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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国职务发明报酬制度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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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敏
马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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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IPFOR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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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1年第11期31-41,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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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驱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职务发明制度研究”(16ZDA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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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专利法确定了以“一奖两酬”为基础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但该制度存在不足之处,无法切实保护雇员发明人的利益、有效解决实务中的报酬纠纷。法国以雇员发明人是否接受雇主的任务为标准,将雇员发明分为任务发明及非任务发明,并对应不同的报酬制度。此外,法国还就职务发明报酬争议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以法国的立法与实践为参照,优化我国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我国应当明确雇员发明人的利益回报,确立“约定优先,法定保障”原则,构建多元化的奖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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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国
职务发明报酬制度
专利法
一奖两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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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rance
Remuneration System for Service Invention
Patent Law
One Award and Two Remun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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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56.5
[政治法律—法学]
DD913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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