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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地法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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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1期32-47,共16页
回顾过去60多年的历程,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经历了类型化发展和体系化发展的阶段,形成了中国式自主创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类型,以及受国际公约和保护计划影响的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类型。每个类别的保... 回顾过去60多年的历程,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经历了类型化发展和体系化发展的阶段,形成了中国式自主创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类型,以及受国际公约和保护计划影响的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类型。每个类别的保护地都形成了独立的法制体系,发挥着卓有成效的法治作用。但类别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在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法体系方面仍存在不足,为此,中国进行了两次国家综合立法的努力。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自然保护地体系化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应当合理选择自然保护地国家综合立法体例,抓住制定《国家公园法》这一契机,实现自然保护地治理向体系化发展转型并促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法治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保护地法治 类型化 体系化 国家综合立法 《国家公园体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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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域下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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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文轩 冯瀚元 《城市与环境研究》 CSSCI 2024年第1期41-51,共11页
生态文明视域下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的完善应以生态整体主义理念和生态空间治理范式为理论基础,在内容上包括静态维度的法律体系和动态维度的治理体系。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应建基于宪法价值秩序和权利义务规范,采取“综合法+单行法”的... 生态文明视域下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的完善应以生态整体主义理念和生态空间治理范式为理论基础,在内容上包括静态维度的法律体系和动态维度的治理体系。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应建基于宪法价值秩序和权利义务规范,采取“综合法+单行法”的立法模式。自然保护地法的基本原则体系包括生态优先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受益者补偿原则、整体治理原则、共同治理原则。分区管控和生态保护红线是自然保护地核心法律制度,应明确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实现两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应采取政府主导、原住居民主体、企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在管理体制方面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注重原住居民权利保障,在明确行政执法优先的基础上建立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作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地法治的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自然保护地法治 生态整体主义 生态空间治理 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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