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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成千古恨——辽宁省北票市粮食局原局长胡宪林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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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锁维 《共产党人》 2005年第14期26-28,共3页
一、从农家孩子走上粮食局长的位置 我叫胡宪林,2004年9月9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126万多元,以50.82万元、9.99万元美元不能说清合法来源,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 一、从农家孩子走上粮食局长的位置 我叫胡宪林,2004年9月9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126万多元,以50.82万元、9.99万元美元不能说清合法来源,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4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6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我曾经有过潇洒与梦想、掌声与辉煌,从此嗄然而止,而今我却入狱服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辽宁 北票市 粮食局 胡宪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贿罪 犯罪事实
原文传递
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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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锁维 彭永三 《共产党员》 2006年第2期48-49,共2页
胡宪林,现年52岁,宁省北辽票市粮食局原局长。1971年参加工作,1996年任北票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1999年8月任北票市粮油食品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粮食局局长。2004年9月,因受贿罪(金额为人民币105.8万元)、巨额财产来... 胡宪林,现年52岁,宁省北辽票市粮食局原局长。1971年参加工作,1996年任北票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1999年8月任北票市粮油食品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粮食局局长。2004年9月,因受贿罪(金额为人民币105.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金额为人民币75.2万元、美元9.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现于监狱服刑。本文根据胡宪林口述整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北票市 胡宪林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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