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个人求助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监管 被引量:5
1
作者 崔震 李芳 《社科纵横》 2019年第4期79-83,共5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募捐平台的兴起,个人求助的范围扩展到互不了解的社会公众,在高效率解决个人困境的同时也产生了诈捐、多平台重复募捐等诸多问题,这源于现行法律并未规定个人求助中网络募捐平台的权利义务,并缺少对平台进行监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募捐平台的兴起,个人求助的范围扩展到互不了解的社会公众,在高效率解决个人困境的同时也产生了诈捐、多平台重复募捐等诸多问题,这源于现行法律并未规定个人求助中网络募捐平台的权利义务,并缺少对平台进行监管的制度。通过对个人求助网络募捐平台进行分类分析,了解平台的实践现状与平台在监管中存在的法律困境,明晰对网络平台分类监管设置相关权利义务及违反义务应承担责任的必要性。为提高公众信任度,确保个人网络求助的良性发展,应当确立对于借助慈善组织型的募捐平台参照民事信托进行监管;不借助慈善组织型的募捐平台参照红旗规则监管的监管模式,并且对网络募捐平台进行多方位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求助 网络募捐平台 实质性审查 分类监管
下载PDF
网络捐款意愿与行动研究
2
作者 李今迈 《传媒论坛》 2024年第6期47-50,54,共5页
网络募捐平台成为捐款行为依托的主要渠道,对公众捐款意愿与行动有一定的促动作用。基于网络平台开展的募捐活动相较于线下募捐反而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取得了更好的效果。运用半结构化访谈法,结合募捐活动现状,分析得出网络募捐平台的便... 网络募捐平台成为捐款行为依托的主要渠道,对公众捐款意愿与行动有一定的促动作用。基于网络平台开展的募捐活动相较于线下募捐反而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取得了更好的效果。运用半结构化访谈法,结合募捐活动现状,分析得出网络募捐平台的便捷性、广泛性、公开性、共同性、多样性对于公众捐款意愿和行动具有促进作用,提出公众的网络募捐行为背后存在共情、维护人情与面子等内在心理动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慈善募捐 私益募捐 网络募捐平台 平台经济 互动仪式链
下载PDF
我国个人网络募捐法律问题研究
3
作者 张雪梅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72-76,共5页
大病求助、网络筹款、爱心接力……各类网络众筹平台的兴起为广大网民伸出援手、传递爱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使得急需求助的群体不再走投无路。但是随着“互联网+公益”模式不断发展的同时,近年来有关诈捐、善款使用不明、隐私侵权等负... 大病求助、网络筹款、爱心接力……各类网络众筹平台的兴起为广大网民伸出援手、传递爱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使得急需求助的群体不再走投无路。但是随着“互联网+公益”模式不断发展的同时,近年来有关诈捐、善款使用不明、隐私侵权等负面新闻也频频被曝光,反映了个人网络募捐亟待规制的现实需求。为了促进个人网络募捐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募捐 网络募捐平台 平台资质 主体资格
下载PDF
我国个人网络募捐法律规制研究
4
作者 朱浩然 《时代人物》 2020年第15期185-186,共2页
个人网络募捐已经成为大众在面临紧急事项而急需资金时一种普遍募集资金的方式。这种筹集资金速度快、资金来源广泛的募捐形式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法律依循度低、募捐行为及平台运作过程中的行为法律定性模糊、法律监管严... 个人网络募捐已经成为大众在面临紧急事项而急需资金时一种普遍募集资金的方式。这种筹集资金速度快、资金来源广泛的募捐形式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法律依循度低、募捐行为及平台运作过程中的行为法律定性模糊、法律监管严重缺失等问题突出。既要保护个人网络募捐的健康发展又要保证其不产生异化,就需要明确的法律定性以及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募捐 网络募捐平台 法律监管
下载PDF
《慈善法》实施后网络募捐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51
5
作者 金锦萍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62-172,共11页
网络募捐日益成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纠纷和问题,也凸显现行法律规范之不足。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之后,慈善募捐有了一定依据,但是依然需要从原理到规则层面进行全面梳理和廓清。募捐主体、募捐地域限制和网络募捐平... 网络募捐日益成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纠纷和问题,也凸显现行法律规范之不足。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之后,慈善募捐有了一定依据,但是依然需要从原理到规则层面进行全面梳理和廓清。募捐主体、募捐地域限制和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三个问题。首先,本文在区分慈善募捐与个人求助两个概念之后,揭示出个人求助的规制困境;而且因为《慈善法》明确表态不调整个人求助,所以只能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在排除了营利组织、互益组织、政府部门和媒体之后,募捐主体只能限于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这不仅源于此类组织的特殊属性,也关乎公开募捐的公益性特征;其次,因为现行慈善组织行政管理体制受限于行政区域,因此网络募捐的备案不可避免地受到地域限制,而网络募捐突破地域限制已经成为现实,《慈善法》出于对现实的接受与回应,放松地域限制成为必然的选择;最后,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地位有三种分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联合劝募组织和职业劝募机构,所以对其规制除了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视角进行考量之外,还需要从不同组织性质的角度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慈善募捐 网络募捐 募捐主体 网络募捐服务平台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