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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犯罪法律适用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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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丹 《中国考试》 CSSCI 2020年第2期30-35,共6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考试作弊犯罪的相关法律适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考试作弊犯罪的相关法律适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具体范围应当严格限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需要理解组织作弊的行为表现方式,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需要注意试题、答案不完整、不标准、不完全一致的处理,代替考试罪应区分情况定罪处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不仅对于确保刑法统一正确适用,有效防范、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还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组织考试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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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针对性检视:基于实证分析的反思 被引量:2
2
作者 李立丰 陈妍杉 《中国考试》 CSSCI 2020年第2期36-43,共8页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具体适用作出细化规定。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此类犯罪后相关司法适用的实证分析发现,最新...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具体适用作出细化规定。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此类犯罪后相关司法适用的实证分析发现,最新司法解释与司法适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之间,依然存在若干无法全然对应之处。因此,只有通过进一步完善考试作弊犯罪刑罚适用标准,增强相关司法解释的针对性,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考试作弊犯罪,真正实现增设此类罪名的立法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组织考试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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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究 被引量:1
3
作者 谢尊武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163-166,共4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考试作弊犯罪的规定,但其适用中存在一些争议。从刑法的谦抑性和体系解释等角度考虑,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法律"应作狭义理解;此类犯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的"完成"不等于作...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考试作弊犯罪的规定,但其适用中存在一些争议。从刑法的谦抑性和体系解释等角度考虑,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法律"应作狭义理解;此类犯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的"完成"不等于作弊行为全部结束,只要考生已经实施了相应的作弊行为就属于犯罪既遂;而且单位可以成为本类犯罪的主体,应增设单位犯罪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定 国家考试 考试作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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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类犯罪司法边界之厘定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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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腾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64-69,共6页
《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行为予以明确规定,但立法的修改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考试作弊"类犯罪适用对象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从应然层面应当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考试排除出该类犯罪的... 《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行为予以明确规定,但立法的修改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考试作弊"类犯罪适用对象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从应然层面应当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考试排除出该类犯罪的规制范围,但从实然层面而言应当对"法律"作广义理解,不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性文件,该冲突解决的出路在于通过《考试法》的出台来对各类考试性质进行明确规定。对于组织考试作弊中的"组织"行为应当界定为"行为人采用招募、引诱等手段,策划、安排3人以上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属于组织考试作弊罪行为方式之一,因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属于"非组织型考试作弊"。在两罪法定刑完全一样的前提下,对于非组织型犯罪应当进行更加严格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类犯罪 国家考试 组织行为 非法提供、出售试题、答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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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犯罪司法解释评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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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桂亚胜 《中国考试》 CSSCI 2020年第2期44-49,共6页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界定合理,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应对措施有法律依据,且具有可行性;但该解释对...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界定合理,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应对措施有法律依据,且具有可行性;但该解释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仍然缺失,对有关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犯罪既遂标准的规定也存在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组织考试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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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与协调:考试作弊犯罪的司法边界——从“两高”司法解释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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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静 《中国考试》 CSSCI 2020年第2期50-56,78,共8页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细化了情节认定标准,明晰了组织考试作弊既遂的判定标准等;但是,该解释仍然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概...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细化了情节认定标准,明晰了组织考试作弊既遂的判定标准等;但是,该解释仍然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概念不清、既遂标准过于提前、部分规定有失公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此外,在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时,不可陷入“刑法万能主义”的牢笼,必须重视道德约束、行政法规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组织考试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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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考试作弊犯罪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7
作者 肖家璇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3-15,共3页
通过分析考试作弊的现状,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运用法律构成要件对考试作弊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予以深入剖析,厘清了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并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尚存在的... 通过分析考试作弊的现状,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运用法律构成要件对考试作弊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予以深入剖析,厘清了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并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尚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构成要件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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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考试刑法的历史溯源及其证成
8
作者 姜子倩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153-160,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考试犯罪的罪名体系,考试刑法的提出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考试刑法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从唐代开始对考试作弊适用刑罚,且刑罚适用对象不限于官员。宋代的考试作弊处罚立法较为全面,但处...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考试犯罪的罪名体系,考试刑法的提出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考试刑法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从唐代开始对考试作弊适用刑罚,且刑罚适用对象不限于官员。宋代的考试作弊处罚立法较为全面,但处罚较轻。明代的处罚力度较大,但处罚的随意性较强。清代重刑主义色彩浓厚,分类处罚开始出现。虽然在我国古代未能形成独立的考试刑法,但是关于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对研究考试刑法、规制考试作弊行为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试刑法有其存在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制度根基,为以独立的考试制度为前提、以考试法益为保护对象、对违反考试行政法的行为进行强化制裁的刑法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刑法 考试作弊 考试犯罪 代替考试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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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研究——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适用角度分析
9
作者 纪兵 杨洪智 《潍坊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70-73,共4页
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8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284条之一,规定了四类考试作弊犯罪,首次运用刑法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规制和处罚。但刑法的制定与司法适用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法律人主观意识的能动过程,加之我国目前并没... 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8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284条之一,规定了四类考试作弊犯罪,首次运用刑法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规制和处罚。但刑法的制定与司法适用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法律人主观意识的能动过程,加之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考试法,对诸如"国家考试"、"组织作弊"等法条表述缺乏一个权威、统一的界定。本文着眼于组织考试作弊罪这一司法实践中认定较多、争议也较多的考试作弊犯罪,针对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的几方面,如"国家考试"的认定、"法律规定"的理解、"组织作弊"行为司法层面的认定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厘清,以期对司法工作者正确理解、适用该罪名提供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组织作弊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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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考试作弊类三种罪名的认定
10
作者 姜保良 任杰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2年第7期106-108,共3页
考试作弊类犯罪的三个罪名在考试的适用范围上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国家考试两个层面予以限定,避免刑法打击的扩大化和差异化。考试作弊行为侵犯了国家考试制度和其他考生公平的考试权利双重法益,为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及威慑,2015年8... 考试作弊类犯罪的三个罪名在考试的适用范围上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国家考试两个层面予以限定,避免刑法打击的扩大化和差异化。考试作弊行为侵犯了国家考试制度和其他考生公平的考试权利双重法益,为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及威慑,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增设的刑法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新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及代替考试罪三个考试作弊类犯罪的罪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试作弊犯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 考试范畴 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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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11
作者 魏晓雯 《中国审判》 2024年第11期F0003-F0003,共1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选发布近年来生效的5个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伴随无线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考试作弊犯罪的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选发布近年来生效的5个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伴随无线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考试作弊犯罪的组织化、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围绕考试作弊,逐渐形成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依赖、分工严密的利益链条,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必须依法惩治,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更应依法从严打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严重 考试作弊犯罪 裁判标准 严重损害 恶劣社会影响 社会诚信 团伙化 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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