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船舶肇事犯罪的共犯形态之省思
1
作者 王振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28-33,共6页
船舶肇事事故发生后,会产生驾驶船员之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以及船舶的所有人、承租人、出租人与船员之间犯罪形态的认定问题。船舶驾驶需要由两人以上的处于驾驶部和轮机部的全体船员集体完成。这样,处于平等地位的两部船员因为... 船舶肇事事故发生后,会产生驾驶船员之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以及船舶的所有人、承租人、出租人与船员之间犯罪形态的认定问题。船舶驾驶需要由两人以上的处于驾驶部和轮机部的全体船员集体完成。这样,处于平等地位的两部船员因为操作船舶而被关于船舶安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科以共同的安全注意义务,故构成过失共同犯罪。船舶所有人等与具体船员之间的犯罪主观样态属于竞合过失,具体是其中的并行纵向竞合类型的监督过失,因各行为人不具有共同注意义务,应分别追究过失责任,只能单独成罪,自负刑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肇事 交通肇事 交通安全
下载PDF
船舶肇事犯罪中“人员失踪”的证据法学认定 被引量:1
2
作者 王振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44-51,60,共9页
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场域为公路与水路,这是刑法理论的共识。然而,由于2000年的司法解释完全以道路机动车辆肇事为对象进行解释,使得"人员失踪"这一水路交通肇事的特有后果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适用中面临诸多难题,关于&qu... 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场域为公路与水路,这是刑法理论的共识。然而,由于2000年的司法解释完全以道路机动车辆肇事为对象进行解释,使得"人员失踪"这一水路交通肇事的特有后果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适用中面临诸多难题,关于"下落不明"的唯一司法解释也因为自身的理论缺陷而难以充分担当正义。破解现实困局需要从共同过失理论和竞合过失理论角度去论证该罪的违法性和责任构造,而证据法中的事实推论理论和似真推理理论对具体论证"人员失踪"这一水路交通肇事案中特有的损害后果的定罪理由具有非常优越的理论因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肇事 人员失踪 刑事推论 似真推理
下载PDF
船舶肇事逃逸责任及监察博弈分析
3
作者 汪炜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0-65,共6页
船舶肇事逃逸的比例高,查获率低,一直是困扰水上治安和航运安全的一大难题。以船舶肇事逃逸的认定为基础,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船舶肇事逃逸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并通过监察博弈模型对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和肇事船舶的策略选择... 船舶肇事逃逸的比例高,查获率低,一直是困扰水上治安和航运安全的一大难题。以船舶肇事逃逸的认定为基础,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船舶肇事逃逸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并通过监察博弈模型对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和肇事船舶的策略选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防范船舶肇事逃逸的法律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肇事逃逸船舶 责任 监察 博弈分析 法律建议
下载PDF
船舶肇事逃逸何时了
4
作者 吴璋 《中国水运》 2000年第12期29-30,共2页
关键词 船舶肇事逃逸案件 法制建设 水上交通监督管理
下载PDF
船舶肇事逃逸刑事追责的困惑与出路 被引量:4
5
作者 赵微 庞婧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9期20-24,共5页
船舶水上航行与避碰都有专门的规则,肇事者逃逸后通常以主观不具备"明知"要件逃避责任,导致危害结果扩大、落水人员少有生还者。鉴于船舶肇事逃逸案件的取证与认定相比机动车辆肇事案件复杂,认定犯罪面临重重困难,此类案件通... 船舶水上航行与避碰都有专门的规则,肇事者逃逸后通常以主观不具备"明知"要件逃避责任,导致危害结果扩大、落水人员少有生还者。鉴于船舶肇事逃逸案件的取证与认定相比机动车辆肇事案件复杂,认定犯罪面临重重困难,此类案件通常以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结案。解决问题的出路是: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以"救助义务的履行"为规范保护目的的船舶肇事逃逸行为的犯罪构成和法律适用;设定主观"明知"要件推定规则,让肇事者无处遁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肇事逃逸 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原文传递
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不法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6
作者 姚瑶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3期15-24,共10页
智能船舶技术的发展与风险相伴而生,准确识别与提炼智能船舶交通运输风险,是对刑法视域下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不法行为进行类型化诠释的基本前提。面对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不法行为罪名适用争议、预见可能性判定障碍、结果回避可能性... 智能船舶技术的发展与风险相伴而生,准确识别与提炼智能船舶交通运输风险,是对刑法视域下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不法行为进行类型化诠释的基本前提。面对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不法行为罪名适用争议、预见可能性判定障碍、结果回避可能性标准阙如造成的刑事追诉障碍,应诉诸于阶层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分析工具。在违法性层面,除了运用刑法教义学理论探讨智能船舶交通肇事所涉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的争议外,还应将法益侵害结果的非实害性排除在以二元行为无价值论为内核的违法性之外;在有责性层面,结合个人预见可能性与结果回避可能性对行为人的出罪事由进行限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船舶交通肇事 刑法规制 阶层犯罪论 教义学分析
下载PDF
车船肇事及“逃逸”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3
7
作者 赵微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37-151,共15页
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主要为车辆肇事而设定,把“逃逸”分为五种情形,每种具有不同的功能,导致司法无所适从。应当把车辆肇事“逃逸”作为加重量刑的独立行为,结合危害结果设置不同幅度的法定刑,并取消“作为构成要件的逃逸”... 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主要为车辆肇事而设定,把“逃逸”分为五种情形,每种具有不同的功能,导致司法无所适从。应当把车辆肇事“逃逸”作为加重量刑的独立行为,结合危害结果设置不同幅度的法定刑,并取消“作为构成要件的逃逸”,合并“致人死亡的逃逸”与“肇事犯罪后的逃逸”,保留“教唆的逃逸”和“改变罪质的逃逸”。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俄罗斯联邦和日本刑法经验,针对船舶肇事,增设“重大航行事故罪”,普通船员肇事逃逸的,作为加重“重大航行事故罪”量刑的行为;船长肇事逃逸的,增设独立的“船长不救助遇险人员罪”,与“重大航行事故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肇事 逃逸 救助义务 加重行为 重大航行事故罪
下载PDF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和择地行诉
8
作者 沈茂树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 2003年第2期105-107,共3页
船舶所有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海事业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保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几项功能:
关键词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择地行诉 海商海事业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 船舶所有人 货主 船舶碰撞 肇事船舶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