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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马克思、恩格斯的罪刑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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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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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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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2年第1期80-99,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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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马克思、恩格斯的刑法思想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刑法思想的是其罪刑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罪刑观包括犯罪观和罪刑关系观两部分内容,罪刑关系观又具体包含罪刑法定观、罪刑相称观和罪刑平等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罪刑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罪刑观,其以"自由"和"人性"为价值基础,而以"人民性"为最高价值表达。马克思、恩格斯的罪刑观不仅对当下的刑法学本体论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启发意义,而且对当下科学、公正、民主的刑法实践又有着极其重要的观念指导意义。马克思、恩格斯的罪刑观立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采取"自由"和"人民性"的价值指向而成为最具理性的罪刑观,从而体现为最具理性的刑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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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罪刑观
罪刑法定
罪刑相称
罪刑平等
历史唯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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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ept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suiting punishment to crime
equality between crime and punishment
historical mater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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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A811
[哲学宗教—马克思主义哲学]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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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历史中的杀人偿命观演绎及其现代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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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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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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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9年第2期3-22,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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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被"常识"化的杀人偿命观实非中国文化原创,实与佛教强势东来相伴,根自佛理中性罪、业报观念,见诸文字不早于隋代,且经历了僧众杀生偿命说向杀人偿命观的转变。其后元代行"命价",更从反面促成了其为国人固守。佛理东渐之前,尧舜之后官方便循罪刑相称原则,虽间有墨家杀人者死之议,然多有条件限制,既不绝对也非主流。自刘邦约法三章言"杀人者死"后此说方始广为接受,但终不曾与罪刑相称原则相抵牾。是可见中国传统死刑观屡经变化,颇有佛教、蒙古等异质文化印记,展现出中土文化的包容力与生命力。无论杀人偿命与否,均本自天理与人伦,且俱为罪刑相称原则所收束。故不可径以现代西方法理反对死刑而对抗杀人偿命,须寻求以天理、道理为基点重审死刑存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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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刑
杀人偿命
杀人者死
罪刑相称
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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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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