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群体的尊严
被引量:1
- 1
-
-
作者
张卓明(译)
-
机构
纽约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年第3期134-149,共16页
-
文摘
在康德的内在价值尊严观和德沃金的自我决定尊严观之外,还有第三种尊严观,即尊严乃是经价值重估的高贵等级。这三种尊严观是相互补充的,共同构成了人的尊严这一复杂概念。在语用学上,我们当然可以说群体的尊严或集体的尊严,因为我们无法排除群体或集体本身拥有价值的可能性。但是,群体尊严话语有一定的危险性,即有可能把群体尊严与群体内部可能存在的等级和阶层联系在一起,从而激活近代以来在价值上予以否定的等级制,并摧毁经价值重估所取得的成就。
-
关键词
尊严
等级
群体尊严
个人尊严
-
Keywords
Dignity
Rank
Group Dignity
Individual Dignity
-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