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行政诉讼调解中罚款变更的适用标准
- 1
-
-
作者
姚淑敏
-
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出处
《阴山学刊》
2023年第2期75-82,共8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2)。
-
文摘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采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亦可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实际解决行政纠纷,终结诉讼程序。行政处罚类行政诉讼调解书涉及罚款事项,但罚款变更的范围、依据、标准等各不相同,如何平衡当事人的处分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和法院的审查权,是多元化实质性化解纠纷不可回避的难题。法院应当审查罚款变更的合法性和自愿性,对于降幅超出法定范围的不予认可。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法院应当依职权选择公开调解协议。对于罚款金额降幅超过50%以及多次违法受罚的,严格审查。
-
关键词
行政诉讼调解
罚款变更
适用标准
-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mediation
penalty changes
applicable standards
-
分类号
D912.112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