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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独立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司法纠偏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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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贤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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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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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部学刊》
2023年第8期92-9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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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被害人自陷风险对过失犯的刑事责任影响研究”(编号:2022Y09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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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的适用,司法实践中多一边坚持以基本犯的成立为前提,一边却将大多数肇事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定性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对规范中出现的“逃逸”做一致性解释决定了逃逸致人死亡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入罪为适用前提。应坚持“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结果加重犯,保证适用的从属性,方能合理限制处罚范围。具体适用上,“肇事行为+逃逸行为”仍不能满足基本犯入罪条件时应否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空间,避免重复评价;反之,在基本犯成立的基础上结合犯罪事实可以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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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后逃逸
适用从属性
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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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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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中主观要件的客观化认定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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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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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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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汉斯)》
2023年第6期6603-661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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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的主观认定往往对案件的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明确行为人当时的犯罪目的和主观罪过,有助于确定犯罪的客观要件。但是,犯罪主观深藏于行为人的内心,往往不能真实、明显地被外界所感知,这便无形中增加了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难度。从行为人的外在表现出发,以主观与客观相统一为基本原则,把行为人的主观内心认定为客观外化的诸多因素,从而对其主观内心进行更好的探求。文章以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为切入点,犯罪主观要件的判断正是该类案件的解决重点。在司法实践中,要解决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应正确区分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之间的关系,并明确殴打与伤害故意的区分标准、行为人预见能力的判断原则,并引入相关归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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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主观内心
轻微暴力
故意伤害
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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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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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英国再现“恶霸犬” 袭击致人死亡事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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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工作犬业》
2023年第11期69-6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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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23年10月4日上午,英国诺森比亚警方称,一名54岁的男子昨天在英格兰北部桑德兰被犬袭击后,目前已被证实死亡。这头肇事的犬据信是一头美国大型恶霸犬,它已在现场被警方击毙。恶霸犬袭击事件发生后,一名44岁的男子最初因涉嫌伤人被捕。被袭击者死亡后,该男子涉及的罪名已更改为涉嫌谋杀。同日,一名20个月的儿童也在伦敦格林尼治的希尔顿酒店外被疑似恶霸犬咬伤,该儿童随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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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袭击事件
格林尼治
希尔顿酒店
犬咬伤
致人死亡
英格兰
桑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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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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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间接故意罪过形态下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法分析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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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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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顺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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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47-50,8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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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应然角度,存在间接故意罪过形态下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但是从实然的定罪角度考察分析,这种情形不应以故意(间接)伤害(致人死亡)罪认定,此种认定方法将间接故意伤害中间形态的伤害结果与最终的死亡结果一起进行重复评价,违背间接故意犯罪的定罪机理。从法条竞合原理的实质出发,对于此种情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并且不会导致重复评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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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间接故意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
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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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direct Intention
Intentional injury causing death
Negligence causing death
Sentencing
Overlapping of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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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45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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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为独立罪名
被引量:1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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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建华
都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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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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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03年第5期109-1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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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对刑法第 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行为的性质、罪过等方面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对这种行为仍定交通肇事罪是不恰当的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应成立一个新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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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致人死亡
罪名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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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99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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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例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被引量: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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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彩荣
侯胡玲
王英元
王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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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
夏县药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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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1年第4期219-2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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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法医鉴定
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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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9.4
[医药卫生—法医学]
R89
[医药卫生—法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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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探讨
被引量: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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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晶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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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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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4年第5期95-10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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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情节上的细化 ,尤其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的量刑进行明确规定 ,但是 ,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于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仍然存在很多分歧。本文从界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出发 ,通过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与“不作为犯罪”进行比较、分析 ,提出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定罪量刑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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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因逃逸致人死亡
不作为
-
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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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引量:1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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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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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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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50-54,共5页
-
文摘
把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为“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交通肇事后因不实施救助行为而过失地致人死亡”。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定交通肇事罪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罪过性质和其他有关情节,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分别做出不同的定性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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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
刑法分则
行为人
罪过
适用
过失
法定刑
定性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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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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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独立性解读
被引量: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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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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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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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113-123,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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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刑事司法对刑法基本原则的挑战与应对"(项目批准号:11BFX13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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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将"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定性为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的观点不具有合理性。该情节具有独立性,它不以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成立为前提。同时,其主观罪过形式也不受基本犯的束缚,应定性为间接故意。加重犯作为一种解释理论并非不可违背,应根据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具有独立性这一客观现实,对其作出独立性维度的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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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
因逃逸致人死亡
间接故意
独立维度
-
分类号
DF626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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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刑法中“致人死亡”立法的评价和完善
被引量: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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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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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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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2004年第6期121-12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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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7年新刑法分则中规定“致人死亡”的条款有 3 4条 ,涉及的罪名有 44个。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顺应客观主义的潮流 ,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护机能 ,反映了刑事立法对刑事司法的制约。但是我国刑法应当明确“致人死亡”的主观罪过和其中“人”的范围 ,应当区别对待“致人死亡”和“致人重伤”,区别对待“故意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并改革包容犯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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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刑法
立法
罪过形式
“致人重伤”
“致人死亡”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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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逃逸致人死亡”定罪立法规定之学理质疑
被引量:6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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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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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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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16-1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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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133条将“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特别加重情节,但从学理角度分析,“逃逸致人死亡”不完全吻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而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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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间接故意
刑法
“故意杀人罪”
中国
-
Keywords
traffic crime
death resulting from hit and run
offense aggravated by result of a crime
indirect deliberate intention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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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析
被引量: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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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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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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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论坛》
2000年第4期84-9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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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量刑
巡逸致人死亡
-
分类号
D92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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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立法刍议
被引量:9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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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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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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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117-11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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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对现有立法框架下内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进行检讨的基础上 ,借鉴国外关于逃逸行为的处理方式 ,提出设立新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设想 ,并对本罪的相关问题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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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检讨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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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2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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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也谈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之界定
被引量: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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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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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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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48-5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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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立法意蕴应考察不同的情形具体进行分析。如果仅是交通肇事单纯逃逸而致人死亡,即使行为人存在故意的心理态度,根据危险升高理论应该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第三量刑档次,而非构成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以免扩张处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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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情节加重犯
危险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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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affic accident crime
traffic escape resulting in the victim's death
aggravated offense by circumstances
the danger-increasing theory
-
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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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析交通肇事罪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引量: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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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惠梅
谢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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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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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探索》
2004年第9期67-7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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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比较简单,而现实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非常复杂,从而导致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大量的分歧。作者以刑法理论为指导,对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和法律性质以及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等问题作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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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
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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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causing trattic casualties
Escape
Leading to victim'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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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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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再论交通肇事罪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被引量:12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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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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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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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10-13,3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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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如何理解新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重点。本文认为, 该规定在性质上属于情节加重犯;在适用范围上只限于因过失导致先前交通事故或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 人死亡的情况。依此结论,实践中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定性将会变得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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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
法律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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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affic accident hit-and -run leading to victim's death field of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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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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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的再思索
被引量: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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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红
郭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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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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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30-31,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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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了解决刑法第133条规定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一项司法解释,对有关问题作了一定澄清。本文从“逃逸行为”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性质等方面入手对此项解释进行透析,并提出质疑,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当包括同种数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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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行为
定性分析
“因逃逸致人死亡”
中国
刑法
法律性质
-
分类号
D924.32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2.29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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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和处罚
被引量: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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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冠楠
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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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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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149-15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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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缩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应予纠正。“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将其认定为情节加重犯较为合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不仅包括第一次肇事行为的被害人,还包括肇事行为人逃逸过程中又发生的交通肇事而致死的人。如果肇事行为人因交通肇事行为致人重伤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无论其当时的主观认识如何,只要产生了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结果,他都应当承担逃逸致人死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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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
因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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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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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析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被引量: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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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学斌
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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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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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律师世界》
1998年第10期35-3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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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
结果加重犯
行为人
被害人
故意杀人罪
司法实践
逃逸行为
交通事故
加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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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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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共犯问题解析
被引量: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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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卫红
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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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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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32-35,4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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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共犯的相关司法解释仅规定了四种主体,但对实践中出现的其他主体的类似行为如何处理?对该问题的解析需要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入手,若要明确司法解释的性质,需要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及其客观表现着手。只有在明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观罪过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基础上,就各个罪过类型的客观表现进行区分,才能在此基础上将相关解释定性为"注意规定",并以此对疑题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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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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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affic accident crime
death caused by "Escape Case" in traffic accident crime
accomp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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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39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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