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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犯的直接管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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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良纲 《中国监狱学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1-42,共2页
罪犯直接管理,实际上就是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是管理罪犯的一个基本要求。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空间上的警犯接近,二是情感上的警犯心理相容。罪犯直接管理的要素是:警察与罪犯之间特殊的人际关系;警察对罪犯情况的较多了解... 罪犯直接管理,实际上就是警察直接管理罪犯,是管理罪犯的一个基本要求。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空间上的警犯接近,二是情感上的警犯心理相容。罪犯直接管理的要素是:警察与罪犯之间特殊的人际关系;警察对罪犯情况的较多了解;警察对罪犯情感的高度敏感;警察对罪犯的有效控制。对罪犯直接管理的内容是直接接收、对面管理、直接授课、个别谈话、组织劳动、实施奖惩。罪犯自管组织是罪犯自我管理的主要形式,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并不影响干警的直接管理,而恰恰是直接管理的延伸和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管理 警犯关系 罪犯自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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