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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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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2期47-48,共2页
京人社养发[2018]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各企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为解决我市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经研究,现将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京人社养发[2018]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各企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为解决我市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经研究,现将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525元。今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 北京市 六十年代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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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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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8期29-29,共1页
现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19年7月3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企... 现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19年7月3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2号),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继续适当调整国有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我市相关人员和对象需加以贯彻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策解读 职工死亡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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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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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7年第2期56-57,共2页
我省调整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最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具体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20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180元。(本刊记者)
关键词 就业训练中心 农村 劳动力 春风行动 劳动保障监察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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