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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校教师辞聘纠纷及其处理———兼论教师聘用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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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倩 《楚天法治》 2022年第24期135-137,共3页
随着教师聘任制的全面实施和高校教师数量的日益增长,公立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基于聘任关系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教师主动请求解除其与学校聘任合同关系的辞聘纠纷.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成文判例,对公立高校教师辞聘纠纷进行研... 随着教师聘任制的全面实施和高校教师数量的日益增长,公立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基于聘任关系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教师主动请求解除其与学校聘任合同关系的辞聘纠纷.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成文判例,对公立高校教师辞聘纠纷进行研究,总结出了公立高校教师辞聘纠纷的基本特征、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合同的基本性质,分析了公立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特殊性,并提出了解决辞聘纠纷的建议,即明确教师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明确教师聘任合同的解除制度、明确教师辞聘纠纷的法律适用、统一辞聘纠纷违约金的规定、其他高校录用违约跳槽教师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立高校 教师辞聘 纠纷解决 聘任合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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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分类管理背景下教师聘任制的重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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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高华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第22期230-232,共3页
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学校的法人性质出现了新的变化,义务教育学校划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学校划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同时,民办学校拟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学校的性质和类型决定了教师聘任制的性质和... 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学校的法人性质出现了新的变化,义务教育学校划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学校划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同时,民办学校拟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学校的性质和类型决定了教师聘任制的性质和走向。在学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教师聘任制按照学校的性质和类型重新建构:义务教育学校的聘任主体为政府主管部门,聘任合同的性质为行政合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聘任主体为学校,聘任合同性质为特殊劳动合同;民办学校的聘任主体为学校,聘任合同性质为劳动合同。就聘任争议解决而言,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通过人事仲裁解决,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主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分类管理 教师聘任 聘任主体 聘任合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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