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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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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艺玲 《食品安全导刊》 2023年第19期17-19,共3页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成为人们购买食品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与食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问题。一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等侵权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成为人们购买食品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与食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问题。一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等侵权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健康风险。因此,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进行研究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食品 交易平台 提供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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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基本义务的法律规制—兼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59条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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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亚莎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6期113-115,共3页
如何界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基本义务是科技发展对法律提出的新挑战。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基本义务部分可依据传统商法,其监管方面的特殊义务则面临理论困境,应在参考国际新近理论的基础上兼顾诸多利益的平衡而确立。基于理... 如何界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基本义务是科技发展对法律提出的新挑战。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基本义务部分可依据传统商法,其监管方面的特殊义务则面临理论困境,应在参考国际新近理论的基础上兼顾诸多利益的平衡而确立。基于理论分析,文章认为,《修改稿》第59条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规制存在可商榷之处,应在坚持适当向消费者利益倾斜、兼顾网络食品产业发展的原则下进一步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 基本义务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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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与民事责任 被引量:86
3
作者 杨立新 韩煦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84-90,共7页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主体,既不同于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也不是柜台出租人或居间人。当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向消费者事先作出更有利的承诺,或...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主体,既不同于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也不是柜台出租人或居间人。当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向消费者事先作出更有利的承诺,或当其不能向消费者提供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真实的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时,应当承担附条件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当其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时,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法律地位 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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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立法背景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注意义务探讨 被引量:7
4
作者 柴振国 赵晨光 王晶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4-109,共6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互联网+"战略。"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更加敦促我们高度关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有的位置和归属。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注意义务的特殊主体,对其平台使用者承担善良管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互联网+"战略。"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更加敦促我们高度关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有的位置和归属。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注意义务的特殊主体,对其平台使用者承担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而运用法律手段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注意义务进行规制十分必要。在互联网立法背景下,用良法实现网络交易的善治,同时借助法律手段不断完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以及各方主体利益平衡需要的规则,是现代民商法、经济法发展的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注意义务善良管理人 民法典 电子商务 服务经营者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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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法地位之展开 被引量:47
5
作者 杨立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3-33,共11页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民事主体,具有经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活动服务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作为设立和运营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它是网络交易平台的所有权人;在与实施网络交易活动的销售者、服务者形...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民事主体,具有经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活动服务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作为设立和运营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它是网络交易平台的所有权人;在与实施网络交易活动的销售者、服务者形成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中,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在与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交易价款托管、信用评价法律关系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民法地位 所有权人 债权人与债务人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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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第三方责任及其异化研究 基于私法被公法不合理遁入的考察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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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道勤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第6期44-48,共5页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问题是当前各国互联网发展中都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外立法主旨均以保护网络产业发展为主,对其损害赔偿责任予以适当限制。在我国,平台责任越来越面临异化风险,从私法主体承担的第三方责任扩大至公法上的巡查发现并制止...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问题是当前各国互联网发展中都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外立法主旨均以保护网络产业发展为主,对其损害赔偿责任予以适当限制。在我国,平台责任越来越面临异化风险,从私法主体承担的第三方责任扩大至公法上的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的责任,日益承担了与其法律地位不相适宜的越来越繁重的法律责任。建议"各司其职,合作治理",平台仅承担与其能力范围相当的一般性的"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主动性网络监控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第三方责任 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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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基于新《食品安全法》三次审议的比较 被引量:22
7
作者 张旭东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5年第4期66-71,共6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拉动了食品网购,另一方面给食品安全的保护带来了新的立法要求。为此,新《食品安全法》历经三次审议,逐步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进行完善。在把握其责任的过程中,首先是其责任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拉动了食品网购,另一方面给食品安全的保护带来了新的立法要求。为此,新《食品安全法》历经三次审议,逐步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进行完善。在把握其责任的过程中,首先是其责任主体的范围重点在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性质以及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资格要求,其次应明确其责任来源为安全管理义务、忠实告知义务以及履行承诺义务,最后要区分清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连带责任与附条件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以及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内容和彼此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责任主体 责任来源 责任类型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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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研究——中国经验的检讨与反思 被引量:1
8
作者 宋亦淼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56-60,共5页
随着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的迅猛扩张,涉网络交易平台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与日俱增。为此,本文梳理了我国所有相关民事判决,并对司法实践认定平台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中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立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络用户与... 随着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的迅猛扩张,涉网络交易平台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与日俱增。为此,本文梳理了我国所有相关民事判决,并对司法实践认定平台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中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立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络用户与权利人之间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我国应引入间接侵权责任概念、谨慎适用避风港原则、适当加重平台提供者的事前审查义务、导入相关刑事责任,并从技术支撑等方面探寻根本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 检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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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权帮助侵权责任 被引量:1
9
作者 申屠彩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44-48,43,共6页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一直是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认定的难点。文章在界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法律规范进行了梳理,主要从"是否知道"网络用户的商标侵权行为以及对网络用户...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一直是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认定的难点。文章在界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法律规范进行了梳理,主要从"是否知道"网络用户的商标侵权行为以及对网络用户的商标侵权行为"有无提供帮助"入手认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否要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结合实践,分别从"主动获知"和"被动告知后得知"两个角度来对"是否知道"进行认定,从"服务性质"以及"必要措施的采取是否合理"等角度对"有无提供帮助"进行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商标权 帮助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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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一般适用
10
作者 罗欢平 杨露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66-70,共5页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承接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边市场上拥有技术优势,在网络交易法律关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确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和主观连带责任情形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既符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也...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承接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边市场上拥有技术优势,在网络交易法律关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确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和主观连带责任情形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既符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也可以弥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适用性规则的缺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对区别于职业打假人的以消费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者给予特殊保护,明确其拥有向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损失2倍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的确立构建出必要的平台治理模式,能让我们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作用,保障网络交易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主观连带责任 惩罚性赔偿责任 知假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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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基于消费者保护的视角 被引量:6
11
作者 张梦夏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75-77,共3页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究竟应该负担何种义务一直备受争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本文分析了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法律规定的其对消费者保护的义务,以及承担责任的...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究竟应该负担何种义务一直备受争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本文分析了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法律规定的其对消费者保护的义务,以及承担责任的形式与豁免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义务 责任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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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民法地位与民事责任研究 被引量:1
12
作者 李菲 《河北企业》 2018年第1期114-116,共3页
《民法总则》首次以法律的视角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涉及具体规定。特别是当下"互联网+交易"俨然已成为社会经济市场发展新趋势的背景下,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与迫切的。明确网络交易平台... 《民法总则》首次以法律的视角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涉及具体规定。特别是当下"互联网+交易"俨然已成为社会经济市场发展新趋势的背景下,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与迫切的。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分析比较其与"卖方""柜台出租者""居间人"等存在的特殊之处,以网络交易法律关系为线索,剖析平台提供者的民法地位。并据此,进一步确定平台提供者的义务及其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逐步探索虚拟交易环境下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发生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民法地位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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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侵权责任认定问题研究 被引量:4
13
作者 储伟曼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第5期102-103,共2页
信息时代的到来加速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卖家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因而网络交易平台经常会涉入商标侵权诉讼。尽管目前《侵权责任法》、《商标法》以及行政领域中已有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在认定网购平台应当承担侵... 信息时代的到来加速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卖家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因而网络交易平台经常会涉入商标侵权诉讼。尽管目前《侵权责任法》、《商标法》以及行政领域中已有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在认定网购平台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方面仍然存在困难,无统一的责任认定标准。文章在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义务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标侵权责任认定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法律义务 商标侵权 免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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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权侵权的过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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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秀欢 申屠彩芳 《网友世界》 2014年第13期108-108,共1页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网络交易过程中商标权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发生网络商标权侵权纠纷后,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在此之前解决网络交...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网络交易过程中商标权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发生网络商标权侵权纠纷后,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在此之前解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商标权侵权中是否存有过错,而过错如何认定问题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前提和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商标权侵权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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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义务与政府责任关联性之思辨 被引量:1
15
作者 荣振华 《经济法论坛》 2019年第1期133-146,共14页
近年来,网络食品交易因其便捷性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截至2017年6月,手机外卖用户就有2.74亿,较2016年年底增长为41.4%。〔1〕如此大的交易量,涉及众多不特定交易主体,加之交易信息严重不对称,基于此,我国在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时,... 近年来,网络食品交易因其便捷性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截至2017年6月,手机外卖用户就有2.74亿,较2016年年底增长为41.4%。〔1〕如此大的交易量,涉及众多不特定交易主体,加之交易信息严重不对称,基于此,我国在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的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即审査义务、制止违法行为义务、立即报告义务和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第三方平台 交易 提供者 义务 网络 政府责任 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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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研究 被引量:1
16
作者 李春月 《法制与经济》 2020年第9期91-92,共2页
目前网络食品行业迅猛发展,新型食品交易模式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严峻挑战,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市场调控失灵等问题。文章认为,国家立法层面应当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进行更加具体的界定,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 目前网络食品行业迅猛发展,新型食品交易模式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严峻挑战,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市场调控失灵等问题。文章认为,国家立法层面应当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进行更加具体的界定,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提高行业自律,激励消费者发挥监督作用。政府部门加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网络交易各方的互利共赢,实现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多元共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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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辩
17
作者 张清新 《黑河学院学报》 2019年第11期32-34,共3页
明确和界定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概念及法律地位是规范其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对其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认定。由于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所处的不同法律关系区分不明,... 明确和界定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概念及法律地位是规范其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对其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认定。由于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所处的不同法律关系区分不明,相关学说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误判。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所处的两种法律关系和维护市场秩序两个维度的视角来定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能摆脱传统单一标准定义其法律地位的缺陷和不足,更加全面地类型化界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法律地位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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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标侵权责任
18
作者 兰二真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45-48,共4页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兼具租赁性、独立性、虚拟性等特征的电子商务媒体,它一般不参与商品交易,只是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构成间接侵权责任,明知和应知为衡量其过错的主观意志标准,就过错部分造成的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提...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兼具租赁性、独立性、虚拟性等特征的电子商务媒体,它一般不参与商品交易,只是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构成间接侵权责任,明知和应知为衡量其过错的主观意志标准,就过错部分造成的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为了创造更优的网络交易环境,立法者或司法者应对它的商标侵权做出独立解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也可通过提高保证金或适用实人认证制度等方式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权利人要提高维权意识,积极寻求最佳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商标侵权 间接侵权 一般连带责任 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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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介平台的性质转变及其提供者的责任承担 被引量:22
19
作者 杨立新 《法治研究》 2016年第3期16-26,共11页
网络媒介平台本不负有为网络交易服务的功能,但在网络交易大潮中,信誉良好的网络媒介平台也参与对网络交易提供服务,因而存在网络媒介平台转化为网络交易平台的可能性,性质发生了转化的平台提供者就会发生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 网络媒介平台本不负有为网络交易服务的功能,但在网络交易大潮中,信誉良好的网络媒介平台也参与对网络交易提供服务,因而存在网络媒介平台转化为网络交易平台的可能性,性质发生了转化的平台提供者就会发生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承担责任的后果。网络媒介平台转化为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具备多种要素,但是最根本的要素,是为网络交易当事人提供订立网络交易合同的"下单"服务,即对消费者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订立网络交易合同提供平台服务。具备了这个要素,这种转化就具备了最根本的动因,就会发生网络平台服务性质的转化,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的身份就转变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于在其网络上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就应当承担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媒介平台 网络交易平台 提供者 性质转化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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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施行强化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和经营者责任
20
《法人》 2016年第11期9-9,共1页
10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正式施行.
关键词 食品安全 查处办法 违法行为 经营者责任 交易平台 网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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