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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制缔约义务案件剖析与启示
1
作者 项泉涛 王晓康 陈青雄 《农村电工》 2024年第12期20-20,共1页
1案件简介。2023年6月29日,王某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网上营业厅发起了对位于“某县商贸广场某街216号”的自有房屋新装用电申请。次日,该县供电公司3名工作人员如约到达现场,告知王某其申请用电的地址所在区域为“专变供电区域”,已有专... 1案件简介。2023年6月29日,王某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网上营业厅发起了对位于“某县商贸广场某街216号”的自有房屋新装用电申请。次日,该县供电公司3名工作人员如约到达现场,告知王某其申请用电的地址所在区域为“专变供电区域”,已有专用配电变压器供电,所以无法新装电能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县供电公司 网上营业厅 强制缔约义务 供电区域 国家电网 电能表 用电申请 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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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强制缔约义务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2
作者 邓蕊 《行政与法》 2014年第10期108-113,共6页
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危急患者"或者"危重病人"的就医请求,这一制度通过对医疗机构缔约自由的一定限制实现了对弱者的... 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危急患者"或者"危重病人"的就医请求,这一制度通过对医疗机构缔约自由的一定限制实现了对弱者的保护。本文对强制缔约制度的法律内涵、制度功能、具体表现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对制度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说明,探讨了违反强制缔约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机构 缔约自由 强制缔约义务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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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航空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3
作者 徐孟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66-70,共5页
从法律规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所使用资源的性质这三方面来看,航空公司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但与此同时,航空公司还有保障飞行安全的义务。所以,只有当旅客、托运人的要求是"通常、合理&... 从法律规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所使用资源的性质这三方面来看,航空公司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但与此同时,航空公司还有保障飞行安全的义务。所以,只有当旅客、托运人的要求是"通常、合理"时,航空公司才不得拒绝运输。如果航空公司违反了强制缔约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既不是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而应该是缔约过失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缔约义务 公共运输承运人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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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4
作者 杨未未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1-16,共6页
在强制缔约制度背景下,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运输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受到强制缔约制度的约束。在我国多数城市,出租车承运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强制缔约制度的框架下,阐明出租车承运人所承担的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以及出租... 在强制缔约制度背景下,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运输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受到强制缔约制度的约束。在我国多数城市,出租车承运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强制缔约制度的框架下,阐明出租车承运人所承担的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以及出租车承运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十分重要,是有效规范出租车承运人载客行为的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出租车承运人 强制缔约义务 民事性质 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抗辩事由 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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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小费”与强制缔约义务的冲突
5
作者 陈嘉箴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72-74,共3页
打车软件设置"小费"对传统的出租车运输合同订立过程造成了冲击,主要表现在承运人可以"合理"索要小费、承运人可以拒绝未追加小费的托运人的要约、承运人可以自由选择同追加高额小费的承运人缔结合同以及承运人可... 打车软件设置"小费"对传统的出租车运输合同订立过程造成了冲击,主要表现在承运人可以"合理"索要小费、承运人可以拒绝未追加小费的托运人的要约、承运人可以自由选择同追加高额小费的承运人缔结合同以及承运人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规制托运人逃欠小费的行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缔约过程转变分别同强制缔约义务的缔约条件限制、强制缔约对缔约能力衡平状态的维护、强制缔约对竞价结构的限制以及强制缔约的实质契约正义机能产生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车 强制缔约义务 缔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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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型平台企业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 被引量:6
6
作者 孙清白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41-260,共20页
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型平台企业积累了海量数据资源,与中小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数据鸿沟”,一些中小市场主体需要大型平台的数据支持方能持续经营。但大型平台为了维护竞争优势,会拒绝中小市场主体合理的数据交易请求,而数据爬取又... 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型平台企业积累了海量数据资源,与中小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数据鸿沟”,一些中小市场主体需要大型平台的数据支持方能持续经营。但大型平台为了维护竞争优势,会拒绝中小市场主体合理的数据交易请求,而数据爬取又因受到法律约束,无法满足中小市场主体的数据获取需求。由于适用反垄断法框架下的“必要设施原则”和“拒绝交易责任”无法有效破解“数据鸿沟”问题,为平衡大型平台的数据权益及中小市场主体的发展权益,应回归民商法路径推动大型平台开放数据,建立大型平台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制度。在构建大型平台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制度时,应当谨慎设置适用条件并明确制度内涵,防止该制度过度适用造成负面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型平台 数据鸿沟 数据交易 强制缔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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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与法律风险防控 被引量:3
7
作者 翟方明 贺红强 《中国卫生法制》 2011年第3期7-10,共4页
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下,负有必须与患者订立医疗契约并进行救治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其立法基础是契约正义对契约自由的矫正以及医学伦理道德的法律化。我国医疗机构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患... 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下,负有必须与患者订立医疗契约并进行救治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其立法基础是契约正义对契约自由的矫正以及医学伦理道德的法律化。我国医疗机构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患者处于危重病症情况,同时,医疗机构具有正当事由时可以不承担此义务。医疗机构违反强制缔约义务造成损害时,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针对医疗强制缔约义务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医疗机构应从准确认识强制缔约义务,明确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范围,基于合理理由拒绝缔约时注意履行相关义务等方面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强制缔约义务 适用范围 法律责任 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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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强制缔约义务研究——由航空旅客黑名单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
8
作者 曹盼 《才智》 2014年第3期288-288,共1页
春秋航空公司将带头"罢机"的几名旅客列入黑名单,厦航拒绝与其有纠纷的范后军登机等等,一起又一起的航空旅客黑名单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为关注的同时,更引发了法律人对于航空公司强制缔约义务的思考。我们根据合同法第289... 春秋航空公司将带头"罢机"的几名旅客列入黑名单,厦航拒绝与其有纠纷的范后军登机等等,一起又一起的航空旅客黑名单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为关注的同时,更引发了法律人对于航空公司强制缔约义务的思考。我们根据合同法第289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来推知航空公司的强制缔约义务,即航空公司在旅客发出合法、合理的要约请求后,必须做出承诺,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不得拒绝旅客的要约。本文又对强制缔约义务的理论背景及对其合理限制进行了阐述,尽管理论界对于航空公司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争议不休,但是我认为其应为侵权责任。在本文的最后又提出了航空公司强制缔约义务的不足及相关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空旅客黑名单 航空公司的强制缔约义务 强制缔约义务的豁免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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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京都时代气候变化协议缔约国义务配置研究 被引量:2
9
作者 孙法柏 丁丽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16-22,共7页
《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后京都时代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缔约国义务如何配置,成为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消解美国等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的僵局,回应国际社会对于公平的呼吁,重新配置后京都时代各缔约国的义务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有必要... 《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后京都时代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缔约国义务如何配置,成为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消解美国等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的僵局,回应国际社会对于公平的呼吁,重新配置后京都时代各缔约国的义务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有必要重新解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可持续发展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为指导,采用平等排放综合指标,创建附件I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其它发展中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构成的三类缔约国义务配置模型,建立新兴经济体缓解基金,以保障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京都时代 气候变化 缔约义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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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之缔约说明义务 被引量:3
10
作者 杜宁宁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6-110,共5页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在劳动契约缔结阶段,劳动者有如实说明的义务,但对于该义务的完整体系尚未构建完成。首先,劳动者的缔约说明义务并非仅是一种被动回答义务,其完整履行状态亦包括主动说明。其次,在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和说明要...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在劳动契约缔结阶段,劳动者有如实说明的义务,但对于该义务的完整体系尚未构建完成。首先,劳动者的缔约说明义务并非仅是一种被动回答义务,其完整履行状态亦包括主动说明。其次,在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和说明要求合法的前提下,劳动者才负担缔约说明义务,当用人单位以其用工条件和说明要求侵害劳动者人格等权益时,其说明义务将被免除。最后,劳动者缔约说明的形式及程序亦应纳入法律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说明义务 说明内容 说明形式 说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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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信息义务理论之比较研究 被引量:2
11
作者 曹兴权 《广西社会科学》 2004年第10期91-93,共3页
通过比较研究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相关立法与理论 ,认为已经存在着有关缔约信息义务的一般理论 。
关键词 交易信息 先合同义务 合同法 缔约信息义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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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之立法完善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38-146,共9页
金融商品较之有形实体商品更为抽象、复杂,金融商品交易中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应对金融服务者课以缔约说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我国目前没有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统一规范,现行立法呈现出立... 金融商品较之有形实体商品更为抽象、复杂,金融商品交易中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应对金融服务者课以缔约说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我国目前没有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统一规范,现行立法呈现出立法分散位阶低、监管体制不完备、说明内容不统一、说明责任行政化的缺陷,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亟待完善。我国应当对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进行统合立法规制,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现金融商品交易的功能监管,明确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主体与对象、内容与要求、违反说明义务的民事责任,使其切实发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服务者 缔约说明义务 统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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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范围辨析
13
作者 王伟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37-141,共5页
金融商品的特性以及金融消费者信息弱势的局限,要求金融服务者在缔约阶段就其销售的金融商品及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进行必要解释。应当依据利益衡平原则界定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范围,对于金融消费者缔约决定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金融商品的特性以及金融消费者信息弱势的局限,要求金融服务者在缔约阶段就其销售的金融商品及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进行必要解释。应当依据利益衡平原则界定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范围,对于金融消费者缔约决定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即为必须说明的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特点,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服务者信息、金融商品信息、金融商品风险、金融商品管理费用、免责条款以及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服务者 缔约说明义务 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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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背景下公共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以出租车行业为例
14
作者 李盼盼 《贸大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89-105,共17页
强制缔约,是通过限制形式契约自由进而实现实质契约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公共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是强制缔约制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具体体现。随着网约出租车的兴起,公共承运人的内涵逐渐扩大,囊括了传统的巡游出租车公司和新兴的... 强制缔约,是通过限制形式契约自由进而实现实质契约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公共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是强制缔约制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具体体现。随着网约出租车的兴起,公共承运人的内涵逐渐扩大,囊括了传统的巡游出租车公司和新兴的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与此同时,在作为公共交通运输重要辅助手段的出租车客运行业,也出现了一系列违反公共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的现象,主要包括巡游出租车的“加价”行为、“挑客”行为以及网约车平台的歧视性派单等。关于强制缔约义务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学界有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以及新型责任四种观点。笔者认为,强制缔约义务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本文将在梳理各利益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公共承运人履行强制缔约义务的初步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出租车 公共承运人 强制缔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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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信息提供义务
15
作者 周奥杰 《民商法争鸣》 2013年第2期85-91,共7页
缔约信息提供义务从不同角度类型化,可分为法律明确规定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和依诚信原则确定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绝对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和相对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对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从信息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加以确定,... 缔约信息提供义务从不同角度类型化,可分为法律明确规定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和依诚信原则确定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绝对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和相对的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对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从信息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加以确定,以信息的相关性作为确定信息提供义务范围的首要标准,以必要性原则来对缔约信息提供义务进行合理限缩,避免缔约信息提供义务的畸重。缔约信息提供义务履行方式应当和信息的重要性相适应,履行缔约信息提供义务时应该做到准确表达、通俗易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信息提供义务 类型化 范围确定 义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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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强制缔约义务的概念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16
作者 李作人 《各界》 2018年第2期6-7,共2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化,单一的合同自由理论无法适应和解决各经济领域充分市场化带来的问题,因此,强制缔约义务越来越多地被重视和研究。强制缔约义务与契约自由相对,它能够维护契约的实质正义,弥补契约自由的缺...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化,单一的合同自由理论无法适应和解决各经济领域充分市场化带来的问题,因此,强制缔约义务越来越多地被重视和研究。强制缔约义务与契约自由相对,它能够维护契约的实质正义,弥补契约自由的缺陷,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避免弱势的一方因为身份、经济实力、信息收集上的差距,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从而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其实,这是契约自由发展的必然。没有限制的自由,必当被自由理论的发展所抛弃。而我国在这方面仍有待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义务 立法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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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强制缔约义务条款解释论
17
作者 肖朦恺 《东南法学》 2022年第1期196-207,共12页
公权力介入缔约领域经历了从命令到契约的过程,基于对私人自治理念的尊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紧急状态下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情形,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此为立法模式从概括式到折中式之转化,并基于民商合... 公权力介入缔约领域经历了从命令到契约的过程,基于对私人自治理念的尊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紧急状态下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情形,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此为立法模式从概括式到折中式之转化,并基于民商合一理念将缔约主体从“有关法人、其他组织”扩大到一般的民事主体。强制缔约义务条款的适用应遵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鼓励市场交易原则以及审慎适用原则。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的适用情形应做限缩解释,且要约须符合义务人之缔约能力,要约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强制缔约义务条款位于《民法典》合同编中,对此义务的违反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将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民事责任定性为缔约过失责任更具有合理性,从而确定订立合同与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对要约人所追求的履行利益提供有效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缔约义务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 公共利益 缔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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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经营者的缔约说明义务研究——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分析 被引量:1
18
作者 王婕 《财经法学》 2018年第3期122-140,共19页
关于缔约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和法律效果,学说和司法实践均存在分歧,需要更加细致地探讨。当消费者与垄断经营者缔约时,其在信息获知、议价能力、购买决策等方面受到较多干涉,需要给予特别保护以克服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基于有限理性假设... 关于缔约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和法律效果,学说和司法实践均存在分歧,需要更加细致地探讨。当消费者与垄断经营者缔约时,其在信息获知、议价能力、购买决策等方面受到较多干涉,需要给予特别保护以克服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基于有限理性假设,应建立缔约说明义务的实质判定框架,即垄断经营者在缔约时负有主动按照"合理方式"与"显著方式"等标准进行说明的义务,而非只有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场合才进行说明。同时,垄断经营者应适度披露产品属性和消费者使用习惯信息,识别并降低消费者的不确定性感知。在垄断市场中,如果没有更加严格的合同条款行政审批规则,应将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解释为包括核心给付条款。作为说明对象的格式条款只有在消费者单独同意后才能订入合同。在垄断经营者因不适当履行而需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时,司法机关应优先适用任意性规范而非补充解释规范以识别行业惯例,并根据诚信原则对垄断经营者作不利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说明义务 格式条款 消费者决策 议价能力 行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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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概念在国际法院的适用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嘉怡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86-98,共13页
传统上国际法院认为,只有受害国才可以援引另一国的国家责任。与此不同,《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48条规定,受害国以外的国家基于“对一切的义务”或“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亦有权援引另一国的责任。本文试图厘清“对缔... 传统上国际法院认为,只有受害国才可以援引另一国的国家责任。与此不同,《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48条规定,受害国以外的国家基于“对一切的义务”或“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亦有权援引另一国的责任。本文试图厘清“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的含义与范围,分析其在国际法院的发展,并回答对公约管辖权条款的保留是否会限制一国基于“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对另一缔约国提起诉讼的问题。本文认为,对诉诸国际法院的保留是对一国依据“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主张诉权的限制,但存在两种例外。此外,“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这一概念在国际法院逐步受到认可,其有利于加强条约的可执行性,并避免有罪不罚现象的发生。但目前国际法院仅认可将“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的范围限定于有公约规定的、强行法所禁止的行为。只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国家才能依据“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享有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缔约国整体的义务 国际法院 可受理性 管辖权 公约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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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缔约 被引量:7
20
作者 蒋学跃 《杭州商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37-41,共5页
强制缔约是对传统合同自由的限制 ,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我国现行法对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具有极大局限性 ,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责任不应纳入侵权责任 ,而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责任类型 ,因为它的构成要件... 强制缔约是对传统合同自由的限制 ,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我国现行法对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具有极大局限性 ,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责任不应纳入侵权责任 ,而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责任类型 ,因为它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具有自身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缔约 强制缔约义务 合同自由 责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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