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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减除方法的选择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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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新丽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70-72,共3页
股息重复征税对企业的筹资模式、利润分配和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国外所采用的减除方法各有特色,在对其进行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我国应结合本国国情,选择双税率制作为现阶段股息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
关键词 中国 股息重复征税 税收征管 双税率制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税收负担 古典制 股息扣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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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重复征税研究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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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新军 《经济与管理》 CSSCI 2012年第5期96-96,共1页
股息重复征税,是指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来源于公司所得税后利润的股息收入,再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股息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学术界一直进行着研究和探索。《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 股息重复征税,是指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来源于公司所得税后利润的股息收入,再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股息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学术界一直进行着研究和探索。《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的关华、潘明星的学术论文《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创新之处有如下几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息重复征税 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 力作 重复征税问题 《管理世界》 自然人股东 股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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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股息重复征税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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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4-84,共1页
股息重复征税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多年来一直为学术界及各国政府所研究和探索,但仁智各见,众说纷纭。《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的关华、潘明星撰写的《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一文,... 股息重复征税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多年来一直为学术界及各国政府所研究和探索,但仁智各见,众说纷纭。《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的关华、潘明星撰写的《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一文,对减除股息重复征税进行了新探索。他们认为,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带来的税负不公平的问题和矛盾,随着我国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而变得日益突出,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纳税人投资决策等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息重复征税 现代企业制度 《管理世界》 社会资源配置 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 负面影响 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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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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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华 潘明星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74-175,共2页
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必然存在对股息的重复征税。股息重复征税对公司筹资模式、利润分配关系以及公司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解决了居民企业间的股息重复征税等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减除我... 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必然存在对股息的重复征税。股息重复征税对公司筹资模式、利润分配关系以及公司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解决了居民企业间的股息重复征税等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减除我国股息重复征税的可行选择是双税率制,待条件成熟时再实行归集抵免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息重复征税 双税率制 归集抵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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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个人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制度比较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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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寒菁 《商业经济》 2005年第7期78-79,共2页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个人的投资份额正逐渐增大,对个人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也愈显突出。政府应遵循公平原则,把消除个人股息重复征税的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层面上,个人所得税不作改动或作小额...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个人的投资份额正逐渐增大,对个人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也愈显突出。政府应遵循公平原则,把消除个人股息重复征税的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层面上,个人所得税不作改动或作小额度的减免。同时应选择对征管水平要求不高,计算不复杂,操作不繁琐的税收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 比较与选择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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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重复征税的两种典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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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晔 《北方经贸》 2000年第6期168-169,共2页
关键词 税收征管 重复征税 股息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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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国家消除股息双重征税的税收制度及其借鉴
7
作者 陈颂东 《河南税务》 1998年第8期39-41,共3页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所得税,一般情况下,两者以不同的纳税人,选择不同的课税对象作为税收制度的基础,因而,互不交叉。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虽选择了不同的纳税人,却以同一对象课税,因而发生重...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所得税,一般情况下,两者以不同的纳税人,选择不同的课税对象作为税收制度的基础,因而,互不交叉。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虽选择了不同的纳税人,却以同一对象课税,因而发生重叠交叉,出现重复征税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企业、公司股利分配上的重复征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重征税 市场经济国家 税收制度 股息 股息重复征税 个人所得 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 股份制 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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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税制比较谈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一体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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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留中 《河南税务》 2001年第16期20-24,共5页
关键词 股息重复征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 国际税制 公司所得税 比较谈 抵免制 保留利润 所得税制 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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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9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40-42,共3页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有关股息所得税的政策发生了变化,即对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恢复征收所得税。由此,境外红筹中资控股企业面临股息重复征税的问题。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认定 标准实施 管理机构 企业所得税法 股息重复征税 境外投资者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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