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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的有为和有所不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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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卫球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0年第3期2-9,共8页
民法典出台,立即成为当前法律的聚焦。如何看待这部民法典取得的成绩和带来的积极变化,成为目前的首要关切。民法典作为废除六法全书后的民法典再造,其形式意义之重要,不言自明。这部民法典形成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民商法发展积累的基础... 民法典出台,立即成为当前法律的聚焦。如何看待这部民法典取得的成绩和带来的积极变化,成为目前的首要关切。民法典作为废除六法全书后的民法典再造,其形式意义之重要,不言自明。这部民法典形成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民商法发展积累的基础上,又担当了自觉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支柱、构筑市场经济法权基础和追求民法再现代化的三大积极作为。与此同时,其在维护立法节制和特色保留的原则需要下也有所不为。我们期待,这部民法典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踌躇满志,而且还有能够经受住长期实践考验的立法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自证正确性 民法社会 有为 全面依法治国 有所不为 立法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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