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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国际法自足制度的垂直效力和水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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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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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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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168-185,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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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08年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WTO宪政研究”阶段成果(项目编号:08SFB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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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际法自足制度具有垂直效力和水平效力。前者主要指自足制度严格限制成员国根据一般国际责任法所可能采取的反措施,后者主要指自足制度严格限制外部国际法在自足制度争端解决中的法律适用。国际强行法规范和《联合国宪章》第103条可以通过一般国际法对自足制度施加影响,具有对自足制度的间接效力。考察国际法自足制度的双重效力,有助于分析不同国际法制度之间可能的冲突和后果问题。凭借垂直效力和水平效力,国际法自足制度在不成体系的国际法中形成了一种制度性等级,确立了其相对于外部国际法的优先适用次序。国际法自足制度的未来发展,应注意有效性和正当性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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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法自足制度
垂直效力
水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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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elf-contained regime of international law
vertical effect
horizontal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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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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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际法的自足制度之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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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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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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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58-6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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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08年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WTO宪政研究"(项目编号:08SFB3034)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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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与国际法的客观制度等概念相比,国际法自足制度是以国际法的次级规则为主要特质进行的区分和归类,关注国际法动态的程序的运行,彰显实践中的国际法。作为一种适合于当代国际法的界定,国际法自足制度是指某些国际法的次级体系或特别制度,在实施、国际责任的追究和争端解决方面完全排除或严格限制其他国际法的法律适用。其法律特征主要包括对某类国际法事项具有全面专门的初级规则和制度机构、在实施和国际责任的追究方面严格限制一般国际责任法的法律适用、在争端解决方面严格限制其他国际法初级规则的法律适用以及其自足的程度具有一定的幅度。尽管其对国际法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考察,国际法自足制度是发展国际法的一种重要路径和国际法发达的阶段性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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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法自足制度
概念
实施
国际责任
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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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H146.3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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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国际条约中的“更优条款”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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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诗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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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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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01-10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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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法治与和谐世界构建研究"(项目号:08CFX053)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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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更优条款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冲突条款,其目的除了解决不同条约之间的冲突外,还能更为有力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际法实践中的更优条款主要集中在个人权利保护的国际条约之中,但其适用也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和条件。在国际条约中适当引入更优条款,对于解决条约冲突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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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约冲突
更优条款
个人权利保护
自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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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F744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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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食品安全法》修改的立法理念与角色定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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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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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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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18-2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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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食品安全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TJFXWT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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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食品安全法》的修改,立法理念和角色定位是必须首先予以明确的问题。通过对法律理念的重塑和对监管体制完善问题的分析发现,《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应注重其法律条文的表述及其制度回应,并遵循"禁止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的基本原则。对于《食品安全法》的角色定位,中国可在借鉴欧美资源的基础上将其界定为"食品安全基本法",在条文修改中注意基本法所具有的逻辑自洽、制度自足、规范体系和谐一致等方面的特性;同时注意它作为一般法所具有的严密性、公正性和统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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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基本法
食品安全
立法理念
角色定位
制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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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base law of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legal concept
role position
normative system in har-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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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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