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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兼评“奇虎诉腾讯案”中的相关市场界定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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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平 袁波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61-164,共4页
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该行业也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同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分析也需从界定相关市场开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应考虑该行业的双边市场、创新迅速等特性。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应注重考察产品的... 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该行业也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同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分析也需从界定相关市场开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应考虑该行业的双边市场、创新迅速等特性。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应注重考察产品的性能与用户基数对产品需求替代性的影响;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应着重考察语言偏好、使用习惯等因素对产品供需替代性的影响。另外,时间因素与创新因素也应作为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考虑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相关市场 反垄断 “奇虎诉腾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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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360诉腾讯案引发的反垄断法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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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学博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第4期47-53,共7页
360诉腾讯案是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对于未来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司法适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案存在三大争议: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根据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相关商品市场应被界定为即时... 360诉腾讯案是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对于未来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司法适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案存在三大争议: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根据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相关商品市场应被界定为即时通讯服务市场。腾讯QQ的"二选一"行为构成了典型的限制交易行为,应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广东高院的判决书暴露出我国反垄断法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上的不明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反垄断 360诉腾讯案 相关商品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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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解析——以“奇虎360诉腾讯案”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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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国强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23-27,共5页
本文以"奇虎360诉腾讯案"为切入点,论述了互联网行业具有创新迅速、传播速度快、市场双边性、产品低费用甚至免费等特征。这导致了传统反垄断中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用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时存在很多缺陷以致无法适用,而我... 本文以"奇虎360诉腾讯案"为切入点,论述了互联网行业具有创新迅速、传播速度快、市场双边性、产品低费用甚至免费等特征。这导致了传统反垄断中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用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时存在很多缺陷以致无法适用,而我国互联网反垄断实务也面临一些困境,对此提出了解决方法,即从互联网相关市场包括互联网相关产品市场、互联网相关地域市场、互联网相关时间市场三个维度加以考虑,只有在结合互联网市场特性及互联网产品特性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进而指导我国的互联网反垄断实务,以期保持互联网市场竞争公平、自由、有序地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市场 互联网市场竞争 互联网反垄断 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 奇虎360诉腾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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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商标显著性之法律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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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子乔 《科教文汇》 2017年第11期189-190,共2页
在声音商标保护的国际环境驱动下,我国于2013年修改《商标法》,明确声音作为一种识别标志可纳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在声音商标判定尤其是显著性认定方面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导致问题不断出现,尤其是近期出现的首例声音商标驳回复审... 在声音商标保护的国际环境驱动下,我国于2013年修改《商标法》,明确声音作为一种识别标志可纳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在声音商标判定尤其是显著性认定方面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导致问题不断出现,尤其是近期出现的首例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引起广泛关注。而在关注个案之时更应该审视其背后折射出来的原理,笔者正是以此为契机,结合首例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探析声音商标显著性的认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声音商标 腾讯案 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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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与立法的双重逻辑:法律多元理论视角下的互联网发展——360和腾讯纠纷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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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跃军 张德淼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94-98,共5页
360和腾讯纠纷案提供了分析网络立法与网络自治的绝佳样板。网络立法与网络自治的冲突以鲜明方式体现出来,探究两者共存的基础显得必要而紧迫。法律多元理论为两者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基础。在法律多元理论视角下存在自治与立法的双重逻辑... 360和腾讯纠纷案提供了分析网络立法与网络自治的绝佳样板。网络立法与网络自治的冲突以鲜明方式体现出来,探究两者共存的基础显得必要而紧迫。法律多元理论为两者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基础。在法律多元理论视角下存在自治与立法的双重逻辑,一是网络立法是优先法益立法,也是有限立法,法益标准的确定是网络立法的前提;二是为解决网络自治与网络立法的现实冲突,部分赋予网络自治规则予以习惯效力,促使网络规则向法律规则的转化,亦是互联网发展的有效途径。但转化过程中应当注意网络自治规则的普适性与实用性,防止垄断性企业对网络自治规则的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360与腾讯纠纷 法律多元理论 网络自治 网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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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分析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之必要——奇虎360诉腾讯案会是改变中国反垄断法规则的一个契机吗?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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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记安 谭淼(译) 《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 2016年第1期114-135,共22页
中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在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成立时需要证明存在反竞争效果以及何种反竞争效果的问题上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10月作出的奇虎360诉腾讯案判决是中国反垄断法历史上里程碑式的判决,其在效果... 中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在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成立时需要证明存在反竞争效果以及何种反竞争效果的问题上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10月作出的奇虎360诉腾讯案判决是中国反垄断法历史上里程碑式的判决,其在效果分析如何适用的问题上带来了重大的转变,表明在分析被诉行为是否为垄断行为时,效果分析是必要的,尽管在分析效果时应采用何标准仍然存在模糊性,但该判决显示出最高院更偏向从竞争者角度出发进行效果分析。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他法院是否采取该判决的裁判思路尚具有不确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效果分析 反垄断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奇虎360诉腾讯案
原文传递
论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法在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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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禄曼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52-57,共6页
随着互联网产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也层出不穷,而"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腾讯QQ作为一种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其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也是难点... 随着互联网产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也层出不穷,而"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腾讯QQ作为一种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其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也是难点之一。学界有观点认为,由于互联网行业中用户锁定效应、零价格、双边市场的存在,传统的反垄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法无法有效界定本案的相关产品市场。通过对该案的具体案情、特征进行分析,传统的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法仍能在本案中适用,本案中腾讯QQ这一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的相关产品市场是"在线交流服务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 奇虎诉腾讯案 需求替代 供给替代 SSNIP 相关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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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相关市场的目的与标准研究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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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光耀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27-30,共4页
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但从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还有许多十分核心的要素没有得到深入理解。界定相关市场须以"需求替代性"为标准,但传统反垄断法上往往没有意识到。如果同一案件中存在多种需求,则需要界定多... 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但从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还有许多十分核心的要素没有得到深入理解。界定相关市场须以"需求替代性"为标准,但传统反垄断法上往往没有意识到。如果同一案件中存在多种需求,则需要界定多个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的直接目的是识别竞争者,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这首先需要判明当事人相互间有无竞争关系。如果有的话,在哪一个市场发生竞争关系。这些追问并不单纯是理论问题,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奇虎诉腾讯案中相关市场界定过程的考察可以表明,上述认识在个案的审理中有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相关市场 奇虎诉腾讯案
原文传递
数字音乐独家版权协议的《反垄断法》监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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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海涛 《中国版权》 2021年第5期14-22,共9页
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腾讯公司终止独家版权协议。这是我国对违法经营者集中施加恢复性措施的第一案,也反映了《著作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行业监管... 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腾讯公司终止独家版权协议。这是我国对违法经营者集中施加恢复性措施的第一案,也反映了《著作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行业监管部门的版权合法化要求,在实践中逐渐演变为音乐平台之间的独家版权争夺。独家版权协议本身是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体现,实践中也有一些积极效果,但如果被用于排挤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利益,长远来看則不利于数字音乐产业的整体发展。从《反垄断法》角度看,这些独家版权协议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釔地位或垄断协议,也可能通过经营者集中来强化行为人的市场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 独家版权协议 《反垄断法》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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