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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环境罚款数额确定规则的完善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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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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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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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2期76-84,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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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行政罚款的适用与完善"(145FB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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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环境罚款是以威慑功能为核心的环境财产罚,欲准确确定环境罚款数额,需要科学立法和精准裁量的双重保障。现阶段环境罚款组成不完整、数额设定方式不恰当以及裁量基准体系不系统,导致环境罚款"数额低、标准不统一、裁量肆意"。在未来完善环境罚款数额确定规则的实践中,应以适当威慑为整体制度目标,对现有立法和裁量规则体系加以调整。在立法中,确立包含违法情节罚款和违法收益罚款的环境罚款组成。同时,根据不同环境罚款组成的特征,选择不同罚款设定方式,即以概括式的方式设定违法收益罚款,以数值数据式的方式设定违法情节罚款。在裁量中,运用"二维网格式"裁量基准分格技术构建裁量基准规则,并确立体系化的裁量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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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罚款
罚款组成
罚款数额设定方式
罚款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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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vironmental fines
composition of fines
amount setting of fines
discretion benchmark of f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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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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