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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个人破产立法中的自由财产制度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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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阳光
陈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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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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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2020年第3期99-113,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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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由财产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在于保障基本人权、培育企业家精神以及缓解社会压力。尽管域外立法对自由财产范围的界定不同,但基本都在坚持必要性原则的前提下保障债务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人权。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一的现状,自由财产的具体额度应通过地方立法确定。破产申请前的资产安排虽可实现自由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但需要限定转换额度,对债务人实施的欺诈性转换行为应予以撤销。在自由财产的处置上,应进一步契合我国的社会观念,对使用自由财产清偿债务及放弃自由财产的行为效力应予以否定,对于在生活必需品及必要职业工具上设定的担保权应予以撤销,在置换自由财产时则须注意把握合理置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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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由财产
自由财产范围
资产安排
财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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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ree property
scope of exempt property
asset arrangement
property dis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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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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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个人破产制度中的自由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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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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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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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金融》
2019年第20期112-1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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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由财产,又称豁免财产,是指在个人破产制度下,破产清算程序后可以由破产债务人自由支配的财产,通常由法律规定或法院酌情决定的。建立自由财产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破产人及其亲属的基本生存。关于自由财产,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倾向各不相同。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破产制度缺失所带来的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迫在眉睫。而自由财产制度是构建个人破产制度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先例,对这一问题展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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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破产制度
自由财产制度
自由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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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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