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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里占著”到“随就虚落”——论秦汉户籍登记地点的变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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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束江涛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99-107,共9页
秦王政十六年以前,秦的户籍登记由里典、伍老负责,直接在里中占著;秦王政十六年后,户籍登记地点改在乡部,由乡吏登记和编制户籍。西汉在继承秦制“自占乡部”的同时,流民的户籍登记改为“自占县道”,乡部作为县廷的派驻机构,“自占乡部... 秦王政十六年以前,秦的户籍登记由里典、伍老负责,直接在里中占著;秦王政十六年后,户籍登记地点改在乡部,由乡吏登记和编制户籍。西汉在继承秦制“自占乡部”的同时,流民的户籍登记改为“自占县道”,乡部作为县廷的派驻机构,“自占乡部”实际上也是“自占县道”,国家实际控制乡里基层的强度和力度相对秦有所削弱,豪强势力中的乡贤在官方的笼络下“帅众为善”,填补了国家力量收缩后的权力真空。东汉刘秀在力行“度田”时,户籍登记仍在县道治所进行,江革挽车载母“案比”由是成为孝行美德,张迁“不烦于乡,随就虚落”仅是循吏特例,然而随着豪强势力的离心发展,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下降,甚至出现“生不占书”“民占数以男为女,辟更徭,论为司寇”等现象,从制度设计与制度实践的层面看,史料所见户籍登记地点的分歧也就明晰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汉 户籍登记 在里 自占乡部 自占县道 随就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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