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直播带货”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监管机制完善建议 被引量:18
1
作者 吕来明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0年第5期18-20,共3页
"直播带货"商业模式存在多方主体,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直播平台、主播、经纪机构等在不同的场景下其角色不同,应从外观形态和内部关系相结合的角度,确定其法律地位,并通过划分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和重点,推进直播平台责任示范... "直播带货"商业模式存在多方主体,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直播平台、主播、经纪机构等在不同的场景下其角色不同,应从外观形态和内部关系相结合的角度,确定其法律地位,并通过划分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和重点,推进直播平台责任示范指引和行业公约的制定等措施,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带货 直播平台 网红法律地位 监管机制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