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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及其比值与孕周的关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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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芬
孙婷婷
朱雪琳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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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潍坊市中医院
青州市人民医院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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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医药》
CAS
2019年第31期68-7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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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探讨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及其比值与孕周的关系。方法选择行产前超声检查的正常孕妇192例,孕周16~40周。采用GE LOGIQ E9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凸阵探头,探头频率2.0~5.0 MHz,检测胎儿肝、肺回声强度,计算二者比值。其中,孕16~20周取胎儿矢状切面,在膈肌上、下方检测同一深度肝、肺回声强度;孕20~40周取胎儿横切面,肺检测平面选取心脏四腔心切面,肝检测平面选取腹部肾上腺平面。所取肝、肺组织回声均匀一致,取样面积大小一致。由2名医师分别测量正常胎儿同一深度肝、肺回声强度,分析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及其比值与孕周的关系,以及不同检测者和同一检测者的可重复性。结果192例正常胎儿超声肝回声强度为-(33.79±4.91)dB,肺回声强度为-(32.06±5.19)dB,二者比值为1.06±0.11。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及其比值均不随孕周增加而明显变化(R 2分别为0.003、0.030、0.020)。不同医师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检测结果比较P均>0.05,同一医师不同检测次数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比较P均>0.05。结论正常胎儿超声肝、肺回声强度及其比值不随孕周增加而变化,可重复性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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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声诊断学
肝回声强度
肺回声强度
孕周
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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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445.1
[医药卫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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