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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对自我义务的论证--以“先验观念论”意涵之变化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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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康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130-136,140,共8页
针对来自密尔关于自我义务的反驳,在康德哲学中存在如下两种回应策略:准存在论的策略和道德-实践的策略。其中,前一种与他对主体之“智性的品格”和“经验性品格”的区分有关,后一种与人的内在的自由或人格性有关。对自我义务的证成能... 针对来自密尔关于自我义务的反驳,在康德哲学中存在如下两种回应策略:准存在论的策略和道德-实践的策略。其中,前一种与他对主体之“智性的品格”和“经验性品格”的区分有关,后一种与人的内在的自由或人格性有关。对自我义务的证成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条策略是否能够有力地回应上述困难。经研究发现,第一条策略容易陷入独断论或非批判的指责,第二条路径才真正展示了自我义务证成所要指向的内容。因此,如果这两种策略是康德提出的“先验观念论”的内容的话,那么从前者转向后者则昭示着康德“先验观念论”本身意涵的转变。唯有依据意义转变之后的“先验观念论”,我们才能解决康德所谓的关于自我义务的“二律背反”问题,由此,才能证成存在自我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德 自我义务 “先验观念论” 有限性 两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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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德性论中的自我关怀——对自我义务优先性论题的一种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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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小玲 《哲学动态》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2-111,共10页
自我义务是康德道德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道德义务体系中具有优先性和奠基性。当代主流道德理论基于社会性道德观,对自我义务持批评甚至否定态度;一些康德学者则从自律或人性价值出发,阐释和辩护了康德的自我义务及其优先性。康德的... 自我义务是康德道德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道德义务体系中具有优先性和奠基性。当代主流道德理论基于社会性道德观,对自我义务持批评甚至否定态度;一些康德学者则从自律或人性价值出发,阐释和辩护了康德的自我义务及其优先性。康德的自我义务主要应当被看作一种德性义务,即一种同时是目的的义务,它可以被归摄于德性论的至上的目的原则之下。这一自我义务学说以其独特方式纳入了传统德性伦理学内蕴的道德自我关怀和对自身道德完善的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我义务 自律 自我专制 社会性道德 自我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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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对自我的义务?——基于康德伦理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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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作 《哲学分析》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7-69,197,共14页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对自我的义务,但是对自我的义务面对着无法解释义务概念中强制性的困难。康德通过区分自我的两种不同视角来解决这个困难,并赋予对自我的义务以基础性地位。对自我的义务是形式的,它是具体的对自我的义务以及...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对自我的义务,但是对自我的义务面对着无法解释义务概念中强制性的困难。康德通过区分自我的两种不同视角来解决这个困难,并赋予对自我的义务以基础性地位。对自我的义务是形式的,它是具体的对自我的义务以及对他人的义务的前提。没有对自我的义务,就没有其他义务。康德的解决方式,既回应了安斯康姆否认存在着对自我义务的批评,又不需要预设达沃尔的第二人称的理由。然而,这种解决方式以先验观念论为基础,当代建构主义者没有预设先验观念论,但也没有给予这一义务以基础性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我义务 自我的两种视角 安斯康姆 第二人称的理由 先验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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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谎与自我义务——康德在说谎问题上的偏误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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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小玲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78-86,129,共10页
康德对说谎有悖常理的态度经常被视为其伦理学严峻主义与不切实际的表现。不说谎亦即真诚的义务在康德理论中的复杂性在于,它既被看作对自身的义务,又被看作对他人的义务;既被归入法权义务,又被视为伦理(德性)义务。本文细致考察了有关... 康德对说谎有悖常理的态度经常被视为其伦理学严峻主义与不切实际的表现。不说谎亦即真诚的义务在康德理论中的复杂性在于,它既被看作对自身的义务,又被看作对他人的义务;既被归入法权义务,又被视为伦理(德性)义务。本文细致考察了有关康德说谎问题的经典和前沿解释,并在与自我义务的关联中解释了康德何以对说谎毫不容情的态度,指出这可以部分地归因于康德没有区分第二和第一序列的自我义务。这一区分也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康德何以在其后期德性论中赋予自我义务以一种奠基意义上的优先性。文章进一步指出,唯有将说谎归结为道德自欺,并将其与根本恶相联结,说谎才可能被看作恶的根源,而真诚的义务或者说对自身道德意念的认识也才能被视为自我义务的第一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说谎 自我义务 自欺 根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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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论对动物的间接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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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作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84-89,共6页
康德的义务概念包含了服从法则以及对法则的敬重两个要素,我们有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的义务。虽然我们没有对动物的直接义务,但是我们有对动物的间接义务。它要求我们善待动物,因为对动物的方式涉及到我们对自我的义务。康德对动物的间接... 康德的义务概念包含了服从法则以及对法则的敬重两个要素,我们有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的义务。虽然我们没有对动物的直接义务,但是我们有对动物的间接义务。它要求我们善待动物,因为对动物的方式涉及到我们对自我的义务。康德对动物的间接义务一方面强调了人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又强调了我们要善待动物。它不仅符合日常道德直观,而且揭示了我们日常道德直观的根基——人的自由存在。我们不需要偏离康德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来为康德辩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义务 动物 自我义务 对他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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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对义务体系的划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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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作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89-96,共8页
学界对康德哲学对自我的完全义务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康德最终放弃对自我的法权义务,德性论中对自我的完全义务也不是严格的德性义务。这种争议涉及对康德义务体系划分的理解。康德之前的义务学说对自我义务的强调、对完... 学界对康德哲学对自我的完全义务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康德最终放弃对自我的法权义务,德性论中对自我的完全义务也不是严格的德性义务。这种争议涉及对康德义务体系划分的理解。康德之前的义务学说对自我义务的强调、对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的划分,构成理解康德义务学说的语境。在1793年的《伦理学讲义——维格兰提伍斯》中,康德提出一些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没有详述、但有助于理解他对义务体系划分的说法:理性的立法的关键是普遍法则,法权学说和德性学说分别是理性对外在行动和内在准则的规范性要求;对自我的完全义务如果涉及人性中人格的法权,就是对自我的法权义务,如果涉及人格中的人性的目的,就是对自我的德性义务;二者可能有相同的义务,但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因而它们各自存在,这也是维护义务学说完整性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完全义务 不完全义务 自我的法权义务 《伦理学讲义--维格兰提伍斯》 《道德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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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反思与检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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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思秋 王焕婷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74-81,共8页
被害人自我答责概念,从规范立场看,不具有价性,其称谓只能说是个案归责的结论,对于个体具有自我保护的法律义务的假定也是不成立的;该理论内部存在诸多缺陷,其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均是被害人自我答责论者各自设限的产物,这种自我设限存... 被害人自我答责概念,从规范立场看,不具有价性,其称谓只能说是个案归责的结论,对于个体具有自我保护的法律义务的假定也是不成立的;该理论内部存在诸多缺陷,其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均是被害人自我答责论者各自设限的产物,这种自我设限存在诸多任意性,且其定位尚也不具有明晰性;其解决的问题依照回溯禁止原则即可处理,也难以用来解决故意犯罪的归责问题,被害人自我答责与被害人承诺在理念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解决以被害人自陷风险为典型类型的被害人参与行为对于行为人刑法归责的影响,需要重新架构新的理论或赋予被害人自我负责原则以新的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自我答责 自主决定 自我保护义务 自我设限 被害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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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以成人——康德的审美判断力在价值选择中的运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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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黄正蜜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2023年第4期69-92,共24页
康德的审美判断力理论可用于解决一个康德自己未曾处理过的问题———关于幸福的、非道德的价值选择,这种对幸福理论的重构可以嵌入到康德自身的哲学中去,起到调和、统一道德和幸福的作用。为此,首先考察康德早期智能化幸福的观点以确... 康德的审美判断力理论可用于解决一个康德自己未曾处理过的问题———关于幸福的、非道德的价值选择,这种对幸福理论的重构可以嵌入到康德自身的哲学中去,起到调和、统一道德和幸福的作用。为此,首先考察康德早期智能化幸福的观点以确定在康德伦理学中讨论这一项目的可行性;其次,通过类比静观性的鉴赏判断和实践性的艺术创作,一方面论证先验视角下价值选择的普遍可传达性,另一方面解释经验视角下现实中个体之间的不同选择;最后,将追求智性幸福与履行完善自己的不完全义务联系起来,并由此完成在康德哲学中一种从自然到自由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德审美判断力 幸福 价值选择 自由 自我完善的不完全义务 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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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非法关联交易行为犯罪化探讨 被引量:1
9
作者 贾楠 《兰州学刊》 CSSCI 2012年第1期191-195,共5页
《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规定了自我交易禁止义务,违反该义务的规定即构成非法关联交易行为。司法实践中,对部分已经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关联交易,刑法对此仍留有空白。文章通过对非法关联交易犯罪化的必要性、... 《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规定了自我交易禁止义务,违反该义务的规定即构成非法关联交易行为。司法实践中,对部分已经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关联交易,刑法对此仍留有空白。文章通过对非法关联交易犯罪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进而提出我国严重非法关联交易行为入罪的立法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交易 犯罪化 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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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从许诺行为谈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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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兴贵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73-178,共6页
许诺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实践,是因为人们没有理解其道德约束力的来源。作为产生自我承担性义务的典范,契约论者用许诺来说明公民的政治义务,这是契约论的核心理念。但是这种类比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政治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许诺实践... 许诺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实践,是因为人们没有理解其道德约束力的来源。作为产生自我承担性义务的典范,契约论者用许诺来说明公民的政治义务,这是契约论的核心理念。但是这种类比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政治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许诺实践,而且政治义务也并不奠基于践诺义务。这种观点对自由主义是致命的,它威胁到自由主义大厦的基础。为此,契约论者必须找到新的论据来证明公民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许诺 自我承担性义务 政治义务 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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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与代际公正问题 被引量:32
11
作者 马尽举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8-13,共6页
长期以来 ,学术界对孝文化的批判停留在宏大叙事层面 ,未能深入孝文化的载体——亲子关系内部 ,因此 ,对孝文化的批判只能处于半解构状态 ;自然亲情关系是父子关系的本质特征 ;中国人发现的孝 ,是所有人文精神中最具本质性的最重要的人... 长期以来 ,学术界对孝文化的批判停留在宏大叙事层面 ,未能深入孝文化的载体——亲子关系内部 ,因此 ,对孝文化的批判只能处于半解构状态 ;自然亲情关系是父子关系的本质特征 ;中国人发现的孝 ,是所有人文精神中最具本质性的最重要的人文资源 ;五四运动及其以后的革命在批判孝文化时集中力量批判家长制 ,形成亲子关系中子代的单边解放和新的代际不公 ;现实中存在父代义务自我强化倾向 ;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父代自我牺牲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贡献于现代化的东西 ,但现代化不能牺牲代际公正 ,应该追求公正合理的现代亲子关系的建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孝文化 代际公正 父代义务自我强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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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诉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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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苟应鹏 《仲裁研究》 2021年第1期102-115,共14页
具有给付内容的国际和解协议发生确定效力后自动具备执行力的基本原则得到《新加坡调解公约》确认后,我国有必要修改司法确认制度,统一采用调解协议直接执行机制,进而解决国内非诉调解协议与国际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的"双轨制"... 具有给付内容的国际和解协议发生确定效力后自动具备执行力的基本原则得到《新加坡调解公约》确认后,我国有必要修改司法确认制度,统一采用调解协议直接执行机制,进而解决国内非诉调解协议与国际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的"双轨制"问题。但非诉调解协议本身要具有执行力还须要满足执行力赋予的形式根据与实质根据。通过正视我国非诉调解被国家吸纳并进行建制化的制度现实,可以将非诉调解协议"视为公文书",以契合执行名义的形式要求。程序保障与义务自我设定则构成赋予非诉调解协议以执行力的实质根据。非诉调解协议直接执行机制下,无须法院对非诉调解协议施以双重执行确认,只需执行法院直接判断是否将其以"执行"名义予以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诉调解协议 执行力 视为公文书 义务自我设定 一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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