条件赦免主义 罚金刑 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间 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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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缓刑的适用及立法完善
9
作者 潘家永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95年第4期24-27,共4页
在我国,缓刑制度的付诸实施,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由理论转化为现实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司法实践证明,正确执行缓刑制度,对于促使犯罪分子尽快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减轻监狱的负... 在我国,缓刑制度的付诸实施,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由理论转化为现实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司法实践证明,正确执行缓刑制度,对于促使犯罪分子尽快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减轻监狱的负担、避免狱内交叉感杂,维护社会安定,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缓刑制度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中,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缓刑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方的一些比较成功的立法例,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十分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缓刑 缓刑考验 缓刑期间 人身危险性 监督考察 收监执行 危害社会 重新犯罪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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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议缓刑制度 被引量:2
10
作者 唐前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40-41,共2页
关键词 缓刑 缓刑制度 缓刑考察 犯罪分子 罚金刑 缓刑期间 基层组织 罚金数额 交叉感染 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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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缓刑的适用及其立法完善 被引量:1
11
作者 徐婷士 潘家永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5年第5期39-42,共4页
试论缓刑的适用及其立法完善徐婷士,潘家永在我国,缓刑制度的付诸实施,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由理论转化为现实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缓刑制度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 试论缓刑的适用及其立法完善徐婷士,潘家永在我国,缓刑制度的付诸实施,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由理论转化为现实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缓刑制度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中,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定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制度 人身危险性 危害社会 缓刑期间 犯罪情节 重新犯罪 原判刑罚 缓刑 立法完善 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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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2
作者 柯葛壮 《政治与法律》 1987年第1期35-37,共3页
本文就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缓刑时出现的若干有争议的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对缓刑犯能不能适用减刑近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对缓刑犯适用减刑的情况。有的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悔改表现好,司法部门就予以减刑,并缩短缓刑考验期限。例如,... 本文就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缓刑时出现的若干有争议的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对缓刑犯能不能适用减刑近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对缓刑犯适用减刑的情况。有的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悔改表现好,司法部门就予以减刑,并缩短缓刑考验期限。例如,缓刑犯张某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间,张某认真改造思想,工作十分出色,他所保管的仓库在县企业整顿中被评为最佳仓库。一九八五年二月,原审人民法院根据张某的悔改表现和公安机关的意见,裁定对张某减刑九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九个月。从而结束了对张某的缓刑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 缓刑考验 缓刑期间 减刑 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 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刑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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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
13
作者 潘家永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94年第1期29-30,共2页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是最初设置缓刑的直接缘由;籍以鼓励犯人自新,使缓刑成为改造犯人的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完善 缓刑制度 缓刑 缓刑考验 缓刑期间 撤销 公安机关 刑罚 严重违法行为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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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有关缓刑的两个问题
14
作者 卢谦 《政法学刊(甘肃)》 1986年第1期20-22,共3页
缓刑是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其具备一定条件时,在一定期间暂缓对其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间,只要该罪犯没有犯新罪,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的制度。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既贯彻了少捕的政策,也符合我国刑罚关于改造教育... 缓刑是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其具备一定条件时,在一定期间暂缓对其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间,只要该罪犯没有犯新罪,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的制度。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既贯彻了少捕的政策,也符合我国刑罚关于改造教育犯罪分子成为新人这一目的。事实上,绝大多数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都没有重新犯罪,可见我国的缓刑制度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缓刑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个问题 缓刑期间 缓刑考验 被告人 犯罪分子 第一审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宣告 羁押 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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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人员工作及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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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学顺 《江淮法治》 2002年第10期42-42,共1页
编辑同志: 我儿子李某因犯罪最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现在,他心灰意冷,自认前途渺茫,很是消沉。我儿子原是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请问,被判刑后,他的职务、工作还能保留吗,他的工资待遇还能继续享受吗?
关键词 中国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缓刑期间 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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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比较研究
16
作者 孙卫华 张元再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8年第4期34-38,42,共6页
一、模式选择:我国缓刑制度之构建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事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缓刑考验期满 缓刑 原判刑罚 附加刑 我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罚制度 俄罗斯刑法典 缓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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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被判刑者应否享受退休待遇
17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1999年第6期15-15,共1页
关键词 信用合作联社 缓刑期间 退休职工 退休费 劳动争议 生活费 用人单位 退休者 剥夺政治权利 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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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恢复羞辱处罚
18
作者 张晓明 《公安月刊》 1997年第4期54-54,共1页
美国恢复羞辱处罚张晓明美国已开始考虑采用在公众面前羞辱犯人的古老法律。例如让一位受到前夫袭击的妇女往前夫脸上吐唾沫、勒令对儿童的骚扰者在自己的家门口张贴公布自己罪行的大字报。波士顿地区法院又增添了一条对皮条客的惩罚—... 美国恢复羞辱处罚张晓明美国已开始考虑采用在公众面前羞辱犯人的古老法律。例如让一位受到前夫袭击的妇女往前夫脸上吐唾沫、勒令对儿童的骚扰者在自己的家门口张贴公布自己罪行的大字报。波士顿地区法院又增添了一条对皮条客的惩罚———叫这类犯法者拿着扫帚和铲子在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法者 法官 酒后驾车 刑事司法体制 皮条客 波士顿地区 大字报 社区服务 儿童 缓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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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19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4期13-15,共3页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应当如何对待。首先涉及的是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解除其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应当如何对待。首先涉及的是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解除其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刑罚。缓刑,只是对这种刑罚在宣告缓刑期限内不收监执行,而交单位进行监督改造,缓刑期就是对被判刑人的考验期,只要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不犯新罪,原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则要连同原判刑罚一并执行。所以,劳动者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劳动者 缓刑期间 解除劳动合同 刑事责任 劳动法 劳动关系 有期徒刑 刑罚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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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上免予起诉处理者,政纪上一般不宜给开除处分
20
作者 张晓勋 《廉政瞭望》 1995年第3期20-21,共2页
近期接触到数例申诉案件,均因检察机关作出免予起诉处理后,监察机关依据同一错误给监察对象开除公职处分引起。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免予起诉的案件,一般都涉及行政处分的问题。实践证明,对检察... 近期接触到数例申诉案件,均因检察机关作出免予起诉处理后,监察机关依据同一错误给监察对象开除公职处分引起。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免予起诉的案件,一般都涉及行政处分的问题。实践证明,对检察机关作了免予起诉处理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作行政处分时不宜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理。一、免予起诉的案件其社会危害性小于宣告缓刑的案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区别罪行轻重、决定是否量刑及量刑轻重的主要标准。缓刑是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予起诉 检察机关 行政处分 开除处分 社会危害性 监察对象 监察机关 开除公职 缓刑期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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