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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二级制裁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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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冰洁
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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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国家空管法规标准研究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法律合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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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经法学》
2020年第1期132-144,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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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带一路”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重大)“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产能合作研究”(17VDL019)
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浙江大学“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智库研究课题“制裁合规和反洗钱”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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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冷战结束后,美国利用其经济优势地位,频繁运用二级制裁,通过国内立法扩大其域外管辖,限制第三国的企业或个人与制裁目标方的经济交往。二级制裁违反国际通行的管辖原则,不尊重联合国的相关决议,具有明显的非法性。美国的二级制裁立法实践和执法实践众多,破坏国际经济交往的正常秩序,对此欧盟、英国、加拿大等先后制定法案予以因应。当前,美国的二级制裁实施频率提高,打击手段更为精密,给中国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中国应当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上同时着手,促使国家、企业或者个人及时有效地应对美国二级制裁,以尽可能地消除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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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制裁
美国二级制裁
域外管辖
国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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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conomic sanctions
U.S.secondary sanctions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domestic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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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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