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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想象竞合犯的罪数本质
被引量: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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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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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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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83-8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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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想象竞合犯作为最重要的罪数形态之一,承担了区分罪数的功能,但关于其罪数本质却不无争议。根据罪数判断标准,对罪数判断要素——行为进行解析。由并合行为构成的想象竞合犯是实质数罪,由合一行为构成的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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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想象竞合犯
罪数本质
并合行为
合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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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maginative Joinder of Offenses
Quantity of Crime in Essence
Parallel Act
Joi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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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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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想象竞合犯的罪数本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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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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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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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旅游(下旬刊)》
2018年第7期00205-0020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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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想象竞合犯是刑法罪数形态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中外刑法理论中,对想象竞合犯处断原则这一问题的探究,一直处于重要的地位,本文在总结相关争议的基础上,认为想象竞合犯本质上是一罪,但又不同于单纯的一罪,是实质一罪的特殊形态,并据此认为应当对其“从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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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想象竞合犯
罪数本质
处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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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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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吸收犯的罪数本质、成立要件及类型
被引量: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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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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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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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34-14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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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犯罪论体系研究>(09AC014)的阶段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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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吸收犯不是异种数罪之间的吸收,而是形式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的数行为之间的吸收。这种吸收的根据在于数行为共同侵害了同一对象之同一法益,只能被评价为一个犯罪。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包括:数行为在形式上都符合犯罪客观要件,数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之同一法益,数行为由同一主体实施。犯罪意图、犯罪目的、犯罪计划等主观要素并不是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吸收犯应当划分为两类六种。"法条内容的吸收"并不成立,所谓"伴随犯"也不是吸收犯的类型。它分别属于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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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吸收犯
罪数本质
成立要件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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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bsorbable offense
the essence
establishment of elements
ty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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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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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吸收犯的罪数本质及其基本形式
被引量: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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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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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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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996年第3期25-2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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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论吸收犯的罪数本质及其基本形式苗有水吸收犯是反映数行为一罪的罪数形态。它是指相互之间具有吸收关系的数个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异种罪名而又论以一罪的犯罪形态。对于这种犯罪形态,刑法理论上颇多争议。争议的内容涉及吸收犯的概念直至其理论存废的一系列问题,且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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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吸收犯
罪数本质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实行行为
预备行为
吸收关系
基本形式
犯罪形态
吸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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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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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论想象竞合犯及其处断原则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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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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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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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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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想象竞合又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作为罪数形态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都极具争议。想象竞合是竞合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滥觞于德国,近代以来逐渐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我国现行刑法虽未对想象竞合有明文规定,但学界普遍观点认为想象竞合犯属于一罪的基本类型,处断原则上采取从一重罪处断。这一理论基础是想象竞合犯构成仅有一个行为,虽触犯多个法益,由于刑法禁止重复评价,故而仅为一罪,想象竞合作为实质数罪,理应依照刑法69条规定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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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想象竞合
罪数本质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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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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