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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朱熹修辞学说的哲学精神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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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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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修辞学习》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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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朱熹修辞学说的本质前提是:
"存天理,灭人欲"!这是他修辞学说的自然法则、抽象目标."天理"与"道"相通,道既是天道,也是人道.这是他关于修辞学说的一切立论的核心.因为"天道"与"人道"合二为一,紧密结合,所以朱子的修辞学理论表现了空前的矛盾和复杂.这使得后世研究他的理论的人容易误解他.这一点也不奇怪,老实说,朱熹对历史和社会的认识程度是无与伦比的,他的辩证的观念和看法,不是主要来自于某种纯粹理论的启发和体认,而是主要来自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深思,对现实社会人事的经历和反省.大家都知道他最欣赏的一种修辞作文的总体风格就是:自然.要注意,他不是说诗文的具体风格就只有一种:自然.而是说不论你表现了何种具体的风格:雄健也好,雅致也好,平淡也好,豪放也好,朴素也好,平正也好,都必须是符合生活的内在逻辑的自然而然的产物.他表达这种意思最著名的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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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朱熹
修辞学说
人文精神
自然法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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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5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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