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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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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洁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1期17-20,共4页
一、问题的提出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问题,在原刑法中是明确的,属于单纯的过失犯罪。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作了重大修改,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该罪刑阶段,其罪过形式如何... 一、问题的提出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问题,在原刑法中是明确的,属于单纯的过失犯罪。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作了重大修改,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该罪刑阶段,其罪过形式如何,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从立法对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罪刑阶段 过形式 过失犯 社会危害性 故意杀人 被害人 行为人 因逃逸致人死亡 法定
全文增补中
刑法中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后果并列与分别规定之利弊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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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洁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81-86,共6页
在我国刑法中 ,经常有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并列作为某种法定刑适用对象的情况。这样的立法规定是不合理的。其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 :虽然在无穷的犯罪具体损害形态与有限的几种刑罚之间对应靠的是社会价值的调整 ,但在现代社会凸显人之生... 在我国刑法中 ,经常有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并列作为某种法定刑适用对象的情况。这样的立法规定是不合理的。其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 :虽然在无穷的犯罪具体损害形态与有限的几种刑罚之间对应靠的是社会价值的调整 ,但在现代社会凸显人之生命价值的观念下 ,人的生命无论如何也难于与财产损失相对等 ;将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相并列作为适用死刑与自由刑相并列之法定刑的依据 ,具有实质的不合理性。因此 ,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不能适用相同的法定刑 ,而应分别规定。为了使这样的分别规定具有合理性 ,在法定刑之不同罪刑阶段之间应该采用交叉式而不是衔接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 罪刑阶段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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