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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第二次继受大陆法系与罗马法教学的转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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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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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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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40-14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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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末中国第一次继受大陆法系,实际上继受的是这一法系中的德国法族,中国对于拉丁法族的继受开始于1989年意大利和中国订立法学交流协议后,从此,有70多名学者受教于意大利大学以及拉丁美洲国家的大学,把拉丁法族的精髓带入中国,形成中国德国学派和拉丁学派争鸣的格局,完成了对大陆法系的全面继受。第一次继受是被迫的;第二次继受是自愿的、和平的。由于第二次继受,中国的罗马法教学完成了转型,表现为更多地通过罗马法原始文献学习罗马法,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开始被作为罗马私法课的教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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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德国法族
拉丁法族
继受
罗马法教学
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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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legal systems of Germany
the legal system of Latin countries
reception
Roman teaching
trans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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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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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变革时代的罗马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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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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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扬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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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文化与教育研究》
2010年第3期9-1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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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变革时代的法学教育越来越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罗马法在整个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下降了。然而,罗马法在法学知识、法学方法和法律实践方面的价值决定了罗马法教学存在的意义。各国罗马法课程的设置因其与罗马法因缘的深浅而有不同。目前,我国罗马法教学的教材与师资条件都已比较完备。罗马法的课程设置应视教学目标而定。在教学方法上可采取分组阅读文献和撰写论文的方式。在研究特定问题时,导师制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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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变革时代
罗马法教学
课程设置
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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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anging era
roman law teaching
curriculum design
teaching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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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40
[文化科学—教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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