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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公正:解析我国轻罪重判刑事赔偿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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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景斌 顾颖 《行政与法》 2006年第1期119-121,共3页
本文试从分析一起轻罪重判刑事赔偿案入手,围绕本案所涉及到的我国在有关刑事赔偿的立法、司法方面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问题进行阐述,进而立足于对法治精神追寻,探求解决这一国家赔偿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期实现真正的人权保障与司法... 本文试从分析一起轻罪重判刑事赔偿案入手,围绕本案所涉及到的我国在有关刑事赔偿的立法、司法方面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问题进行阐述,进而立足于对法治精神追寻,探求解决这一国家赔偿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期实现真正的人权保障与司法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精神 罪重 刑事赔偿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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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重判”的司法困境及其出路 被引量:2
2
作者 张航 《行政与法》 2019年第7期96-106,共11页
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轻罪重判”而导致的超期羁押无法获得赔偿,关键在于无法将其认定为“再审改判无罪”,对违法赔偿原则和法定赔偿原则的不当理解是重要原因之一。国家赔偿法将“刑事赔偿”置于这两大原则之下,对赔偿和补偿不加以区... 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轻罪重判”而导致的超期羁押无法获得赔偿,关键在于无法将其认定为“再审改判无罪”,对违法赔偿原则和法定赔偿原则的不当理解是重要原因之一。国家赔偿法将“刑事赔偿”置于这两大原则之下,对赔偿和补偿不加以区分,直接排除了被轻罪重判者的救济权,违背了宪法对于人身自由基本权的保护精神,无法通过基于比例原则的合宪性检验。应当引入特别牺牲和公平负担理论,构建完整的刑事补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重 国家赔偿法 合宪性审查 刑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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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重判国家赔偿案件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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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宇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73-186,共14页
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无罪羁押赔偿原则。轻罪重判虽不属于无罪,但可能导致超期羁押,对公民人身自由造成严重侵犯。由于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应当依据无过错归责原则对轻罪重判造成的超期羁押给予国家赔偿。轻罪重判案件可以分为部分行为... 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无罪羁押赔偿原则。轻罪重判虽不属于无罪,但可能导致超期羁押,对公民人身自由造成严重侵犯。由于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应当依据无过错归责原则对轻罪重判造成的超期羁押给予国家赔偿。轻罪重判案件可以分为部分行为无罪型、重罪改判轻罪型、刑期调整型3类。目前除再审改判部分行为无罪的案件以外,其余情况都无法获得国家赔偿。考虑到国家补偿并不具有国家赔偿的违法抑制功能,不应将轻罪重判导致的国家责任统一纳入国家补偿体系当中。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并行,也可能使救济渠道更为复杂,给赔偿请求人造成障碍。修改我国国家赔偿法是解决轻罪重判导致的超期羁押赔偿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修法应当明确,在再审、二审或重审中,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或被减轻刑罚均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将轻罪重判案件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不会造成赔偿范围的过度扩大,也不会对轻罪重判的改判形成直接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刑事赔偿 罪重 超期羁押 无罪羁押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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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重判国家赔偿责任的证立及其类型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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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成波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20-237,共18页
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轻罪重判是否赔偿,处理结果不一,原因在于对《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不同理解。轻罪重判是对权利的侵害,在加强人权... 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轻罪重判是否赔偿,处理结果不一,原因在于对《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不同理解。轻罪重判是对权利的侵害,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对《国家赔偿法》立法原意予以检讨,对轻罪重判的被告人予以赔偿。制度操作上,可以将轻罪重判的赔偿分为管制的赔偿、有期徒刑改判较短期限的赔偿、重判死刑且已执行的赔偿以及轻罪重判附加刑的赔偿,在此类型化区分的基础上对赔偿的项目、赔偿的方式以及计算标准进行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重 刑罚 国家赔偿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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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轻罪重判超期羁押的国家责任——从结果归责到危险归责的范式转型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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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航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61-176,共16页
轻罪重判超期羁押的国家责任问题历来饱受争议。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决定不予赔偿,但近年来不断出现绕开实定法而直接决定赔偿的案件。虽然这些结论值得肯定,但为了追求个案正义而进行“法外裁判”同样容易... 轻罪重判超期羁押的国家责任问题历来饱受争议。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决定不予赔偿,但近年来不断出现绕开实定法而直接决定赔偿的案件。虽然这些结论值得肯定,但为了追求个案正义而进行“法外裁判”同样容易招致怀疑和诘难,并且由于缺少决定根据和释法说理而不具备普遍参考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在类案实证考察的基础上,试图基于结果归责和危险归责两种思路证成其国家责任。从解释论上来说,鉴于当前国家责任立法尚未明确区别赔偿与补偿,故该类案件可按结果归责的逻辑,通过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方法证成国家赔偿责任。但是,结果归责本身是存在理论缺陷的,而且这种证成思路也偏离了该类案件国家责任的本质属性,所以必须通过公法上的危险归责来解决责任判定难题。就立法论上来说,未来立法应当依循危险归责的路径规定其国家责任的补偿属性,并从责任基础、归责根据、答责范围和担责标准四个方面建构国家危险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重判超期羁押 结果归责 国家赔偿 危险归责 国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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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环节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以Z市2009-2012年轻罪重判抗诉案件为切入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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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超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4期37-41,共5页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之责.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因而检察官负有坚持客观立场、忠于事实真相、追求客观公正的义务.即检察官客观义务。而最能彰显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无疑是检察机关为被告人...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之责.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因而检察官负有坚持客观立场、忠于事实真相、追求客观公正的义务.即检察官客观义务。而最能彰显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无疑是检察机关为被告人的利益而提出抗诉。下文从Z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轻罪重判案件抗诉的调研入手,分析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实践困境.并尝试提出破解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官客观义务 抗诉案件 罪重 实践困境 公诉环节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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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判赔偿范围的局限性及其拓展分析
7
作者 石红卫 《山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19-122,共4页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刑事错判赔偿是指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并且只针对在劳动改造场所被错误执行了刑罚的情形;赔偿的范围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恢复名誉或赔礼道歉,不...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刑事错判赔偿是指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并且只针对在劳动改造场所被错误执行了刑罚的情形;赔偿的范围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恢复名誉或赔礼道歉,不承担物质性的赔偿。上述规定使得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也不利于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赔偿范围应拓展到轻罪重判的赔偿,精神损害物质性赔偿,间接损失的赔偿。拓展刑事错判赔偿范围具有厚实的刑事法学基础及社会经济基础,条件已经成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错判 国家赔偿 间接损失 精神赔偿 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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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条件研究
8
作者 成文斌 《检察实践》 2000年第C00期64-66,共3页
关键词 刑事诉讼 逮捕条件 社会危害性 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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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 被引量:10
9
作者 张吉喜 《证据科学》 CSSCI 2013年第5期545-553,共9页
《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的规定与学术观点之间存在一定分歧。为了防止立法技术上的因素使被告人陷于不利... 《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的规定与学术观点之间存在一定分歧。为了防止立法技术上的因素使被告人陷于不利境地以及在界定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上的无休止争论,罪重事实应当适用与定罪事实相同的证明标准。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控辩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异决定着罪轻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低于定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其中,从轻处罚的事实可以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减轻处罚的事实和免除处罚的事实应当适用明晰可信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事实 罪重事实 罪轻事实 证明标准 量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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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判案件司法赔偿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10
作者 胡常龙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60-63,共4页
关键词 刑事错判案件 司法赔偿 国家赔偿法 罪重判案件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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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是无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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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勇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9-50,共2页
刑事诉讼是一个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与否、被告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应当给以何种处罚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背离诉讼宗旨,出入人罪,不是放纵犯罪,就是冤枉无辜之人;或者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是一个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与否、被告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应当给以何种处罚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背离诉讼宗旨,出入人罪,不是放纵犯罪,就是冤枉无辜之人;或者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司法权威。所以,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依法、谨慎缜密。而要做到这点,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被追诉者秉持一个观念——他可能是无罪的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罪 刑事诉讼 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罪重 合法权益 司法权威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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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狱内不认罪服法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
12
作者 张倩(摘编) 《中国监狱学刊》 2020年第2期102-102,共1页
湖北省宜昌监狱民警万玉炽在来稿《当前狱内罪犯不认罪服法的现状分析与教育改造对策》中针对当前在押罪犯不认罪服法现状提出了可行、有效的教育改造对策。第一,对认为法院定罪量刑不当(有错无罪论、轻罪重判论)的罪犯要用举事例和拉... 湖北省宜昌监狱民警万玉炽在来稿《当前狱内罪犯不认罪服法的现状分析与教育改造对策》中针对当前在押罪犯不认罪服法现状提出了可行、有效的教育改造对策。第一,对认为法院定罪量刑不当(有错无罪论、轻罪重判论)的罪犯要用举事例和拉家常式的谈话进行教育改造,辅之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特别是关于定罪、量刑的有关知识和原则,消除其盲目攀比思想。不论其喜欢或不喜欢,接受或不接受,都要坚持教育开导,促使他们从不认罪到认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狱民警 盲目攀比 定罪量刑 狱内 在押罪犯 改造对策 罪重 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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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法之手把好公共安全“方向盘”
13
作者 丁杰群 《法律与生活》 2021年第6期16-19,共4页
杜绝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呵护公共安全防止轻罪重判2018年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一辆载客的公交车在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撞击后,从近40米高的万州长江二桥坠入长江。车上15名司乘人员不幸全部遇难身亡。事后经警方调查,悲剧的起因竟是一... 杜绝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呵护公共安全防止轻罪重判2018年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一辆载客的公交车在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撞击后,从近40米高的万州长江二桥坠入长江。车上15名司乘人员不幸全部遇难身亡。事后经警方调查,悲剧的起因竟是一名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执,司乘双方互殴,最终车辆失控坠落。由于本案中涉嫌犯罪的乘客与司机已经死亡,本案刑事诉讼终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安全 重庆市万州区 罪重 警方调查 车辆失控 互殴 司乘人员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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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ISSUE: EXAMINING THE DEATH PENALTY IN CHINA The death penalty and human rights 被引量:2
14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9年第2期152-165,共14页
Human rights are those rights that all human beings should enjoy in reality. The concept is one whose concrete content has evolved over time and diversified across space. While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death penalty i... Human rights are those rights that all human beings should enjoy in reality. The concept is one whose concrete content has evolved over time and diversified across space. While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death penalty is a historical necessity, in China it remains a necessary measure to protect the basic human fights of ordinary citizens.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esent Criminal Law would make it entirely possible for us to reduce the actual ap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by 90% in five to ten years. With the easing of social conflict, China may really be able to cease using the death penalty in the foreseeable future and thereby facilitate its disappearan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eath penalty human fights criminal law extremely serious cr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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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 Bargaining in Criminal Dispute Settlement
15
作者 叶肖华 Wang Wen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6年第2期196-208,共13页
In order to settle criminal cases promptly and save on judicial resources, using plea bargaining to settle criminal disputes is both an immediate need and a rational choice for China. In the application of plea bargai... In order to settle criminal cases promptly and save on judicial resources, using plea bargaining to settle criminal disputes is both an immediate need and a rational choice for China. In the application of plea bargaining,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given to multiple values, including efficiency, justice, harmony, and tempering severity with leniency, Plea bargaining should be applied in cases that do not involve a felony, should be based on a determination of the nature of the crime, and should be limited to bargaining over penalties. Plea bargaining agreements are entered into by the procurator and the defendant, and do not extend to the judg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riminal disputes plea bargaining non-felony cases bargaining over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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