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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利行为与制度伦理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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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世玉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2期84-87,共4页
企业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获利。但获利的途径和手段必须与社会的发展方向、道德规则要求相一致。一般而论 ,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选择的行为方式 ,是以制度的公正为前提 ,如果社会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 ,且制度体制存在着重大欠缺 ,而要求企业在... 企业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获利。但获利的途径和手段必须与社会的发展方向、道德规则要求相一致。一般而论 ,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选择的行为方式 ,是以制度的公正为前提 ,如果社会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 ,且制度体制存在着重大欠缺 ,而要求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持久地坚持选择正当、合法的行为则是不现实的。因此 ,建立和完善诸种制度 ,构建制度伦理 ,对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约束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利行为 制度伦理 效率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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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机倒把指控票据贴现获利行为显属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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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子 大尉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1期61-62,65,共3页
关键词 获利行为 汇票贴现 票据贴现业务 投机倒把罪 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法律关系 购销合同 罪刑法定原则 手续费 到期的汇票
原文传递
获利合理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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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云志 《兰州学刊》 CSSCI 1997年第4期33-35,共3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润的最大化和个人收入最大化在社会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急剧上升为社会追求的核心目标。在利益的驱动下,一方面我国的经济整体实力迅速上升;另一方面许多人为了追求财富而不择手段。
关键词 传统经济伦理 合理性 获利行为 传统商人 现代经济伦理 市场规则体系 经济主体 明清时期 马克思·韦伯 以予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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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道德行为及其对企业评价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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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锡 袁睿志 《商场现代化》 2012年第19期68-69,共2页
"地沟油""人造鸡翅"等食品问题的频频曝光再次将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推向风口浪尖。在对企业不道德行为唏嘘批判的同时,消费者也该借机对自身的不道德行为做一个全新审视。本文在大量文献阅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份由... "地沟油""人造鸡翅"等食品问题的频频曝光再次将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推向风口浪尖。在对企业不道德行为唏嘘批判的同时,消费者也该借机对自身的不道德行为做一个全新审视。本文在大量文献阅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份由4个维度、18个问题组成的问卷,通过问卷完成消费者不道德行为及其对企业评价的调查,结合SPSS软件统计发现,消费者更倾向于容忍某些特定的、潜在的不道德行为,他们相信自己不会以他人利益的减损为代价来获得收益,但同时却又常常通过开展不确定行为获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道德 消费者不道德行为 行为获利 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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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刑事退赔的适用顺位:反思、原理及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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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平心 《西部法学评论》 2023年第3期63-78,共16页
关于刑事退赔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顺位问题,理论界过于强调“先刑后民”与“刑民并进”理念的普适性,却没有结合刑事退赔的具体内涵,提出能够贯通刑法与民法原理的应对方案.根据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原则,刑事被害人、民事被侵权... 关于刑事退赔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顺位问题,理论界过于强调“先刑后民”与“刑民并进”理念的普适性,却没有结合刑事退赔的具体内涵,提出能够贯通刑法与民法原理的应对方案.根据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原则,刑事被害人、民事被侵权人与不当得利中受损失的人应当处于同一顺位,在破产程序中相对优先受偿.被害人过错不影响涉众型经济犯罪参与人通过刑事退赔相对优先受偿,但其只享有有限的赔偿损失请求权.«刑法»第64条又规定了与被害人有关的涉案财产处置措施,旨在恢复合法财产秩序与对被害人损失予以救济.据此,将刑事退赔细分为退还措施和赔偿措施,并与返还财产相区分,可以在现行实体法框架内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退赔 破产程序 适用顺位 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获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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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还需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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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初宝 《社会》 北大核心 1996年第8期33-33,共1页
关键词 欺诈行为 获利 监督队伍 消费者群体 获利行为 合理布局 监督检查 电话号码 商服业 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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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法益的审视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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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思逸 《华章》 2022年第11期162-164,共3页
文中首先对目前学界关于受贿罪法益的主流学说进行了评述,认为它们在论述受贿罪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漏洞和弊端;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禁止职务行为不当获利的信赖”这一受贿罪的新法益,对原有信赖保护说进行了逻辑修正,避免了认定... 文中首先对目前学界关于受贿罪法益的主流学说进行了评述,认为它们在论述受贿罪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漏洞和弊端;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禁止职务行为不当获利的信赖”这一受贿罪的新法益,对原有信赖保护说进行了逻辑修正,避免了认定受贿行为的遗漏情况;接着,通过剖析受贿罪法益的本质根源是民众的认可与信任,应以集体法益作为保护对象,阐明了以信赖作为法益落脚点具有重要价值;最后,尝试以“对禁止职务行为不当获利的信赖”法益观点分析不当获利公用和非典型财产贿赂的疑难情况,阐明了“对禁止职务行为不当获利的信赖”作为法益的独特优势,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矛盾问题和贿赂方式未来发展空间提供理论支撑和思路引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 法益 禁止职务行为不当获利 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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