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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 被引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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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46-166,共21页
刑法第388条、第388条之一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为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认为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包括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具有明显的合理性。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普通受... 刑法第388条、第388条之一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为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认为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包括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具有明显的合理性。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普通受贿的保护法益也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换言之,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不是所有受贿犯罪共同的保护法益。在刑法分则规定了不同类型受贿犯罪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宪法的规定、刑法条文表述的构成要件内容以及受贿犯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分别阐释普通受贿、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保护法益。普通受贿的保护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加重的普通受贿的保护法益则可能还包括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斡旋受贿的保护法益是被斡旋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不可收买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以及国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信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犯罪 保护法益 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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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保护法益与刑法第388条的解释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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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宏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6-79,共14页
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据此来理解受贿犯罪,则刑法分则第8章所规定的受贿犯罪不再只是"以权换利",即侵害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犯罪,而是扩展至行为人凭借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即... 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据此来理解受贿犯罪,则刑法分则第8章所规定的受贿犯罪不再只是"以权换利",即侵害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犯罪,而是扩展至行为人凭借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即影响力,进行利益交易的"影响力交易"犯罪,所侵害的不仅是行为人本人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还包括被其利用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这种保护法益理解上的转变,使刑法第388条等在立法上具有了存在的理由。同时,行为人并非亲自以权获利,而是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间接获利的情况,使第388条受贿罪的主体具有了"类似教唆犯"的构造,从而使其在认定上具有了不同于刑法第385条所规定的一般受贿罪的若干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 斡旋受贿 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类似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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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两大法益学说之检讨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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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东燕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1-140,共20页
基于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思想,对受贿犯罪保护法益的教义学检验,意味着体系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审查。从融贯性的审查来看,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说与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均难以对受贿犯罪内部所涉及的解释论问题给出合乎逻辑的解读,... 基于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思想,对受贿犯罪保护法益的教义学检验,意味着体系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审查。从融贯性的审查来看,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说与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均难以对受贿犯罪内部所涉及的解释论问题给出合乎逻辑的解读,同时也无法确保受贿犯罪的法条与关联犯罪的法条趋于协调。就合目的性的审查而言,二者由于无法将缺乏约定的事后受财与感情投资型受财等行为纳入受贿犯罪的处罚范围,在刑事政策的层面上也显得不够合理。由于无法通过体系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审查,无论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说,还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都并非解决受贿犯罪法益问题的妥当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犯罪 保护法益 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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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中“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探寻——以行贿罪保护法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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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子瑜 王振华 《经济刑法》 2022年第1期269-283,共15页
“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特色主观要件要素的设置,导致行贿罪司法认定的困境。基于贿赂犯罪的共性和行贿犯罪的个性,可以明确行贿罪的不法内涵在于通过贿赂侵害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据此,对“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进行功能性解构,进一步甄... “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特色主观要件要素的设置,导致行贿罪司法认定的困境。基于贿赂犯罪的共性和行贿犯罪的个性,可以明确行贿罪的不法内涵在于通过贿赂侵害职务行为的公正性。据此,对“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进行功能性解构,进一步甄别“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规范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谋取竞争优势”的客观表现在于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付财物,请托其违背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进行不公正履职,从而取得不确定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平、公正原则指引下的职责形式应当是,在呈现出两种以上合法且具有不同价值内涵的裁量结果时,依据客观标准公平公正地酌情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谋取竞争优势 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法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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