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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法的反思与建言——兼评《刑法修正案(九)》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修订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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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学相 尹晓闻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35-42,共8页
我国刑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素的规定显得较笼统和抽象,《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单位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同时兼顾不同犯罪情节,提高了法定刑的幅度,无疑推进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完善。但本罪犯... 我国刑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素的规定显得较笼统和抽象,《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单位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同时兼顾不同犯罪情节,提高了法定刑的幅度,无疑推进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完善。但本罪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确定仍然较模糊,罪状表述和法定的设置仍旧欠缺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素,规范罪状描述语言,完善法定刑的配置,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立法原意,而且能够消除该罪名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尴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不执行 判决 裁定 罪状表述 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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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中“……的,”、“或者”与构成要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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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文俊 陈洪兵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68-76,共9页
刑法分则中"……的,"是表明罪状表述已经完结的标志,具有这一标志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要素,仅是"或者"后的行为类型成立犯罪的要件;另一种情况是:法条中存在这一标志,"情节严重&q... 刑法分则中"……的,"是表明罪状表述已经完结的标志,具有这一标志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要素,仅是"或者"后的行为类型成立犯罪的要件;另一种情况是:法条中存在这一标志,"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要素是"或者"前后的全部行为类型成立犯罪的共通的要素。上述从形式上得出的结论,若具有实质上的合理性,应予维持;若不具有实质上的合理性,则应进行补正解释。对刑法第397条和第398条应进行补正解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仅是玩忽职守行为成立犯罪的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即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严重"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成立犯罪的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即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分则 '……的 ' 罪状表述完结 '或者' 补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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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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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阳 《法制与经济》 2018年第2期136-137,共2页
当前"执行难"问题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阻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我国刑法法律体系中历经了从创设到逐渐成熟与健全的过程。正确理解本罪的犯罪构成,是完善本罪立法及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刑法修... 当前"执行难"问题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阻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我国刑法法律体系中历经了从创设到逐渐成熟与健全的过程。正确理解本罪的犯罪构成,是完善本罪立法及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拒执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助于实现刑法的目的,保持立法体系的统一性。本罪的客体比较复杂,让侵犯者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正是维护为了保障我国审判秩序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文章认为,对于本罪的犯罪对象应做扩大性解释,包括人民法院调解书等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 犯罪对象 罪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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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刑事立法:理念转型与规范调整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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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翕明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1期31-38,共8页
网络犯罪的概念应当在坚持教义学的前提下采取“相关说”的主张,它包括以计算机或网络为攻击对象的行为;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的行为。在应对网络犯罪时,刑事立法的理念应当以风险刑法理论作为内在驱动力... 网络犯罪的概念应当在坚持教义学的前提下采取“相关说”的主张,它包括以计算机或网络为攻击对象的行为;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的行为。在应对网络犯罪时,刑事立法的理念应当以风险刑法理论作为内在驱动力,逐渐从“解释论”转向“立法论”,并且在“立法论”内部逐步形成主动性立法的思维。针对未来的网络犯罪的立法模式而言,我们没有必要制定网络刑法这种单行刑法,但可以在适宜的时机设置专章对网络犯罪予以规制,而目前急需完成的是对刑法典中相关网络罪名的罪状表述作适当修改,实现犯罪治理的最大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风险刑法 立法论 一元模式 罪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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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立法解析及实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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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鑫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57-59,共3页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常见多发性财产犯罪,但在理论认识和实际操中对于如何理解、掌握本罪的罪状及构成要件等问题,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同时,犯罪行为人采取的犯罪手段多样,使人感到不易把握本罪的行为本质,对一些犯罪事实难以准确地认定。...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常见多发性财产犯罪,但在理论认识和实际操中对于如何理解、掌握本罪的罪状及构成要件等问题,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同时,犯罪行为人采取的犯罪手段多样,使人感到不易把握本罪的行为本质,对一些犯罪事实难以准确地认定。实践中一些特殊主体有些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的财物并非必须是单位所有的财物,也包括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占为己有"应当解释为不仅指归"自己、本人"非法占有,同时也包含归"其他个人"或"他人"非法占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侵占 犯罪主体 罪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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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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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明 《森林公安》 2004年第3期27-28,共2页
关键词 “残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罪状表述 法定刑配置 立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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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罪状的立法缺陷及其修正——以三项法定情形为中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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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储琪 《政法学刊》 2021年第6期58-67,共10页
虽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标志性立法实践,危险作业罪仍因罪状表述缺乏类型化面临质疑。考察罪名生成路径可知,该罪罪状的表述源于既有司法解释,罪状的设定依据在于三项情形均有"多发易发、造成危险"的特征,然而,"多... 虽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标志性立法实践,危险作业罪仍因罪状表述缺乏类型化面临质疑。考察罪名生成路径可知,该罪罪状的表述源于既有司法解释,罪状的设定依据在于三项情形均有"多发易发、造成危险"的特征,然而,"多发易发、造成危险"仅是三项情形的一致性特征而非专属性特征,以此作为罪状的设定依据存在逻辑漏洞,导致该罪陷于适用困境。危险作业罪罪状的完善应跳出单一刑事法的研究视野,首先结合实际生产模式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构建属于本罪的"4M理论"并作为罪状的设定依据,进而从人-项目-设备-制度四方面分别设置罪状,同时,严格遵循"理念以控制处罚范围,从扩大内涵和限制外延两方面完成罪状的重新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罪 罪状表述 类型化原则 4M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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