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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流转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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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海 李丹 《资源开发与市场》 CAS CSSCI 2011年第4期338-341,共4页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流转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引导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特许经营者享有流转决定自由、选择流转相对人自由及定价自由,国家可基于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流转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引导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特许经营者享有流转决定自由、选择流转相对人自由及定价自由,国家可基于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对特许经营权流转予以限制。我国矿业权、海域使用权、取水权、渔业权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流转立法还存在较多法律障碍。直接转让、作价出资、证券化、出租、抵押等是特许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形式,并且受到流转主体的资质、流转客体的适格和流转形式的要式等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流转 流转方式 流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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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法律属性之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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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海 吴琼 《资源与产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17-121,共5页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是以经营者的申请为前提,通过行政特许,取得对特定范围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是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基础,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作为自然资源权属结构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其法律属性的确认是核心问题...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是以经营者的申请为前提,通过行政特许,取得对特定范围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是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基础,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作为自然资源权属结构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其法律属性的确认是核心问题。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本质为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权。依据客体所体现的利益性质不同,私权可划分人身权和财产权,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符合财产权所具有的物质内容和经济价值,因此属于财产权。债权对于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有保护的功能,但是不能代替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物权定位,以物权为中心,两种治理机制配套运用,有助于实现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的设立宗旨。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归属于用益物权,已经成为用益物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 私权 财产权 物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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